合法讨薪,不得好报
(2010-10-22 14: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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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好报杂谈 |
□岳建国
给郇晓东干完活后没拿到钱,民工们一直在家等了5个月;郇晓东玩起失踪,民工们千辛万苦地找到后没骂他打他,,这,够厚道了吧;郇晓东借故又溜走后,民工们只是守着他的面包车苦苦等待;这够理智了吧;民工们到劳动监察支队投诉,人家拒绝了;到管城区法院起诉,人家不受理;民工们向交警询问郇晓东的住址和身份信息,可交警不给赚了一圈子,他们被踢回了原处,尽管如此,这几个忍饥挨饿的民工仍在路边苦苦等待……这,够文明了吧!可就是这样一群农民工,却得到了这样的回报!
不少市民一看到用跳楼等种种办法讨薪的农民工,不但不同情,不帮助他们,而且很不耐烦,很瞧不起,更有少数人甚至利用起哄、激将的办法纵恿农民工从楼上跳下。这些市民为何如此冷酷和残忍?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认为农民工有那么多文明、理智、合法的行政或司法渠道不使用,却来到公共场合瞎胡闹,影响了他们宁静的生活和美好市容。读了这个讨薪故事后,不知这些市民有何感想?如果他们是这些民工中的一员,是否能保证永远都不采用跳楼的办法为自己主张权利?
郑州市劳动监察支队以欠薪对象不是建筑单位或实体企业为由拒绝了民工的投诉。请问,在这些民工举目无亲、连吃饭睡觉都成问题的农民工面前,拥有很大行政权力的你们就不能给他们提供一些方便?管城区法院能不能利用自己神圣的调查权和信息便利,帮助民工们找到欠薪者的住址和身份证号码?民警先生们,请不要用滥用隐私权的办法庇护一个欠薪者,比如,当你们正在追查一个交通肇事逃逸者时,如果知情者以不能泄露他人隐私的理由拒绝向你透露肇事者的住址,你觉得这样做很对吗?
这几个民工在郑州大街上住了好几天了,媒体又进行了报道,至今没有其他部门或组织的人员主动站出来帮助他们,比如,郑州市及北京、上海、广州等36个城市的法律援助机构2009年7月在郑州共同制定了《全国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郑州协议》,协议中明确指出,在其中任意一个城市,只要方便就可申请法律援助,而各地之间也支持委托取证、办案、执行——请问,这个法律援助机构目前在哪?还有,我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哪里去了?我们的工会组织哪里去了?如果这个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最高兴的人只能是那个郇晓东,当其他老赖们因这个事件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后,今后还有农民工过的日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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