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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不缺理解缺公道

(2010-10-21 23:03:42)
标签:

城管

摊主

理解

公平

杂谈

□岳建国


郑州市五里堡办事处城管人员与卖鸡蛋饼的小贩发生冲突后,本报昨日以《群众一生气  掀了执法车》为题进行了报道,昨天,二七区召开执法管理工作会议,紧急叫停不文明执法行为。记者了解到,近段时间,该区曾发生过三起执法过程中与群众发生冲突的事。对此,摊主们质疑城管执法太粗暴,而城管部门则说有些摊主确实影响交通秩序又拒不配合管理,执法难度很大,市民们对他们的工作也缺乏理解。

 

常识告诉我们,矛盾大都由不公而引发,只有解决公平问题,矛盾才能消除。因此,对于城管执法这一难题,缺的不是理解,而是公平二字。举个例子,农村各家各户承包土地时最容易发生纠纷,因为土地的质量不同,距离村庄有远有近。可是,如果采用抓阄的办法选择土地,问题很快就解决了。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这种抓阄的办法,即使得到质量差、离家远的土地,他也不埋怨任何人,因为他明白抓阄是公平的,要怪,那就怪自己手气、运气不好。

 

让我们按照这个思路,尝试着对街头摊主和城管这一矛盾进行化解。摊贩拒不配合城管人员的执法,原因虽然很多,但也源于这样几个不服气:病人们需要我们,为啥不让我们摆摊?那么多人在这里摆摊,我来的时间又最短,为啥先赶我?细细揣摩其中的话味,就会明白他们在追问两个问题:到底什么地方应该摆摊?谁应该在这里摆摊?依据是什么?这些追问不无道理。就郑大一附院而言,这里病人很多,愿意购买街头摊贩食物的,大都是没钱的乡下农民,在医院附近摆摊卖便宜饭菜有什么不对?也毋庸质疑,城管对摊主执法时也却有庇护熟人等不公的地方,比如郑州大街上少数摊点尤其是黄金位置的摊点,是被一些非常特殊的摊主长期占领着,不但租金不高,而且不受城管的骚扰!


那么,就郑大一附院而言,怎样解决摊点规划和谁有权经营这个问题呢?其一,在不影响交通秩序的前提下,先在医院附近规划出一定数量的固定摊位,然后利用媒体发布信息,让所有的摊主都来参与抓阄或电脑选号,选中的发给证书,让其成为合法经营者;其二,如果要求使用的摊主很多,那就只给予其一个月或三个月的使用权,到期后让其他摊主再次选号,然后依次循环。这样,即使是没选中的摊主,也会接受这一事实。如果仍有少数人乱设摊,他的心里也会因理亏而不敢不服从城管人员的管理,即使有少数人蛮不讲理赖着不走,城管人员执法时也会理直气壮,围观的市民们也不会掀翻城管的车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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