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若是一个人,其形象如何?
(2009-06-04 21:05:05)
□岳建国
1995年,黑龙江省兰西县决定向社会借资改建兰肇公路(兰西至肇东),其理由是,这是“民心工程”,“人民公路人民建”,“取之于民,用之于路,为民造福”。全县所有干部、职工、教师、农户、个体工商户、外来租住户、车主等都被强行借走100~400元。县领导承诺,“3年内利用所收车辆通行费用一次性偿还”。可14年过去了,这些借款一分钱也没还,退休职工董占林代表农民们向政府要钱要了还多年,但谁也不管。目前,这条路的收费站已被撤销。
政府本来是公众花钱聘请的服务机构,可是,这个机构竟然强行向“主人”借钱,钱到手后14年不但不主动还钱,而且对上门要钱的债主不予理睬!对此,笔者实在无话可说,只想在这里问问兰西县的官员们:如果你们的政府是一个人的话,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呢?
当然,我不应该把政府比作一个普通的自然人,因为政府是由几百上千、经过选拔的优秀公民组成的,从理论上说,有许多法律机制强制政府尊重道德和守法遵纪;政府手里拥有的财政权和执法权,使他们有更好的条件做好事,做大事,因此政府应该比任何个人都更善良、更智慧、更守法、更讲信用、更能造福社会、更适合做楷模,,政府理应成为比普通自然人更加完美的人。在这里,笔者只用一个普通人与兰西县政府进行一个对比,看看他们是一个怎样的人。
只要是一个基本能接受道德和法律约束的普通人,不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不会向他人借钱;普通人借了人家的钱,都会省吃俭用,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偿还,一次还不完,就分批还;如果实在还不上,他就会很内疚,就会上门道歉,就会提出还债的时间表,努力让债主理解并有个指望;如果对方追得急,他还会用卖掉房子的办法还债!可是,兰西县政府是怎样做的呢?
从报道中看,应该无偿为百姓修路的兰西县政府,竟然在百姓反对的情况下强制向百姓借钱修路(百姓的车辆过路时还得交钱,这根本不是公益事业,更不是“民心工程”);他们欠了债,理应过最艰苦的生活,可是没听说他们在公款吃喝、旅游、购买公车上有啥节制,收费站收的钱,只拿十分之一的钱还贷;到了三年的还款期限,不但不还债,而且没有任何解释和道歉,更没有还款的时间表;当农民的代表向各级政府和官员要钱时,其遭遇竟然都是不理不睬,一赖就是十多年!
我真不敢想象,如果兰西县政府是生活中的某个人,他的邻居和亲属会不会因为他是个不讲信用的人而看不起他?会不会在他的背后指戳他的脊梁骨、拒绝和他打交道?他的债权人会不会堵着他的门要他还债或者将他告上法庭?他会不会遇到更大的麻烦,比如找不到女(男)朋友,在他遇到建房、老人丧葬等个人难以处理的大事时,没有一个人来给他帮忙?他所处的社会还有没有他的立足之地?
由官员们主宰的兰西县政府,请想想自己目前已经是一个啥样的形象?如果你们没做到一个完美的人,请先做一个普通人吧,请用一颗歉疚的心,主动向自己的债主们道声歉,早日还上那笔“历史旧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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