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来,一组“安徽蚌埠国土资源局消费账单”的图片开始在网络上流传,内容为该局在一家酒店的几张消费结账单,单张结账单的金额超过万元。此帖在网络上引起强烈反响。1月20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玉凤认为“这事都是以前发生的,现在又发出来,可能是有人借题发挥,故意炒作”。(据1月21日《新安晚报》)
网友以图片为证据质疑蚌埠国土资源局涉嫌巨额公款吃喝,该局不主动回应,记者自然有责任向该局问个究竟,作为被质疑并且应该知情的该局办公室主任,理应耐心、具体地向记者说明情况,如果你认为该局在招待费上没有问题,拿出证据就可以了,可你不但不解释,反而倒打一耙,给举报者扣上“借题发挥,故意炒作”的帽子,真是令人费解!国土资源局的经费源于纳税人,纳税人质疑你有乱花钱的嫌疑,你有啥借口、啥资格对记者发怒?“以前发生的”算是个啥理由?
退一步说,在预防、举报腐败时,我们还真免不了借题发挥哩!中央要求纪检等部门在预防或严查腐败时,要注意从蛛丝马迹中发现腐败线索,一旦发现,就要把这个“蛛丝”上升到可能是腐败的“高度”,这就是“借题发挥”,如果不这样做,那会是什么后果?比如,如果不借助周久耕抽天价香烟这个“题”把它往乱花公款或涉嫌受贿上“发挥”,周久耕能犯事吗?
这位主任在这个事情上还不喜欢炒作,这也值得议议。什么叫炒作?大概源于炒菜——油烧热时把菜放入锅内,会发出刺啦啦的响声,和文火慢慢煮相比,其声音要大许多,可见,炒作就是制造声势。但笔者认为,有些事情确实不应该炒作,比如领导过年前给贫困户送点面或油时就不应该带上一帮记者录音摄像。但是,有些事情是必须进行炒作的。
比如,一些官员做了违规违法的事情,就需要进行炒作,而举报就是炒作的一种。如果我们不炒作,而是尽量息事宁人,如一概用“某”这个字称呼单位或官员的名称,把大事说成小事,把违法说成违纪,能隐蔽的就不公开,能小范围公开就不在大范围公开;能用领导批评、训斥的办法解决,就不要给予纪律处分;能调动就不免职,能免职就不撤职,能撤职就不追究刑事责任等等。这样虽然不炒作了,涉案的官员们也高兴了,可这样做行吗?
对于网友的举报,该局还是要认真面对,掩盖和指责网友都是无法过关的。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