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反垄断,亚里士多德笑了
(2009-01-20 17: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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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姿态亚里士多德杂谈 |
笔者认为,反垄断法之所以处于如此尴尬局面,主要是这个法律仅仅反映了立法者决定打击垄断这样一个姿态而已,缺乏可操作性,且这种尴尬还将持续很长时间,为什么呢?
首先,目前我国不能没有规范市场,保障公平的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在国际上被比喻为“经济宪法”,其地位可想而知。我国已经实行市场经济,如果没有这部法律,不但不可想象,而且无法实现真正的市场经济。其次,目前我国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大量存在着垄断及垄断暴利现象,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不打击不行了;再三,如果公平、严厉地打击垄断行为,首当其冲的是国有垄断企业和行政性垄断部门,这就要对过去制定的保障这些企业、部门垄断地位和利益的相关法律进行彻底的颠覆,这又一下子难以做到。于是,一个象征性的、表态性的、模糊的、难以操作的反垄断法就这样出台了。如果这样的经济环境没有大的改变,具体的实施细则即使很快出台,那仍然不会令人满意,不会对垄断行为构成威胁。
关于什么是垄断和“行政性垄断”及其危害性,两千年前的学者亚里士多德就讲得相当清楚了。他在《政治学》一书中写道,有个西西里人在很短时间内把当地所有铁矿的铁全部买进,后来,当各地商人前来购铁时,他便成了惟一的售主,轻松获得百分之二百的利润。后来,城邦的主人(最高官员)把这个人赶走了。而以垄断获取最高利润的办法,城邦的政治家们都在使用(大致意思),这种赚钱方式是不道德的(见北京出版社该书第14页)。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公园前335年亚里士多德就总结到了的这个道理目前仍没有成为今天的我们的共识。
现代市场经济的理论更是明白地告诉我们,行业垄断及其行政垄断虽然并非绝对不需要,但必须限制在不得不垄断的行业,比如制造核武器的原料生产等,行业垄断或行政性垄断根本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重要,绝大多数都应该参与市场竞争。十几年前,舆论一涉及电信市场化,就有人高喊电信是国家信息命脉,关系到国家安全,可是,当电信市场被拆分之后,并没见有啥危险发生。一说到自来水、电、暖气等,有人就高喊这关系到重要民生,大意不得。据我看,最关系民生的是粮食,一天不吃都不行,可是,整个粮食产业早就放开了,也没见出现粮食危机。
其次,国有或行政垄断比民间垄断危害更大。起码在目前,我国很少有产品垄断全国市场的民营企业,因为他们经营的产品,都出消费者可买可不买的产品。可是,一个行业如果被行政垄断,偏偏总是出问题,比如全国只此一家的电网,每隔几年便遭遇一次全国性缺电的局面,如果让民间企业参与竞争,就不会出现这种局面。还有,行政性垄断企业一直无法遏制滥发垄断福利的欲望,其服务水平一直无法令公众满意,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可见,在没有实现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身份”上的完全平等,在没有取消他们身上的特权和被歧视之前,我们就不要指望一部反垄断法或者实施细则就解决垄断问题了,如果非要这样想,连亚里士多德都要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