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又合规,竟把人处理
(2010-09-21 20: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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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官字两张口,这我们是知道的,但两张口能把一件事儿拧巴得像黑白不同的两件事,让人景仰之情不由得如滔滔江水。就说沸沸扬扬的宜黄强拆事件吧,前两天江西抚州处理了8名责任人,书记、县长两个“建国”都立案调查了,感动的网民眼泪哗哗的——这么多出来混“强拆”的官,终于看到有人还了。可紧接着,抚州市委市政府又给新华社发情况通报,说“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在关键争议上与拆迁户陈述出入很大。于是乎,“不明真相”的老百姓更迷糊了:宜黄官大人们都合法合规的话,你处理人家干嘛?这不是搞拆迁版窦娥冤吗?
套用落马贪官的专有词汇,咱小百姓有时候也“不懂法”。咱不知道这里的“法”和“规”是国家版的还是地方版的,只是想不大明白:撂“今天不拆明天怎么死都不知道”的狠话、搞100多人上门“说服”顺便在对抗时抢人家手机相机、组织干部围堵女厕所限制人家自由搞出“有辱国体”的“千古笑话”……这些都只是当地官员的业余爱好,在和老百姓玩过家家、跟违法无关?
按照这个说法,被“严肃处理”的官员离重回岗位、继续为人民服务不远了,既然定性“全程无违法”,将来结论不过是像网民说的,就是风大了点、汽油挥发了点、打火机灵敏了点、生命力弱了点、媒体夸张了点、家属瞎说了点、我们疏忽了点……既然只是疏忽责任,“口头警告,不记档案”的处理就算很严肃了。只有一点让人不解:既然当事人还在调查中没定性,怎么“合法合规”的事件性质就主题先行了呢?当初处理只是给汹汹舆论灭火,怕火势蔓延?现在又开始“水中捞官”?
当然了,心平气和想一想,“全程合法合规”的结论还是可以相信的——咱们一些地方政府多有能量啊,人家有时候也是很有技术含量的,干点乱七八糟的事儿也懂得“动用公检法”扫清程序障碍——诚所谓不怕官人耍流氓,就怕人家有文化。只是能把三代人“自燃”的事儿也搞得“合法合规”,这是不是比不合法还要可怕?一件搞出命案的事儿,合不合法合不合规到底谁说的算,难道是上级政府几个官就可以定性的吗?如果这样,我倒是有个建议,要不要搞个全民投票?当“法”与“规”掌握在人民手里,我想结论很可能是——宜黄县全程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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