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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信500院士求援:行为艺术般的无奈防卫

(2008-09-18 2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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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600个信封,1046张邮票,3000张A4纸,化作500余封信快寄全国各地,向523名国家院士求助!这是9月9日,浙大大四学生雷闯的疯狂举动。事情缘起是,雷闯毕业后很可能被推荐到中科院读研,但因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多方咨询后获知自己很可能被拒,遂做出上述举动。(9月18日《成都商报》)

 

看到雷同学提着沉重的四捆求救信,莫说邮局的人惊呆了旁边的老大爷惊呆了,恐怕我们每一个看到照片的人都会惊呆了。举债1900元,费尽心思请10个人花了10多天查到523名院士的联系方式,所有的努力只为了一个不被歧视、被公平对待的平等门槛!

 

这是防卫过当吗?这是杞人忧天吗?恐怕谁也不敢这么说。因为根据有关机构所作的《中科院招研乙肝歧视的调查》显示,被调查的中科院系统的113个招生单位,有94个中科院的研究所在招研究生时存在着拒录乙肝携带者学生的现象,占调查总数的83.2%之多。在这样的数据面前,任何一个想要继续深造、攻读中科院研究生课程的乙肝携带者,恐怕都无法保持平静,期待自己侥幸地成为剩下那不被拒录的16.8%。

 

貌似荒唐的一幕背后,是实质荒唐的无奈现实。这些年,全社会都不要歧视乙肝携带者的话我们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保护乙肝携带者平等权利的法律和政策也相继出台了不少,但乙肝携带者被歧视的状况仍然非常的普遍。光是媒体上报道的集体性歧视,就有很多:2007年秋,74名乙肝病毒携带的学生被云南省高级技工学校勒令退学;2005年,山东省医药工业学校的58名新生入学没几天,就在体检中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学校在无奈之下将这58名学生全部劝退;同样在2005年,新疆大学92学生患乙肝被令休学。就在今年五月,西安一个因体检出为乙肝携带者的研究生考生,因为被学校拒录而以受教育权利被侵害的名义将学校起诉到法院……

 

这绝对不是几个人的权利被侵害的问题。根据卫生部今年五月发布的最新乙肝调查结果显示,全国1至59岁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7.18%,按这个数据估算,我国光1至59岁有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有9300万人。据民间机构的数据,如果没有年龄区段限制,这个数字至少为1.2亿。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但这个人群在上学、就业等等方面,大多不同程度地感受着社会的压力,却是不争的事实。雷闯的疯狂举动,只是这亿万个压力中一个犹如行为艺术一般的极端表现罢了。

 

从制度上讲,这原本是不需要争议的。综观此前的报道,拒绝录取携带乙肝病毒者,多是按照学校内部的《入学体检标准》来操作的,这些标准基本是参照教育部早年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制定的。实际上,从2003年开始,这些标准已经被废止了,新发布的《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规定,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可以录取,高校只是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做了录取专业的限制,不能录取的专业包括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因为这些专业是疾病传播的敏感环节,或对身体健康状况有更高的要求。

 

但在这种科学的规定面前,很多高校的歧视观念积重难返。此前,对全国200多所普通高等院校招研情况调查数据显示,存在乙肝歧视的院校有25所,占比9%,不能确定是否歧视的有37所,占比13%。在研究生招生等高校自主权非常大的领域,这种带有歧视性的后果就会显得更加隐蔽——正如有研究生招办人员所说的,如果是乙肝携带者的话,和其他同学相比,你肯定处在劣势,导师也不愿带的。

 

保护乙肝携带者的合法权利,光把原则写进制度规章里,是远远不够的。一旦形成共识并作出了科学的区分,这些措施便应该以绝对的刚性保证被全面的落实——如果说一些民众的偏见无法一下子扭转的那,那么首先要做到的,是最大程度地避免来自体制层面上的伤害。对于致信500院士求援之类已近似荒唐的行为艺术所揭示的问题,教育部没有理由别过头去,假装什么也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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