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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后,岂容“一地鸡毛”

(2008-06-05 22: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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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

杂谈

  6月1日,磨刀霍霍小半年的“限塑令”闪亮登场,正式生效。亿万国人以“拒绝白色污染、支持环保事业”的高尚理由说服了自己,挥一挥衣袖,告别了“空手出门、拎袋而归”的免费岁月;摸一摸口袋,迎来了“或拎布袋出门、或买袋使用”的有偿时代。但限塑令登场没几天,便窜出来一堆五花八门的乱象,让人不由对其前景担忧。
 
  有“挂羊头卖狗肉”的。记者在小型超市、农贸市场看到,超薄塑料袋仍然在使用,但商家要求消费者花费1角或2角钱购买(6月5日新华社)。这叫啥?这叫偷换概念,挂着“已经收费”的羊头,卖着“超薄塑料袋”的狗肉。“限塑令”有两个核心看点: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绝对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符合规定的环保型塑料袋,消费者可以花钱使用。现在倒好,原来免费向顾客赠送的超薄购物塑料袋,如今只要顾客花钱购买,就等于收费了,就等于合理了,就等于执行“限塑令”了。见过糊弄的,见过这么糊弄带赚钱的吗?
 
  有“拿着鸡毛当令箭”的。不少市民反映市场上部分塑料袋售价看不懂:同样的塑料袋,有收一两毛的,可也有收一两块的,在不同的地方可以价差10倍。掏钱不要紧,这么忽高忽低就很要紧了。物价部门表示,由于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物价局暂不会干预市场上塑料袋的定价(6月5日《南方日报》)。符合环保标准的塑料袋,收费是个调节杠杆不假,但这个杠杆不能没谱地使用,总不能一句“允许收费”就任由商家“拿着鸡毛当令箭”,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想怎么赚就怎么赚吧?
 
  表面看来,既然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似乎就应该允许商家定价,况且,商家收得越多,越能起到调节作用,何乐而不为?可不能忘了,此种塑料袋消费时,商家借重的是自己销售商品后特殊的身份优势,而对象又是个庞大的群体——以往没有列入政府指导价范围是因为塑料袋不收费,指导什么价?现在这特殊时期,物价部门等对市场进行塑料袋成本调查,做出指导或限定价范围总还是可以吧?既能禁止商家用高价袋敛财,也能杜绝有人用低价袋揽客,两个窟窿都能堵,还有利于市场秩序,咋就甘当起甩手掌柜呢?
 
  有“瞅着令箭当鸡毛”的。天下总有胆大的,国家严肃的“限塑令”到了有些人那里,压根没当回事,该怎么方便还怎么方便。据报道,各地超市执行得还算凑合,可农贸市场、街头商户那里,执行的却很不咋地。对这些有令不行者,该当如何?根据规定,将受到五千至一万元罚款。但记者发现,处罚规定压根谁也没吓唬住,一些商户甚至反问:“罚一万?谁来罚?谁来管?”(6月5日新华社)据说“限塑”涉及到商务、质监、工商、物价等多个部门,但婆婆多不等于婆婆都管事儿,具体落实过程中,各部门之间该如何衔接,特别是由谁来监督检查,并给予处罚,还没个细则来指导。不需要解释太多,几个大盖帽都管,最后谁也没管好的,岂止一个“限塑”?
 
  初看来,乱象都是商家在“捣鬼”。可要害在于,我们的法规是怎么给他们留下“捣鬼”空间,让他们有鬼可以随意捣的?最大程度的趋利,据说是商家本能,我们的法规,何以就摁不住这不安分的“本能”?从颁布规定到落地执行,有半年时间了,我们的政策执行部门难道就干等在哪里,等着被商家想办法“对付”吗?
 
  在中国,推行任何一道法规,都不是一件容易事情。尤其在推行初期,如果任由这些乱象大行其道,只会在“破窗效应”刺激下,让更多的人挂羊头卖狗肉、瞅着令箭当鸡毛。有调查显示,六成受访公众担忧“限塑令”的实施效果——这显然不是杞人忧天。一些硬伤总是要疗的,一些乱象总是要治的,一些责任总是要顺的,如果认为目标指向很好的限塑令一“令”出台就万事大吉了,我们未尝有点法治幼稚+盲目乐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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