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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
随着2007年中秋晚会曲终人散,热闹了多天的承德避暑山庄已归于平静。当记者再次来到避暑山庄内,看到的是一片狼藉:烟盒、月饼渣、水果皮、报纸……观众席上散落着各种垃圾,据说能装满满一集装箱;演职人员和工作人员临时休息的烟雨楼内,地面上、路两旁甚至走廊内,一次性饭盒随意丢弃。(9月27日《燕赵都市报》)
这场景咋那么眼熟呀?好像前段时间还有报道,说在克罗地亚举行的世乒赛上,去了一批中国观众,坐到了贵宾席上,结果在离开时,瓜果皮和饮料瓶等垃圾扔了一地,连门口的保安都摇头不已。再往前,香港迪士尼园内,内地游客当众脱鞋袜,在无烟区吸烟,纵容小孩子当街小便;一个黄金周过后,天安门广场留下10吨垃圾……这样的场景我们实在见得太多了,也谴责得太多了,但丝毫不能阻止在很短的时间内尴尬再次上演。
每当这个时候,另一幕总会不由得在我们的眼前浮现:1994年广岛亚运会,约有10万日本人参加了闭幕式,主场散场后,地上没有留下一个烟蒂,一片纸屑,一丝痰迹,在场的美联社记者发表评论说:这样的民族真是太可怕了!十万人不留下一张纸屑的民族是“可怕”的,数亿人长期乱扔的民族难道不更可怕吗?
“注意素质!”电影《疯狂的石头》给我们留下了这句经典的台词,问题是,怎样我们才能真的“注意”?靠舆论谴责吗?表面看,谴责是有用的,起码让更多的人知道这样的随意是错误的,是不文明的,但谴责的作用又是非常有限的,要不然我们也不会谴责了二三十年了,现在还在“谴”。更重要的是,谴责别人与自己怎么做是两码事:我们可以通过对那些不文明行为的谴责,将自己从中除却,但并不影响下一次自己的随意——“中国人就这个样子”,反倒会成为自我开脱的理由。
乱扔乱吐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与教育问题。不用更宽的视野来审视,不通过更多非道德领域的措施来拯救,光指望一次次的舆论谴责与道德提示,无法彻底摘掉扣在国人头上的“低素质”帽子。
一个礼仪之邦,为何连基本道德、基本礼仪还成了问题?为何还需要西方人发现并警告我们全民教养指数的滑落?如果说这是天生如此,恐怕没有人会认同,更多的原因在于:我们后天的教育没有及时跟上,相关的法律没有发挥力量。换句话说,我更愿意相信,一些西方人平时的“高素质”,并不是真的就比国人“道德高深”,更多情况下是外在的对于法律的敬畏与内在的教育教化的共同结果。
在国人心中,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都属于“小节”问题,不值得“上纲上线”。其实,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正是有了相关法律的调解,才有了道德层面的“高素质”。比如,在瑞士,所有被抓到乱扔垃圾的人,都将被处罚款;在新加坡,不仅随地吐痰会被高额罚款,如果破坏公物,还可能会被施以鞭刑;在我国的香港地区,也有很多类似的法律,虽并不常用,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警察满大街罚款”,但一旦“倒霉”地被抓到了,便是高额的代价。正是这些代价很大的“规矩”成为一个大环境,有效地呵护了文明举止的形成。中国前些年一些地区也有过街头吐痰,乱扔烟头会遭受罚款的事情的,但这些不健全的条文往往想起来就突击狠抓几天,没过几天就一切照旧,根本谈不上什么“形成常态的压力”。
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靠教育,让文明行为彻底内化。比如,日本中小学就开设专门的“垃圾课”,从小培养环保意识;美国也曾设计过很多寓教于乐的项目。相对而言,我们的中小学长期以来完全忽视了这些基础教育,直到大学才开道德修养课程,并且只是提出一些“应该怎样怎样”的道德准则,很少有参与体会的机会。在心灵最容易涂画的时候我们没能及时涂画,当不良习惯养成后试图改变,也就困难得多了。而缺乏应有的社会约束,更使得这些教育在大家步入社会之后,旋即被扭曲掉。
几乎每一次这样的“难堪”都会令国人唏嘘不已,但几天过后,一切却会归于常态:我们在谴责声中,接受着“国人素质不高”的现实。悲哀,莫过于心死,打破“谴责——复发——再谴责——再复发”的怪圈,个人需要拿出自己“起而行”的态度,有关部门更需要在法律、教育等方面“起而行”,通过更多非道德领域的措施来拯救——指望光靠动动嘴皮子,靠单纯的舆论谴责就能让国民的道德水平得以彻底改善,未免把问题想得过于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