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受“房事”困扰,并不是中国专利。在伦敦房价持续走高的形势下,伦敦市长利文斯通18日对一项敦促雷德布里奇自治市兴建更多经济型住房的计划表示欢迎。此前,负责管理该自治市的市政委员会设定目标,确保新建的住宅中有25%的经济型住房,远远没有达到市长拟定的“伦敦计划”中50%的标准,遭到了利文斯通的严厉批评。“设定25%的比例对于任何希望在雷德布里奇拥有一套新房的人来说都是坏消息。”利文斯通说,“任何参与首都发展行动的人都有责任,一同确保所有伦敦人都有一套像样的房子。”(6月21日《东方早报》)
如果用“抬杠”的思维去质疑:“所有伦敦人都有一套像样的房子”能做到吗?可能未必。目前,伦敦平均房价已经达到三十多万英镑,伦敦人的税前年平均工资为2.515万英镑,相当于住房平均标价的1/15。根据伦敦市政府的预测:到2016年伦敦的人口将超过820万,上涨的房价使得购买第一套住房变得越来越难。在这种语境中,利文斯通市长的话究竟有什么看点呢?
最大的看点恐怕便在于“确保”上,在于“为此目标将穷尽一切力量”的态度上。我们为什么不会觉得利文斯通是在“吹牛不上税”?最起码的一点,伦敦在经济适用房上表现出了大动作与“确保人人有房”的诚意,并把这样一个目标作为了“参与首都发展行动的人都有的责任”上,所以才会有“25%经济型住房”必须修订到“50%”的强硬政策。
在伦敦人信誓旦旦确保“人人都有像样房子”的时候,我们的舆论在讨论什么呢?我们听到的是一些貌似真理的高调声音:“中国的特点决定了不可能靠经济适用房解决住房问题”、“人人买得起房是不可能的事情”、“经济适用房政策已经走入死胡同”……这些话对不对?从经济学、市场学的角度,都不能说没有合理的成分,但作为一个“即是经济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的住房问题,这种貌似正确的“真理”太过冷酷了。
市场之外,还要有公共精神在。在穷尽一切手段之前,我们的政治精英、知识精英成天传播这样的观念,除了让地方政府找到一点不作为的“科学借口”,除了让公众寒冷的心结上一层冰,还有意义吗?
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是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这话早在100多年前就被一些发达国家写入宪法和法律。当我们的官员偶尔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让我们很是感激涕零了一番。但地方政府似乎从来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各地的经济适用房只占了“零头碎脑”、不成比例的一小部分,并且户型常常比商品房还大,地段还好,价格还高,并且由于政府的腐败行为,还常常爆出“被省直机关低价团购”、“开着宝马买走多套经济适用房”之类的丑闻。即便是被一些人大代表认为“可以取代经济适用房”的廉租房,据建设部统计,截至去年,全国还有70个城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122个城市没有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而在那些已经施行廉租房制度的地方,基本是“建设资金极度匮乏,整体供给严重不足”,“廉租房占所有住房的比例,低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
米卢那个老头说,态度决定一切。在解决住房问题上,不得不承认,最大的困扰不是现实的掣肘,而是很多官员最基本的态度上就出了问题,一门心思地扑到了靠商品房“经营城市”,甚至出现市长竟然为房价低而感到羞愧这等怪事情。
笔者不是搞“个人崇拜”,其实,利文斯通也不是“天生的救世主”,他之所以敢采取如此强硬的“50%”态度,跟民意的支持很有关联。根据伦敦政府最近作的一次民意调查,超过八成的伦敦人认为新建住房中应该有一半经济适用房,60%的被调查者表示,如果市镇议会拒绝至少50%的规划住房应该面向中低收入者的开发申请,他们将支援市长干预。正是这样的民意反映到上层,成就了利文斯通“确保所有伦敦人都有像样的房子”的豪迈表态。
中国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是人大,在民众普遍需要经济适用房、中央政策作出明确要求的时候,地方政府却可以“爱达不理”,甚至拿出点“不成比例”来应付,这是民权彰显与执行力较弱的困境。我们的民意如何汇集成对城市政策的巨大压力?相信有了这样的压力,我们也会有市长出来表态:“确保所有**人都有像样的房子”,并拿出不容置疑的干劲来!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