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治愈腐败
(2012-12-17 08: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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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杂谈 |
第一招:清创绝患
对有渎职腐败行为的官员,在撤职之余再加上一句“永不录用”
中国自唐宋以来,就经常被具有官员资质的人才供过于求而苦恼,因此搞出类似“丁忧”这样的办法,加强对官员队伍的更新。想来今天,我们的人才储备应当不输于当年,因此对那些有渎职腐败行为的官员“永不录用”,应当不会造成人才短缺的问题。
第二招:抽薪绝源
对有渎职腐败行为的官员,在对其本身“永不录用”的同时,还要再加上两条——对其子女既“不许出境”,也“永不录用”。
法律的作用,不是去惩罚犯罪,而是去通过提高犯罪的成本,来杜绝犯罪。而达到这一目的的最佳手段,就是因俗制法——利用人们的基本价值观念,普遍存在的好恶,来制定法律。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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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人来说,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帮助子女赢在起跑线上,是历经千百年来的积淀,几乎渗入基因的一种思维。因此,从其子女入手,将对所有贪腐之人,造成最广泛、最深刻的震慑。
千万不要说什么人权之类的废话,因为那是西方鬼佬们的鬼话,其根本原因在于,当初制定法律的那些人当中的很多人,本身就是一些道德水准偏低,极有可能违法的人,所以为了逃避未来的制裁,而编造出来的谎言。
再者,虽然西方早已废除了肉刑,新加坡人不也按照自己的法律,打了美国人的屁股吗?阿拉伯人不也继续按照自己的法律,取好几个老婆吗?中国为什么不能按照自己的国情,按照自己的传统价值观念,建立有利于我们自己的法律呢?
第三招:正本开源
所谓腐败,根本的原因还是个人价值取向的低下,也就是精神境界低下,没理想,没追求,因此也就说没追求。
所以,上述两条都仅仅是指标之法,而非治本之策。要想真正的达到治本的目的,就只有提高官员的道德底线,或者说垒高其道德基础。这样即使面临不可避免的堕落时,也有更长的一段距离,供其堕落。
那么如何才能垒高官员的道德基础呢?世上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恢复科举,让科举成为与现行教育体系并行的一条分支,具体而言可以如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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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传统文化教育,并且恢复科举的意义,以后另有文章阐释,在此只做两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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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尽行上述三招,5年即可小治,20年后非但腐败可以大愈(根除是不可能的),中国也必大治,而且会重续断绝近百年的儒雅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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