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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李玫瑾

(2007-08-31 17: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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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历史

感悟随笔

谈天说地

心理

案件

分类: 读书感悟
  拿到这张课表,一眼就瞅见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的名字,心里就一直盼望着这一天的到来。说到李教授,就想起了在家乡一个小县城发生的特大杀人恶魔邱新华的案子,当时从《南方周末》上看到李教授做为法律界的代表,认为邱并没有明显的精神病特征,应该为他所犯下的罪行承担责任,我还颇不以为然,我的观点是邱并没有接受病理学的全面检查,不能排除精神病的可能,就不应该被判处死刑,并针对李教授的观点,写了一篇针锋相对的文章,当时是出于一种愤激之下不假思索的出手,如今看来,其实文章里的观点和推论许多是破绽百出的。

 

邱的案子当时被炒得沸沸扬扬的,还有人乐观的认为邱案的判决有可能成为中国法律史上的一座里程碑,现在看来,不管别人怎样,我是彻底的放弃了自己的观点,并为自己的无知和幼稚而感到羞愧。李教授是犯罪心理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组长,三级警监,并在多个犯罪学领域承担有关课题研究,是青少年犯罪问题方面的专家学者。听李教授的课是一种享受,我本来还准备了几个相关问题,包括邱案的有关疑问,但在教授的精彩讲解中不知不觉就已经答疑解惑了,所有的学员几乎一致认为李教授是这一次代课老师中讲得最好的一位,讲解其实也就一早晨,却让人有意犹未尽的感觉。

 

李玫瑾教授是研究犯罪心理的,其实说白了,就是研究人性的弱点的,从犯罪心理,可知人的心理演变过程。这其实是挺可怕的,当你面对这样一个人时,她能从你的行为和语言中可以充分感知到你的内心活动和心理变化时,你比赤身裸体的面对她时还要让你紧张和难堪,你说可怕不可怕?李教授把犯罪人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反社会人格的犯罪人。这种人从儿童起就有各种不良表现,从小就坏,无情而且冲动,有点象我们熟称的“喂不佳”,这种人是最可怕的。象河北爆炸案的靳如超,和03年灭门大案连入22户杀死67人的杨新海,以及湖南抢劫运钞车连环杀人案的张君等人。

 

第二种是犯罪人格的犯罪人,这种人就是我们俗称的惯犯,早年曾有较正常的心理表现,具有早年的不良生活经历,并且后来有不止一次的处罚经历。而第三种则是普遍心理障碍的犯罪人。这种人的心理发展具有停滞的表现,所谓心理障碍是指人在经历各种冲突时面临失败的反应,这种犯罪人占有所有罪犯的60%。他会总是执着于过去的某一点上,不知道怎样去摆脱,心理具有很强的阴影,比如震惊全国的邱新华和校园枪击案的韩国人赵成,前一类是人类社会控制的重点,而二三类则是以防范为重点。

 

李教授还把人的异常分为三类,一是人格异常的人,二是酒后异常,三是严重的精神病人。前两种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人格异常的人,在精神上就是个正常人,可是在某一行为上就显得不正常。按李教授所讲我所理解的邱新华,就属于人格异常的人,而真正的精神病人则是靠药物所维持的,所以邱就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纵观邱案脉络分明而清晰的案情,李教授得出这样的结论应该是让人信服的。

 

如果一个人面临生命的威胁时,遇到的是后两类犯罪人,就要努力做对方最好的朋友,尽量满足他的需求,或许可以挽救自己的生命,毕竟生命是最重要的,这是李教授给我们的第一点启示。如果是第一类的犯罪人,生的希望就会完全破灭,因为他是反社会人格的,不会给你一点怜悯。二是所有人的心理活动都是和生理相关的,保持心理的健康是很重要的,尤其是早年的心理活动,人的认知方式和早年的成长抚养有关,性格障碍在于家教,成年问题缘于幼年,这是李教授在调查了成千上万个案例并结合自己的研究得出的结论,也是给我们的最为可贵的启示。

 

一个人在(011岁)时是他的性格的形成期,所以在这个时候父母的作用就显得极为重要,不要轻易离开你的孩子。(1217)时是定型期,是需要正确引导和教育的,(35)以后就是一个人的成熟期了。这样就很轻易的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如果一个人到了20多岁时,还是一个为非作歹,罪大恶极的人,那么他基本上就无可救药了,这其实是一个很无奈而又比较悲哀的事实,尽管我们无法信服,我们或许可以找出无数个个案来推翻李教授的研究结论,但性格一旦形成,基本上是无法改变的。

 

李教授对犯罪心理学的分析最精彩的还是对马加爵一案匪夷所思的结论,如果不是亲耳聆听了李教授的精辟分析,我大概也不会相信。主流媒体在披露这个案子时,无一不归结为马加爵的贫穷和自卑,以及报复杀人。但李教授在对马案的调查中发现,马加爵的家庭成员心理都很健康也很善良,而且在入校以前马是一个很优秀的学生,他的云大录取分数高出分数线200多分,他不是因为贫穷和自卑而杀人,因为他的同宿舍同学比他还贫穷,而且他还有可供自己支配的多余零花钱,他用这些钱买了一台二手电脑,他是一个很骄傲而自负的人,平时沉默寡言,所以在学校放假时,他执意一个人留在了校园,为的就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即电脑中,网络上,在这里他可以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享受独处的好处。

 

在马加爵与民警的对话和记者的采访中,李教授在抽丝剥茧中发现,马加爵有一个巨大的隐私,李教授把马自己的有关很不起眼的话语打上了着重点,是有关“爱看A 片”和“生活习性”之类的内容,李教授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让民警只问了马一句话,是否在放假期间经常浏览黄色网站?马加爵犹豫了一下,承认了,而且嗫嚅着说出了自己为了解决性的需要,去外面满足了自己三四次。从后来马加爵的陈述中可以发现他杀的第一个人,也就是他的最好的朋友,正是因打牌发生口角时,恰恰把他这一最大的隐私给透露出来了,而其他的舍友也都知道他的这个秘密,这是引起马加爵杀心的导火索,他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杀人灭口,而不是什么报复杀人。

 

在外嫖娼,这其实在大学校园里并不少见,可是在这个比较特殊的宿舍里,都是一些比马加爵还贫困的学生,这就可以想像这种致命的隐私的公开,对一向骄傲的马加爵的打击是多么的沉重,他不想让更多的学生看不起他,于是蓄谋杀人。有人问李教授为什么在马即将行刑时不揭穿他真实的杀人动机呢,李教授说,马加爵最后已经完全认识到了他所犯下的严重罪行,以死救赎自己的灵魂,在一审后,许多人都以为马会上诉,只有李教授斩钉截铁的说,马加爵绝对不会上诉,果然如此。他就要面临法律严惩了,为什么要在心理上再杀死他一次呢?

 

鉴于篇幅所限,我不再赘述李教授对其他杀人恶魔的心理分析了,我们是研究职务犯罪的,李教授把职务犯罪归结为官员对性的需求,这个认识我不怎么赞同,虽然现在到了一定级别的官员对金钱和物质的需求和刺激已经满足和厌倦了,但说明不了为了性的需求而铤而走险,他完全可以不用养情妇而满足生理的需求,这个问题可以和李教授探讨一下。还有李教授对青少年时期孩子的教育问题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对照检查,我们许多人是不称职的,我们是在不知不觉中忽视了对幼儿的教育,间接的成为了社会上犯罪现象的缔造者,而或许不自知的培养了“普遍犯罪人格的犯罪人”,这个结论真的让人瞠目结舌而胆战心惊。

 

没有想到李教授临时休息的寓所居然在我们宿舍的对门,很想敲开她的门,和他理论商榷一番,但我知道象她这样的专家都是很累很忙的,也想着追星一次,让教授给签个名,又一想,老钱早说过,如果这个蛋好吃,又何必去认识那只下蛋的鸡呢?想必这样的比喻李教授不会怪罪,也没有对教授的大不敬,其实能从教授的授课中受益非浅,已经足以让一些小脚的女人和俺这样的大脚男人满足的了,足够了。

 

 

  李玫瑾教授的博客:

  带刺的玫瑰:http://blog.sina.com.cn/limei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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