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俗称“梁上君子”、“三只手”,历来名声不佳,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尤其是失主,非食肉寝皮,难解其恨。
《水浒传》中的鼓上蚤时迁,即使是“天下第一神偷”,也是小偷。既是小偷,就少不了贼头贼脑、贼手贼脚的贼毛病。他在书中刚出场,就在祝家庄偷鸡摸狗,虽然被查获贼赃、抓了现行,但在打破祝家庄之后,他竟然入伙梁山成了好汉,虽然地贼星不好听,而且排位靠后——倒数第二,但毕竟上应天星,今天的影视界还为其拍了专题片。
其实,在官方眼里,梁山好汉都是反贼、强盗,梁山自然也就成了贼窝,时迁这个资深老贼,一旦厕身贼窝,彼此彼此,也就“吾道不孤”了。虽然不再偷鸡摸狗,但也绝非尸位素餐,甚至依靠自己的偷功盗术,为梁山事业立了两件奇功:一是盗取金枪手徐宁的雁翎锁子甲,最终将金枪教师骗上梁山,从而为大破连环马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元宵之夜火烧翠云楼,形成里应外合之势,从而为攻破大名府解救卢俊义创造了先决条件。
当代国人素来相信事物转化的辩证法。其实,这鼓上蚤时迁就是一个坏人变好人、盗贼变好汉的典型,当然,他这好人与好汉也应加注引号。不要以为这只是施耐庵的文学虚构,现实生活中,小偷的行为不少带有正面性。顷见报道,河南省沈丘县教育局局长范亮家中被盗,计失窃存款一千余万元,现金三十多万元,古玩字画,金项链等尚未计算在内。报道称:该局长还在其他城市购置房产,由前期房价推算可知,数额绝对不菲。最新一则报道更惊人: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白培中家中被劫,两劫匪被抓后供称,共劫得钱财物品总价值近五千万元,其中人民币六百万,港币一百万,美元二十七万,欧元三百万,金条七八公斤,另外还有名表、钻戒、项链等多种名贵奢侈品。董事长夫人报案也只敢声称仅仅损失三百万元。
在这两则报道中,无论暗偷还是明抢,三个作案者均未留下姓名,以时迁作为符号的这个种群的成员,其行径并不单一,就其作案动机来看,窃取钱财、据为己有,是毫无异议的,无论如何都属于犯罪行为。但其客观效果却又值得期待。首先他们对领导干部的财产状况具有精准的判断与把握。通过蛛丝马迹就可得知一些官员家庭财产的非正常增加或非正常消费,略作踩点,绝不落空。而这却是个别官衙巍巍,实力雄厚,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的纪委、监察乃至公安、检察等机关所不及的,人们不禁产生疑问,为什么小偷能够发现贪官,某些专职机关却失聪失明?其次,作案者的失手,受到损失的只是盗窃者与被盗者,也就是小偷与贪官,但在客观上,小偷为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不仅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而且帮助政府挖出一批蛀虫;从更深远的意义看问题,也为改革现有反腐机制提供了紧迫性。如此说来,几位作案者可谓“功莫大焉”!
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可以毫不含糊地说,反贪标兵非时迁莫属。考虑到目前我国尚有腐败现象,在反腐败的系统工程建设上,有必要成立“时迁专案小组”或者“小偷侦缉公司”,作为反腐肃贪的新机制,以弥补现有反贪机构不足。
上半年,我曾撰文说,《水浒传》中的智取生辰纲并非正义行为,即使是不义之财,也不应使用非法手段完成财产权的转移。文章发表后,遭到一些网友的“砖劈”。一种观点认为,贪官的财产都是搜刮而来的,人人可以“智取”或“硬取”,应当说,前述几位“时迁”又为这一论点提供了新证据,如此来看似乎也有道理。于是,我决定,正式收回我在前文中提出的观点,即只要能够确认谁家财产来之不义,只要能够确定贪赃受贿证据确凿,无论是偷天换日,还是偷梁换柱;如此一来,贪官一定惶惶不安,“时迁”们也许可视为标兵,隆重表彰也。
【选自新浪博客】
《水浒传》中的鼓上蚤时迁,即使是“天下第一神偷”,也是小偷。既是小偷,就少不了贼头贼脑、贼手贼脚的贼毛病。他在书中刚出场,就在祝家庄偷鸡摸狗,虽然被查获贼赃、抓了现行,但在打破祝家庄之后,他竟然入伙梁山成了好汉,虽然地贼星不好听,而且排位靠后——倒数第二,但毕竟上应天星,今天的影视界还为其拍了专题片。
其实,在官方眼里,梁山好汉都是反贼、强盗,梁山自然也就成了贼窝,时迁这个资深老贼,一旦厕身贼窝,彼此彼此,也就“吾道不孤”了。虽然不再偷鸡摸狗,但也绝非尸位素餐,甚至依靠自己的偷功盗术,为梁山事业立了两件奇功:一是盗取金枪手徐宁的雁翎锁子甲,最终将金枪教师骗上梁山,从而为大破连环马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元宵之夜火烧翠云楼,形成里应外合之势,从而为攻破大名府解救卢俊义创造了先决条件。
当代国人素来相信事物转化的辩证法。其实,这鼓上蚤时迁就是一个坏人变好人、盗贼变好汉的典型,当然,他这好人与好汉也应加注引号。不要以为这只是施耐庵的文学虚构,现实生活中,小偷的行为不少带有正面性。顷见报道,河南省沈丘县教育局局长范亮家中被盗,计失窃存款一千余万元,现金三十多万元,古玩字画,金项链等尚未计算在内。报道称:该局长还在其他城市购置房产,由前期房价推算可知,数额绝对不菲。最新一则报道更惊人: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白培中家中被劫,两劫匪被抓后供称,共劫得钱财物品总价值近五千万元,其中人民币六百万,港币一百万,美元二十七万,欧元三百万,金条七八公斤,另外还有名表、钻戒、项链等多种名贵奢侈品。董事长夫人报案也只敢声称仅仅损失三百万元。
在这两则报道中,无论暗偷还是明抢,三个作案者均未留下姓名,以时迁作为符号的这个种群的成员,其行径并不单一,就其作案动机来看,窃取钱财、据为己有,是毫无异议的,无论如何都属于犯罪行为。但其客观效果却又值得期待。首先他们对领导干部的财产状况具有精准的判断与把握。通过蛛丝马迹就可得知一些官员家庭财产的非正常增加或非正常消费,略作踩点,绝不落空。而这却是个别官衙巍巍,实力雄厚,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的纪委、监察乃至公安、检察等机关所不及的,人们不禁产生疑问,为什么小偷能够发现贪官,某些专职机关却失聪失明?其次,作案者的失手,受到损失的只是盗窃者与被盗者,也就是小偷与贪官,但在客观上,小偷为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不仅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而且帮助政府挖出一批蛀虫;从更深远的意义看问题,也为改革现有反腐机制提供了紧迫性。如此说来,几位作案者可谓“功莫大焉”!
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可以毫不含糊地说,反贪标兵非时迁莫属。考虑到目前我国尚有腐败现象,在反腐败的系统工程建设上,有必要成立“时迁专案小组”或者“小偷侦缉公司”,作为反腐肃贪的新机制,以弥补现有反贪机构不足。
上半年,我曾撰文说,《水浒传》中的智取生辰纲并非正义行为,即使是不义之财,也不应使用非法手段完成财产权的转移。文章发表后,遭到一些网友的“砖劈”。一种观点认为,贪官的财产都是搜刮而来的,人人可以“智取”或“硬取”,应当说,前述几位“时迁”又为这一论点提供了新证据,如此来看似乎也有道理。于是,我决定,正式收回我在前文中提出的观点,即只要能够确认谁家财产来之不义,只要能够确定贪赃受贿证据确凿,无论是偷天换日,还是偷梁换柱;如此一来,贪官一定惶惶不安,“时迁”们也许可视为标兵,隆重表彰也。
【选自新浪博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