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俗事”中有“上帝”恩慈——针对前文批评的犀利反驳
(2011-04-11 18: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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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事上帝恩慈婚姻性爱文化 |
分类: 宗教信仰 |
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太:22:15
凡上帝允诺之事都可思考,都可践行。然人的思考和践行,却也可能偏离上帝旨意。故而,我们不可在上帝允诺之事中妄作非为。而当时时顾念上帝恩慈,以视察是否远离?
凡世人所思所行,都只能及于尘俗。因此,我不轻易赞美崇高和纯洁。因为,诸美德都可能源于虚伪和无知。我厌憎世人的崇高,没有神的恩慈,崇高和纯洁都不过是自我标榜!
凡世人在上帝之下,都是卑微之物。因此,我害怕以世人的智慧冒犯上帝的恩慈。
每当我有所思所行,都当鉴照于神。因此,在刚发的博文中我探讨了婚姻中的性爱,我以为这是神所允诺之事,然而,或有所过,后有网友激烈批评如下:
话题只入偏狭一路,断章而取义,大言而不惭。如此治学教人,自是贻害不浅。借问,性爱之外,婚姻的意义何在?如若知晓,必不会有如上胡扯。。。说什么“神在上,不可知”,无知无畏,其博主之谓乎?!
看完,甚畏。因为这位匿名网友,不但对我关于俗事的谈论完全否定,而且又否定了我其他文章中关于神圣的敬畏。故这里籍着对这位博友的回答对于俗事问题再作思考。
首先,对世人的批评,我们岂不当怀感激。他或者是我的敌人,是神借着他来予以施行考验;或者他是朋友,是神藉着他来给予帮助。因此,感谢不是虚伪,而源自感谢神恩。
其次,世人因为受魔鬼诱惑,都容易以主宰者自居,我的使命就是要消解这种对于神的僭越。这位博友的批评如此武断,不先谈问题,却送上大帽子,岂不是文革小将剥夺他人话语权的专制作风的体现?
第三,这位博友来势凶凶,颇有可裁断一切的主宰者自居之傲,但当想到他和我一样是人,可能自视甚高,所以我应当和他谈谈人的本分。
第四,剥夺老师话语权的最典型体现,就是说作老师误导学生,于是,老师只敢照本宣科,不敢探讨神圣和真理。是否误导世人,岂是人说了算呢?这是神所知之事。
第五,我因为是凡人,只敢谈论我所知之事,故而只能就这位博友的具体观点作出具体回答。当然,我指出,如果他自行僭越为神,那就不用看我的观点了。
第六,“婚姻”和“性爱”的关联是错的吗?神造亚当、夏娃的起初,不就允诺了这俗事吗?我岂敢说婚姻唯有性爱呢?神要让我们在俗事中仰望神恩,文章反倒说的是婚姻不仅只有性爱了!
第七,我为何坚持用这容易被误解的题目?这不过随俗而已,是神予我们世人在行事中的方便权宜。世人向来被感官引诱,那么,没有紧扣感官的题目,他们就没有耐心看下去,神圣的道也就无法让世人知晓。
第八,文章的主旨恰好是为了反驳慕容雪村以“性爱”作为衡量“独身”和“婚姻”成败的标准。我明确说“婚姻还意味着责任、尊严、归宿、性爱成本的低廉、利益共同体、可以稳定地获得双方的社会资源等系列利益问题。”当然,这里我得认真地反省,婚姻的神圣意义没有充分说出,但文章说的不只有性爱却是明确的。
第九,这位博友引用我文章说到的“神在上,不可知”,认为我是“无知无畏”,这只说明他对基督教毫无所知。我要谈的意思恰好是人类的知性永远无法理解全能的上帝,因此我们不可狂妄自负,而当心怀敬畏。
最后,我想,这位博友的用心当是良苦的,但可能带上了从文革中长大的中国人的盲目与自负,我的话可能对他也不会有任何用处,然而,我现在主要倒不是说给他听了,而是为着朋友和爱着我的人而说,以免朋友们被我的话所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