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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碰到个杀人犯

(2011-04-07 13:34:11)
标签:

杀人犯

自述

拆迁

拘留

上访

私车

公车

杂谈

分类: 文学人生

        何光顺/文

昨天晚上,我在路上碰到了一个杀人犯,他向我借烟抽,我一开始不知道他杀过很多人,就递给了他一棵烟,因为很无聊,看他衣冠楚楚的样子,就想这一定是位达官贵人,反正有闲,和他聊会天也好。

我毕恭毕敬地给他点好烟以后,他很惬意很洒脱地把脚往路边的台阶上一登,开始抽起烟来,同时以高高在上,屈尊俯就的姿态看着我,说你是做啥的,我老老实实地说,我是一个普通工人,挣的钱很少,不知贵人来自何方?

我以为听错了,因为我听见他很悠然又很骄傲地说:“我是一个杀人犯!”看我吃惊,他又补充说:“我不是普通的杀人犯,而是一个有牌照的杀人犯!”我更惊讶了,杀人就伤天害理了,竟然还可以有牌照地杀人?!

看我如此惊讶,他给我解释,这么多年,他干过哪些事情,杀过多少人,并总结了如何合法地杀人,并同时仍旧可以过着人上人的生活。我听了后,如听天书,现在把他的宝贵经验如实介绍,以供热情支持过我的博友们借鉴。

据他说,杀人的有效方式有以下五种:

第一种,是以拆迁的名义,冲进钉子户家里,乱棒打死,可以被解释为受害者暴力抗法,以逃避法律!

第二种,以拘留的方式,把所谓的嫌疑人关进拘留所,用烟头烧死,用开水烫死,可以被解释为受害者自虐,以逃避法律。

第三种,驾着豪华私车,当然公车也可以,碾死撞死,可以被解释为意外交通事故,以逃避法律!

第四种,驾车撞坏人以后,如果被撞者还剩一口气,那就下车补杀,可以被解释为激情杀人,以逃避法律。

第五种,就是把上访者关进精神病院,折磨死,这是风险最小的杀人方式,因为上访者在上访受辱或受挫中,难免有偏激举动,被解释成精神病很合理!

我听了后毛骨悚然,就问他,像我这样的人可否杀我憎恨的仇人?他轻蔑地看了我一眼,像你这样子,再投十次胎,你也不能杀人。我问为啥?他说,看在这袋烟的份上,我给你如实说了吧,以下几种人千万不能杀人。

据他说,不能杀人的主要是以下几种人,现在介绍出来以享博友:

没有拆迁证,不是拆迁队打手的人,没有拘留证,没有私车或公车,没有任何头衔的人都不能杀人。

我听了后倍感失望,这些条件我都不具备,但想了想,又释然了,我没有什么仇人可杀,也无所谓了。想想吧,北京大学学生不满学校的某些举措,都被视为精神不正常,是偏激的学生,都被学校请去会商了。那普通人的不满,不更就是精神病吗?如果不小心被这些有牌照的杀人犯盯上,岂不只有被杀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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