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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的伦理

(2011-04-18 16:16:26)
标签:

他人

伦理

上帝

信仰

名声

文化

分类: 宗教信仰

                    何光顺/文

一个人远游,必当有所寻求,只有这种寻求获得兑现,我们才可能获得回家的尊严。当然,这种寻求有很多维度,也在不断变化,然而,简要的说,不外乎就是儒家说的“立德,立功,立言”。然而,一个远游者,即使不成功,也偶尔不得不回家。当他回家之时,“家”就不仅仅是血缘牵系的父母之家了,而演化为从时间空间看都已变得遥远,从存在意义看都已变得至为丰富的父母之邦或家乡故园了。远游者知道,他们的寻求将为在乡者带来希望。成功者回乡而豪情慷慨,就是因为满足了父母之邦的希望。失败者近乡情怯,是因为他知道自己辜负了故乡的希望。

回乡者的动机是什么?“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道出了回乡的实质:远游者在异乡寻得富贵,必当在故乡人的注视中,获得最终的圆满。如果说,富贵是实在性的满足,那么,回乡就是虚名性的满足。成功者的回乡是因为“金榜题名”,失败者的近乡情怯是因为“名落孙山”。然而,虚名不虚,名在他人的目光下终能获得某种实在性的意义。“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名”是身体划过世界的痕记,是生命的有意味的形式,是人走在旅途的路标以及走完旅程的墓碑。人在世上留下的只能是“名”,“人”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成就“名”。

“名”是在他人的目光中成就的,人为“名”的奋斗就是在为爱着他的人而活着的,生命的伦理就是在“名”的自觉与“爱”的注视中形成。爱是名之始,名是爱之成。世俗的常人既遗忘了自己的身体,更遗忘了自己的名声。正是在“名”的书写中,世界为诗人留下了地盘。诗人的存在就是要用“语词”记录他的生命之歌,以实现“名”的完满。屈原畏惧“修名不立”而勇于立名。庄子畏惧以“名”害“实”却终未逃于名,“其著书十余万言”,记录下的就是“名”。只不过庄子拒绝了“世俗”的“名”,而寻求合乎“大道”的“圣名”,这“圣名”不是“虚名”,而是直接关乎“生命”和“身体”的“爱”的语言。

“名”既是属己的,也是属于世界的,还是属于神灵的。以前常听人说:“走自己的路,让他人去说吧。”“人是为自己而活着的。”然而,实际上,人是不能逃避“他人”凝视的。我们不仅仅是为自己而活,也是为他人而活,在爱的光辉中我们相互照耀。故乡,就是爱的苗圃。我们成就“名声”就是在成就“生命”,我们“为名声”就是在“为他人”。神要让我们在这个世界活出意义,就是要让我们在为他人中成就爱的名声。

在他人的目光下,我们无可逃遁。那种自存的单子式个体在这个世界并不存在。永恒只存在于世界之外。只有上帝才是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我是我所是。)”人不过是神恩眷顾的短暂之物,从而也只能在为他人中获得生存的意义。他人和我都是神的儿女,我们赠予他人的爱,就是在回馈神的恩典,就是在感恩这个世界。我们名声的传扬,也全赖神的恩典和我们对圣歌的吟唱。

“名声”只有超越“身体”的物质性关注和“自我”的独断论式的梦想,才能获得其神圣的意义,而这就是神阻止巴别塔修建的缘故,因为神要将人类对世俗自我之名的传扬,转向对神圣之名的荣耀。因此,神要拣选先知、诗人作为他神圣的歌者。这圣歌是超越于“自我”和“身体”之上的,是生命的“独一之歌”。因此,诗人和先知,在本质上原是为一的,他们都是圣歌的吟唱者。诗人的圣歌超越了普通成功者的利益的寻求,而直指爱的世界。

以荣耀上帝之名的名义缔造的爱的伦理总是最好的:人性只有指向神性,世俗的爱只有指向神圣的爱,才可能实现这个社会的伦理奠基。故乡就是神爱的象征性起点,从而也是伦理生活的起点,人只有在回溯故乡中发现自己的位置,从而确定走向神圣的道路。在喧闹的世界,我们或许是微不足道的,然而,神不会让我们陷入孤独和自弃。在虚心凝神中,我们会听见大地上的歌声在回荡,那是人籁、地籁和天籁的交响,是神圣的爱的乐音在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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