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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许政府“放火”,不准开发商“点灯”
有个成语典故“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可现实版的这个典故却在2010年的房地产上演了。
开发商房子卖得火,买的人排成乌龙,绵延数百米,通宵达旦几昼夜,开发商一看,房子少人多,那就涨价呗,再一看,涨价也改变不了热销局势,开发商一盘算——封盘,等房价涨到更高的时候再出手销售。这在市场经济里面叫供不应求导致价格上涨和屯货,可在房地产里面政府和百姓却给其盖上了个帽子: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看看最近的每次调控,都将这一条写了进去,特别是“国四条”和“国11条”里面将其上升到“犯法”的高度。
这就是政府对开发商的态度!
再来看政府自身是怎么做的:
最近海南国际旅游岛炒的火热,数千亿资金蜂拥而至,连身边的三四线城市的中小开发商都蠢蠢欲动,要到那里大展宏图。可正当全国各地数以千计的开发商雄赳赳气昂昂排队要到那里买地投资开发时,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却明确表示:在《海南国际旅游岛总体规划》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前,全省各地暂停土地出让,暂停审批新的土地开发项目。后来解释时美其名曰:“防海南再次步入热钱炒作泡沫,防止海南房地产秩序被搞乱”。看看结果吧:海南房价猛涨,很多楼盘从以前的四五千元猛涨到近万元,有个楼盘炒的更凶说是涨到了每平米7万元。可笑的是,海南政府却针对当地近期房价过快上涨开发商囤房等作出严厉警告:针对哄抬房价、虚假房地产广告、捂盘惜售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海南省将严厉查处。
那俺就纳闷了,如果因为担心人们抢地而封存不售,待房价上涨来后再推地,这与开发商看到客户太多捂盘惜售有何区别呢?如果现在房价在4、5千元时开发商拿地可能300万一亩地,但如果等一段时间房价上涨到万元,那个时候地价还可能是300万一亩吗?肯定要在600万以上。这就是囤地的好处,与开发商捂盘后更高价格销售盈利有何两样?
这就是现实版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政府可以“囤地”,却不容开发商“囤房”,政府可以采用招拍挂方式“哄抬地价”,却不容许开发商找房托“哄抬房价”!
这算是哪门子狗屁逻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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