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北京的“井底之民”我们该如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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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现在的人对于“北漂一族”、“蚁族”词语都不会陌生,但是对于“北京井族”这个词您了解吗?12月5日,一则“井下蜗居”的消息引起众多网友关注。一时之间,众说纷纷,“北京井族”这个群体一时之间也暴露在了人民大众面前。
“竟然还有人居住在井底下!”昨日有市民反映,偶然发现有人在朝阳区丽都花园路井底下居住,将此事在网上发帖反映,至此,“北京井族”“井底之民”被揭开神秘面纱。
一个爆料网帖,“牵出”了两户“井底之民”:其中一口井内,住着年近七十的一对老人,且在此居住已有五六年,白天外出乞讨,晚上回来居住;而另一口井里,住着年过五旬的王先生,出来打工的他,为了省下300元的房租,供家里三个孩子读书,已在井内居住了将近20年。作为一则社会新闻,的确颇值一看。而也有不少人想到了事情的另一面:新闻聚焦之后,两户“主人”可能连住在井下的“不幸”也要丧失了。
这几乎已是毫无悬念的结果——网友发帖了,媒体报道了,警方也到现场来查看过了,原本还在井底下有个安身之所的两户谋生者,接下来肯定是再也做不成“井底之民”了。警方给其安排暂时住宿,基本也就属于“临时歇脚”;两户“井民”的靠谱选择,要么是自己去另觅住所,要么就是被带往救助中心。如果是纯粹的流浪者,后者倒是一条“出路”;可作为自食其力的艰难谋生者,离了“井窝”,生存无疑将更为困顿。
并非说网友的好奇“办了坏事”,也不是讲警方把谋生者“请”出井底,有什么不妥。正如知情人士所言,井里面有各家单位的许多设施设备,倘若不小心触碰,后果将不堪设想。但透过新闻报道披露的居住者实情,人们也确实很难接受,他们就这样被“一驱了之”。换言之,作为社会有关部门,真的应当认真地思考一下,对于类似的“井底之民”,需要给予怎样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