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发泡餐具加剧白色污染谁来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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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发泡餐具加剧白色污染谁来担当
而也就是日前,鑫恒塑胶等10家广东发泡餐具生产商被曝向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联合出资450万元“公关费”,由后者向发改委等部门推动发泡餐具解禁。
就在450万元公关费事件曝出的时候,国家发改委正好发出通知,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这是一个预谋还是一个巧合?
协议还约定:当甲方或其所在行业获得政府相关部门以书面方式确认在行业政策解禁的过渡期间的临时性、有条件许可……或者国家发改委正式将发泡餐具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类目录中删除,甲方应支付乙方律师费400万元。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将一次性发泡塑料(10360,-95.00,-0.91%)餐具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淘汰产品目录中删除,该目录将于今年5月起生效。
据悉,在中国法律界,律师影响政府部门立法的事例常有,但律师代理企业影响政府部门立法并无先例。君泽君律所律师周小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这一协议属实,但他不认同媒体报道中“公关费”的提法,称费用主要用于媒体宣传。至于甲方是否向君泽君律所支付了 “事成后”的400万元尾款,以及其在发泡餐具解禁中的作用,周小清没有正面回答。
他还表示,发改委14年前发布禁止发泡餐具进入市场的行政法规是不合法的。发改委禁止发泡餐具属于行政行为,必须履行法定程序,要有相关法律依据,并召开听证会,履行沟通机制。但当时发改委并未按上述程序来做,当时只是讲到发泡餐具导致“白色污染”,以此为由出台禁令。
而对于解禁发泡餐具是否和企业公关有关,发改委一直没有做回应。按照发改委的说法,此次对发泡餐具的解禁“时机成熟”。
时隔14年发改委作出解禁发泡餐具的决定,其理由首先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和不损害公众利益。按照专业人士所讲,当年的禁令主要为了防止“白色污染”,保护消费者健康,那么现在国内相关的准入机制和回收体系等建立了吗?如果没有,那么贸然解禁仍存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