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地铁女子吃热干面惨遭面条盖脸
28日早上,一名武汉网友发微博称,自己乘坐地铁时,见一女子在地铁吃热干面,周围的人劝阻未果,于是自己想拍照发微博,结果察觉,该女子竟将一碗热干面砸在她头上,还欲强行抢走手机删除照片,被其他乘客制止,然后急忙下车,中午10:27博主发布微博并附上女子照片,表示已报警。


此微博一公开就引起了广大网友热议,新浪微博还对此发起了投票,截止目前,近30%的网友不赞成地铁吃面的做法,当然也有其他声音的出现。
微博网友泡面头有只肉松汪在微博发表这样的看法:说拍照JP的人,自己就是JP。劝阻无效,才拍照片,说明味道忍无可忍了。还在地铁上吃东西很常见,说这种话一看就是素质低下的主,把自己吃相暴露无疑还得意了,还活的都不容易,难道我活的容易?你不会早起点吃早饭,要么就别吃。
还有网友自曝曾经发生的相似事件,微博随手抽个疯就这样说:这种人多了去…上回在公交我跟一个女的说不要在公车上吃完面还把盒子乱甩,别个说我多管闲事有毛病。
晚报社会新闻王旭:地铁不是规定不能吃东西吗,不接受违规行为本身没什么不对的,可如果你的行为侵犯了别人就不应该了,拍下来,发微博,让她陷入尴尬,你认为妥当吗,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并非只有正反两个选择。她不该,你也不妥。
假装在纽约:我也很痛恨在地铁公交车上吃东西。把面泼人头上就更是泼妇了。当然拍别人照片发微博也不对。不过这些都是人民内部矛盾,教育为主,请勿谩骂。
陶果果不是神经病是理想:文艺说法,“一切的烦恼,不过都是庸人自扰”;南京话说法,“好好的鼻子抠淌血”。
当然也有人比较冷静的看待此事,站在一个比较中立的立场评说,他说不禁让我想起电影《搜索》,在车上吃面不雅,可能是有急事,所以才见缝插针用餐,谁没个隐情呢?动辄曝光,原博博主的行为更值得商榷!
有律师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说食面女子的行为仅属被谴责的范畴,叶女士微博使用食面女子的肖像未经其许可,并将照片发布在大家都可以看到的微博上,其行为涉嫌侵犯食面女子肖像权。
不禁想起了一个笑话,说不管你在地铁还是公交车上,也不管你喷的是什么香水,香奈儿也好雅诗兰黛也罢,就算你跳进香水缸里洗个澡,你也干不过一个鸡蛋灌饼的味道,都不用韭菜盒子和你比试!当然这只是一个笑话,只是说在公交车上吃大规模扩散型食物对其他乘客的那些影响,公交车上没有明确规定来限制你吃饭还是喝水,也没有硬性的规定来约束乘客行为,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自觉性在约束着自己,一旦这个自我约束失去了效力的话,那么再多的硬性规定都是一纸空文罢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