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哄抢不见处罚仅靠道德能约束吗
安徽籍农民工秦小亮(音)在上海务工,前日中午,他去银行帮助哥哥及83岁父亲存钱,途经上海长宁区北翟路、协和路路口时所带钱款被风吹散,不少被路人“捡拾”,事发后1.76万元血汗钱找回3700元,其中700元为3路人归还。据上海警方举办新闻发布会称,事件发生后,有17名路人送回4100元。这样,秦小亮已收回7800元,还剩9800元下落不明。同时警方表示,根据警方目前的调查情况,因为事发现场混乱,一些路人不知道谁是失主,所以暂无法认定这是一起“哄抢”事件。

哄抢现象,在中国可以说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抢活鱼,抢煤,抢鸡蛋鸭蛋,抢水果,甚至连食用油外泄,都能引来数百人拿着锅碗瓢盆过来舀。暂且不讨论原因,无论是车祸导致财物散落一地,还是被劫匪抢劫纸币满天飞,种种后来见诸报端的哄抢行为,首先都是当事人的不幸,一个正常而合理的情况,应该是众人协助物归原主。不归还反而哄抢,本身有错。
其次,上述财物的产权归属在前后并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即便是馒头掉到你面前,也不是天上来的,而是物主的财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更严重的话,甚至可以诉诸法律中的侵犯财产罪。而在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还有专门的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不过鉴于一般参与者都带有从众性和盲目性,该罪只针对首要分子、积极参加、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人。
但凡发生哄抢行为,无论是民众、媒体或者相关人员,都习惯性地归因于“素质低下,道德滑坡”。这种说法多少有些道理。每个人都有一颗向善、向光明、向希望、向上流社会的道德之心,但若这颗心的生存空间逼仄,是非观、价值观、伦理观必将扭曲。穷人没有多余的资本去高尚,“越穷越堕落”、“越穷越愚昧”的说法不是毫无道理。
但除了穷乡僻壤,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也曾发生过哄抢行为?只能怪中国人天生爱贪小便宜?2004年8月夏日,南京公交公司曾为乘客在26路等公交车上配了1600多把小扇子,但仅仅3天之内,千余把扇子就全没了踪影。而在今年端午期间,青岛部分公共厕所免费提供卫生纸,同样被一抢而空,许多游客临走还会扯上一段放在包里带上。中国人曾经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物质匮乏阶段,甚至在如今很多地方依然衣食难温饱,对物质的过度追求多少可以理解。
如果光将原因归咎于中国人素质低、没道德,却也并不公正。用搜索引擎随便一搜,全世界各地都经常发生各种各样的哄抢事件。既有发达国家诸如美、德等国,也有发展中国家如阿根廷、尼日利亚等国。单说中国人素质低,道德滑坡,显然解释不了为何在看似国民素质较高的其他国家同样会发生类似事件。当然,哄抢在这些地方同样必须受到警方调查。
2010年3月24日,美国俄亥俄州一辆押款车24日在街上行驶时,车尾门突然弹开,一个装有大量钞票的袋子从车厢掉落在路上,袋口爆开,一沓又一沓总值超过10万美元的钞票散落街上,押款车司机没察觉出事没有停车。路人和驾车经过现场的市民见状纷纷上前抢钱。事后警方展开调查,缉捕有份抢钱的人及寻找失款。
从某种程度上说,当货车侧翻,货物散落一地;又或者是纸币被抢满天飞,虽然财物的产权本身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变化,但相对其原来所受保护的力度而言多少是有所降低的。可是这哄抢到底该怎么界定?是否有一种有效的手段来阻止这一边欢喜一边忧的行为?到底是用法律还是用道德来制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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