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因偷手机被判刑十年的保姆喊冤
(2012-07-03 1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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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因为不满雇主一直不发工资,拿走了雇主一部翻盖手机。这就是“保姆盗窃手机案”的时事原型。日前郑州法院一审判了保姆10年,并处罚金2万元。虽说如今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但我们还是很有必要说道一下。
量刑标准:
依据盗窃法量刑标准上,能够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只有60000元以上到78000以下的财产才可以。算的上数额巨大。
那么依据量刑标准,我们可以逆推出保姆盗窃的这部翻盖手机市值6万余元。根据权威手机报价网我们可以推断出这部翻盖手机就是如下图。
而这样一部奢侈手机,我们可以看到点评的人是少之又少,说明几乎无人问津。而事主什么时候购买的这部手机。在哪购买的应该很容易能够查到。我们还要判断这部手机的真伪,也就是说究竟是山寨机,水货或者其他手机。请不要忽略这一点,因为这些都跟量刑有关系。
手机的购买日跟手机的损耗有直接的关系。我们知道普通电子产品的折损率不同于其他产品。电子产品素来都有句不成文的说法,除了高尖端产品,其他的产品购买回来,至少折价三分之一。
手机的价格问题,就是案件事情不清的一个关键点。
另一个事实问题就是,保姆拿走手机,事出有因,因为雇主40天不发工资,保姆气不过才拿走手机,而拿走手机是否是抵押工资这部分事实不清。保姆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她并不想拿走手机,因为即使能卖到钱,也终究不如从雇主哪里拿到自己合理的工资要好。这里面的盗窃并不存在预谋问题。也并不一定是主观故意,也许保姆是临时起意,这在量刑中要考虑到保姆的作案动机。
一审中,保姆所说的雇主欠钱事实不清,因为保姆没有相关证据。这又是一起雇佣劳工并没有签订个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旦保姆事实工作得到的认证,这位雇主恐怕也要因为没有跟雇员签订合同还要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