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惊天河南地窖性奴案让歌厅女反思从良!

(2011-09-26 10:22:31)
标签:

杂谈

      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案件———消防兵转业的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本月初,该案因一女子的举报电话而告破。洛阳警方从地窖中成功解救出4名歌厅女,同时,还找到两具尸体......

 

         惊天河南地窖性奴案让歌厅女反思从良!

     在举国正欢呼着迎国庆的日子里,看见这样的新闻,除了恐怖还是恐怖,除了恶心还是恶心!性奴,顾名思义,被作为别人的性奴隶。用暴力强迫女性来发生性关系,并长时间折磨其身体和精神,以使其无条件地服从自己的意志。受害者大多数是年轻漂亮的女人,施暴者大都是男人。这些男人的心理变态,人格扭曲,极度自私,掌控欲望强烈,有较强的暴力倾向,极度危害社会。

    犯罪嫌疑人李浩,该人的真实身份让人震惊。案发之前,李浩是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可以说得上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人们很难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和性奴案件犯罪嫌疑人这两种身份想象出来,一个堂堂的国家公职人员,为何会做出如此极端变态令人震惊的恶性案件呢?又缘何长达两年时间未被发现?

    李浩本人价值观念扭曲,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大肆诱骗多名漂亮女人,实施性诱骗以及性迫害,并杀害两个女人。为长期占有这几个女人的身体,采用暴力囚禁方式,为非作胆,甚是嚣张。对于这种男人,笔者不想做过多的评论,这种变态男子必须为他的可耻罪行付出代价。法律不应该宽恕这种罪大恶极的男人,必须予以严处,该枪毙的必须枪毙,毫不含糊。

    现代社会充斥着暧昧和金钱诱惑,这不是我们个人能够改变的。作为女人,应该学会保护自己。有人说他们也是为了混口饭吃,我认为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女孩不应该去从事那些舞厅、KTV、夜总会、夜店等娱乐场所的陪侍人员,这些工作大都是与色情淫秽交易有关。有钱人来此消遣娱乐,女人贱卖自己的肉体。一般来说,只要客人出钱,小姐就会立刻脱衣缠绵。这哪里是什么工作,明摆着就是拿生命和青春当儿戏。冒着极大的健康危险,承受着极大的心理罪恶感,何必呢?难道个个以为自己是柳飘飘,遇见一个老男人就能从良,从此幸福的过下去?这次性奴案的曝光,不知道那些隐在黑暗里挣钱的女子们作何感想?有无打寒颤?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