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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学界之争 |
我曾撰文说,拉动经济并无三驾马车,消费与投资合起来其实就一驾:消费是马;投资是车。这是说,投资要以消费为牵引,拉动经济最终还得靠扩消费。若消费不振,仅加大投资是饮鸠止渴,对原本过剩的产能无疑会火上浇油。这方面以往我们有教训,痛定思痛,所以这里我不去谈投资,而专说怎样扩消费。
思来想去,此问题的难点我认为是消费不同于投资,政府掌握着财政大权,一言九鼎,扩投资可谓易过借火;但扩消费不同,消费是个人行为,老百姓自己挣钱过日子,怎样消费怎会听政府招呼?政府总不至于搞强迫命令吧?不过换个角度想,政府虽不能直接干预个人消费,但却可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去予以引导。关键在于,这样的制度安排是什么?或者说要怎样设计才对?
事实上,中央早就提出要建立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所谓长效机制我理解重点有二:一是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收入决定消费,收入增长消费自然水涨船高;二是适度通胀的机制。大众消费买涨不买跌,若今天不买日后更贵,当然也会刺激消费。除了这两条,另外我还想到一点,就是清理抑制消费的相关政策,不然政策相互掣肘,扩消费也难以施展,不会有大作为。
以上三条,理论上应当无懈可击,可一旦进入到实际操作却有诸多难题。比如“收入增长”,中央说要保持居民收入与GDP增长同步,这个目标当然好,也是人心所向。然而居民收入(工资)决定于企业的初次分配,工资到底增多少政府说了怕是不算。我们知道,企业初次分配有三块:即工资、利润与税收。要是不减税,政府强逼企业提薪,那样工资必挤占利润,利润被挤企业投资会减少,失业增多则工资反而会降低。
绝非是在下拍脑袋,有前车之鉴:2007年底出台新劳动法,言明要提高最低工资,由于当时没减税,结果工资普遍地挤了利润;碰巧2008年又赶上美国金融危机,内忧外困,当年就有近九万家企业停产,2000万农民工失业返乡。别误会,举这个例不是说新劳动法不该提最低工资;我想说的是,提最低工资可以,但应该先减税,不然政府只请客不买单,加重了企业负担后果更糟糕。
关于“适度通胀”之前我写过多篇文章,重复的话不再说,这里只指出两点:第一,通胀并非洪水猛兽,高通胀对经济有害,但适度通胀对经济却有益,至少它能刺激消费;第二,何为适度通胀?按世行的解释,是指通胀率不高于GDP(或财政收入)增速。这解释没错,我同意;不过前提是居民收入得跟上GDP增长,否则即便通胀适度,居民实际收入也可能下降。鉴于此,与其将通胀率绑定GDP,还不如直接绑定居民收入。只要通胀率不高于居民收入增长,则为“适度通胀”。
难题是怎样防高通胀?弗里德曼说,通胀始终是货币现象,只要投放货币不过多,通胀绝不会发生。从这个角度看,防高通胀关键在控货币,所谓“成本推动通胀”的说法是错的;“结构性通胀”的说法也是错的。国内学界有一观点,认为我们前几年通胀是由农产品涨价推动,于是主张政府打压农产品价格。其实,农产品涨价是因为供不应求,限价只会事与愿违,令供应更短缺。再说,出现高通胀原本是央行的错,去责罚农民算咋回事?
转谈政策吧。是的,当下某些政策确实抑制了消费,最典型的要数“限购”。前几年国内房价上涨,为控房价政府推出“房产限购”政策;无独有偶,为缓解交通压力不少城市又出台了“汽车限购”政策。不必怀疑政府这样做的初衷,但限购无疑也压制了消费。如果说十多年前国人消费热点是家电,而今天的热点则是买房购车,若这两项皆被“限购”又何以提振消费?并非扣帽子,近年来经济下行原因虽多,但“限购”恐怕难辞其咎。
我不主张限购,可房价高了低收入者买不起房怎么办?难道政府就坐视不管?当然不是。居者有其屋,照顾穷人住房政府责无旁贷。但住房与买房是两回事,帮助穷人居住政府可提供廉租房,大可不必打压房价。可以肯定,即便目前房价跌一半,穷人还是买不起。而房价大跌极可能使今天的有房者变成“无产者”;甚至有人因还不起房贷而拖累银行而酿成金融危机。
有人说住房是特殊商品,但无论它怎样特殊终归还是商品。是商品,价格就要由供求定。如果我们相信供求定律,就绝不会相信房价只涨不跌的神话。八年前我写文章说“房产升值不是铁律”,并断言十年内国内房价必降无疑。现在看是说中了,可我那并不是望天打卦、碰运气;而是基于对房地产供求分析所得的判断。眼下房价正在回落,据说不少城市房地产“限购”已开始解禁,是好消息,能早解禁就早解禁吧。
我有预感,解禁汽车“限购”也是迟早的事。对交通拥堵政府当然要管,而且必须管,但不一定非得“限购”不可。你想,企业有汽车要卖,工人要就业,各地都限购汽车厂家岂不要关门?所以从扩消费的角度看,可取之策是“限用”而非“限购”。人们想买车尽管买,多多益善;但用车要限制。比如“限号出行”或“提高停车收费”同样可缓解交通拥堵,国外经验也证明行之有效,既如此我们又何必去限制消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