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按套内面积销售"北京政府在“围魏救赵”?

(2009-09-03 21:50:22)
标签:

房产

套内面积

北京政府

公摊

分类: 胡言乱语

    其实很多天以前就看到北京出台《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提出“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

    可是照我看来,北京政府的如此举动似乎还有一些逃避“房价监管不利”的想法吧,是否想借此消除人们对于房价上涨的关注呢?

    总所周知,开发商是企业,追求利润是他们经营的目标之一,而且对于任何一个项目,他们都有自己的预期目标,在销售标的物不变的情况下,单纯依靠改变计量方式能够使他们降低利润目标吗?我想哪个开发商也不至于傻到按套内面积与按建筑面积卖都采用一个单价吧,很多网友说的对“羊毛出在羊身上”,面积亏了,单价上补上来,最后购房者很难省下钱来。

    当然对于购房者有一些有利的因素,那就是购买的面积能够清晰明确,不用再为看不到摸不着的“公摊”劳神费力了。可是如此一来很多问题也会随之而来,开发商提价更加理直气壮了,本来老百姓对于房价形成了一个衡量评价的标准,如此一来这个标准被改变了,老百姓又要花一定的时间来适应;还有就是原来公用的内容,按照《物权法》,购房者有主张的权利,但是一旦套内面积销售,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购房者是不是这个权利就没了?你花钱买的单,可东西成了别人的了,这又如何处理呢?

    当然有利不利的影响还有很多,我只想说的是,在房价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的时候,地方政府出台如此政策是否是真心为了百姓利益、行业健康呢?我想未必如此。因为要想解决公摊的问题很简单,只要主管部门监管控制的严格一些,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给老百姓把每个部分的面积标识的清晰一些,就能够解决掉,何苦费尽心思出台新的政策?是药三分毒,法令昭彰不利于行的道理谁都清楚呀。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