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8半岛网报道了《浙江省义乌市政府规划图纸催生天价楼盘》。现实又与购房者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一个似是而非文件让购房者血本无归,让我们看看这个事件的过程,难道政府真的没有责任?
事件回放:
2003年9月12日,义乌市政府拍卖了与全国最大的小商品市场义乌国际商贸城二期市场相连的6块地皮。在当时的拍卖中,1号楼和4号楼地块均以1300万元起拍,经过上百次举牌,最终万厦公司分别以3.2亿元和2.8亿元的高价夺得。
据了解,万厦公司和众多购房户都认为财富大厦是他们实现财富梦想的良机,而他们作出这一判断的依据,都与一张图纸和一项承诺有关。
义乌市政府在拍卖这块土地之前已经有详尽的规划图纸,政府部门是拿着楼盘的图纸拍卖土地的。记者在这份由义乌市政府直属的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指挥部出具、义乌市规划局进行审批的图纸上看到,拍卖地块的规划名称就叫“国际商贸城二期市场1号、4号、5号、6号楼”的规划,其中1号楼的二、三、四层通过走廊与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国际商贸城相连,两者的连接部位还画着一道门。
根据这些规划和图纸,参与竞标的开发商都认为,这个楼盘是国际商贸城的一部分,尽管土地拍卖价创了纪录,但是与国际商贸城目前每五年一两百万元的摊位租金相比,楼盘的升值空间依然巨大。
但是,义乌国际商贸城又在其后的“规划建设补充说明”中注明,“连接体(骑楼)与市场之间不得开门,若要开门,需双方协商解决。”
随后,开发商也依据这一似是而非的概念对他们所开发的楼盘进行了宣传,售楼处公布的规划图纸上,财富大厦二到四楼有走廊与国际商贸城相连,其楼盘名称就叫“义乌国际商贸城·财富大厦”。
购房户代表陈小方说:“有了这张图纸,我们确信,依托国际商贸城的人气和商流,财富大厦的房子能够靠经营商铺增值,我们也才会如此狂热地追捧财富大厦。”
财富大厦竣工后,图纸上那道国际商贸城与财富大厦之间的大门并没有打开,而且原来宣传中的商铺变成了商务写字楼。财富大厦的财富梦想破灭了,20多名购房户以合同欺诈和广告欺诈将开发商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2006年12月27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购房户们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万厦公司和购房户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万厦公司的广告宣传不存在欺诈行为,购房户关于万厦公司在签订合同时虚假陈述财富大厦商品房为商铺的主张事由,缺乏事实依据。在购房户最为关切的图纸问题上,法院认为,图纸仅仅显示国际商贸城与财富大厦“毗邻连接,并非连通”。
我想导致这些购房者受骗的本身在于,购房者对于政府文件的信任,如果缺乏那份十分明确的规划图纸,我相信,开发商们不会出那么高的价钱购买这块土地,而购房者也不会以13万的价格购买这些“商铺”。
另外政府在如此长的时间内,没有对自己的过失行为进行纠正,无非是想保护开发商的利益,也是守护好已经落入自己口袋的6亿多的“银子”,楼盘效果过程如此轰动,我想政府不会没有“耳闻”,而对于如此高的价格,政府官员们也不会不知原因,为什么作为老百姓的“父母官”,会视购房者往陷阱中跳而不管不问?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机构,但是在审判的过程中,是什么原因遮住了公正的“眼睛”?如此都不算“欺诈”,时间难道还有“欺诈罪”存在?
频繁的“知错就改”是政府决策没有严肃性,但是“知错不改”是政府对于老百姓的“蔑视”与不尊重。
到这里我想起2006年青岛市建设李沧火车站,最后不了了之的事情。我想政府是老百姓最后的合法依赖,如果政府的文件都是一种玩笑,政府领导的将会都是信口开河,老百姓还会依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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