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AOL-联想合资公司的陨落 再谈与Iphone的合作难度(
(2009-03-11 2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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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老方行业观察 |
本着和AOL合作,利用AOL的互联网经验、技术,将联想的互联网事业做到中国最大的宗旨,联想和AOL艰苦地谈判着,双方终于于2001年6月初在北京举行了隆重的发布会(恰恰前一天,王志东从新浪出走)。
双方签署的协议是英文版的,大约有两尺厚。坦率地是说,排除保密的因素,没有几个联想人能够阅读完这么厚的协议,这样,在执行中自然会有麻烦。
Duo diligence 的工作还在继续。到2001年11月,“911事件”发生后的两个月,联想的第一支业务队伍前往美国AOL总部,进行业务对接。除管理人员外,其中主体是产品和技术,我带队的技术人员占了一多半。AOL也极其重视,派出了豪华整容,详细介绍和讨论。队伍回来后,业务工作全面展开。
合资公司的目的是将AOL模式在中国进行复制。这涉及到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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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业务紧张地进行着,目的是赶上2002年11月份联想电脑的秋季发布。与此同时,管理团队还在做着另外一件苦差事:编写业务计划书(5年),每个季度汇报一次,以求批准。
到了2002年9月底,所有产品、技术任务顺利完成(对此我非常开心,为我们的技术队伍骄傲),但是,业务计划没有被批准!
并不是业务计划书编写团队的水平不高,因为AOL派遣的豪华团队早就到位了。联想实际上只派遣了4个人:CEO、市场总监、技术总监和财务总监。其它岗位是都是AOL派遣或招聘的,美国人的运营系统比较完备,总监室有10来个人。总监室外的其它所有员工理论上都是重新招聘的,不具有联想身份。
业务计划的核心是成本问题,有几项成本是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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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费用加起来,就导致:每个小时的时长费用超过1元多,使得该服务的价格在中国无法被用户接受。同时,由于上述费用是以用户为单位的,这意味着:规模经济不发生作用。无论用户基数怎么发展,该业务模式也不可能挣钱。
上述费用主要是由AOL控制着的。技术服务费是合同里面写的;网络时长费是AOL跟网通谈判的,本土队伍干着急,不能插手(网通谈判的负责人后来成了我北大EMBA的同学,她很开心地说,美国人真大方)。市场费用是严格按照美国的市场模式做的,联想人做的不让通过,费用降不下来。
上述问题就够麻烦的了,接下来让人不开心的事情还有:
1、惊人的开发费用。美国人为本系统做了若干汉化工作,按照美国人的工资计算,一年累计下来是个天文数字,需要合资公司买单。
2、合同上要求联想捆绑若干万台,并按台支付若干费用。而2003年,正是中国PC产业竞争白热化的时候,价格极其敏感。
两国在政策法律文化方面的差异,也导致了很多问题。比如说:聊天室功能不能启用。因为中国政府要求监管聊天室;论坛功能的启用也有类似的问题。关于邮件呢…
那么,一个本来很美好的模式,无论是联想,还是AOL,都是很认真地去做了,却换来一个永不赚钱的结果,核心问题在哪儿呢?
核心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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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联系到和IPHONE的谈判,我们可以借鉴的也是这两点:
1、本土资费的价格战将越演越烈,因此,现在看来很合适的技术服务费将很快变得过于昂贵;
2、由于文化冲突,很多本土运营商可以采取的策略,美国人不会同意。因此,合作变成了掣肘。
当然,对运营商而言,问题更加复杂,我们后面也愿意继续分析。
(出于保密原因,若干数据都省略了)
(文:方礼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