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天“方”夜“谈” |
本章标题用“仁慈”不太贴切,从行文中,应该翻译成“善行”更妥当。
在古中国,个人的“善行”是走形式的,目的是为了消灾,是为了和不明的力量做交易(比如鬼、神),并不是为了取得对现实中的人的效果。政府的福利是没有的,善行仅仅是为了平乱,怕乱子闹大了,与众怨交易。所以,仍然是一种形式。既不可能采取什么预见性的措施,又不打算达到救人救到底的目的,敷衍了事。
贪官借此发国难财也是很自然的。既然善行的目的是不出乱子,不要逼迫民众造反,而不需要考核(数量),不需要知道到底需要多少钱款,那么对上虚报、对下克扣就是必然了。这正如当今诸多建筑工程一样,以假、次充替总量,屡屡找到新建项目的由头,从而获得高额的回扣。
善行是一种有组织的行为。就真实的意义上,是要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在古代,个人真的这么做了,是要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善人通过施舍一定的资源,具体地、有计划地解决比如灾民的饥饿问题,是不受皇帝欢迎的。除非捐给皇帝,通过皇帝在转给受灾的人。这样,让灾民知道是皇恩浩荡,而不是某个善人的行为。一旦是个人直接做了,万一灾民喊出“万岁”的感激语,岂不是白白让施恩者丢了脑袋?即使不丢脑袋,以后官府大兴土木的时候,勒索的对象就找到了:好啊,能给百姓捐赠收买人心,却对皇家事业鸡毛不拔?这样的由头,足以让所有有善心的人不敢善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