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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房产评论 |
“庄胜”失马 焉知非福
房地产独立评论家 周丽君
头顶北京,脚踩上海、武汉,构筑三角框架,打通京沪线、京广线、长江沿线的三角扩张战略是中国多数地产商梦寐以求的。
92年进中国内地市场的庄胜集团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的大规模扩张战略与之不谋而合,结果遭遇滑铁卢。2000年武汉“开业事件”,及其之后一系列遭遇,损失过亿;04年上海“逼宫事件”,官司至今未了,损失惨淡;北京借钱抵押,工程延期,业主状告。恰似双腿被刀砍,脑袋被棍打。哪怕庄胜三头六臂,也得叫苦不迭。
庄胜为何专门不胜?不如以上海“逼宫事件”具体探究。
《财经》杂志《失意潜规则》报道上海庄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04年2月13日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大股东北京庄胜向上海庄城提供1.8亿元股东贷款,用于支付迫在眉睫的嘉松南路2号地块出让金。约定贷款期限两月,若到期无法偿还,则转为北京庄胜对于合资公司的增资款。如款项无法在2月23日的最后期限前筹措,北京庄胜则须退出合资公司,城通公司和私人林敏具有受让85%股份的优先权。
之所以筹集,因为要拿地。有人认为合资公司沦落为尴尬局面,在于庄胜没钱拿地。而庄胜认为,局面之所以失控,作为政府公司和上海庄城小股东的城通公司,一方面以其政府背景直接插手合资公司运营,另一方面以其股东身份,袒护被庄胜视为严重违背职业经理人素养的原庄胜雇员后任合资公司总裁的沈伟得,使其把持合资公司营业执照、公章、账册等法律凭证。庄胜抱怨就沈伟得私藏公司资料、挪用公司资金向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局报案之后,城通公司总经理和时任松江区主管城建的副区长陈国邦秘书王晓群以政府官员和股东的双重身份为沈伟得作证,直接导致控股比例超过85%的大股东庄胜公司无法控制合资公司。
庄胜集团对《财经》杂志《失意潜规则》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补充资料显示,原本属于庄胜参与的合资公司囊中物的嘉松南路2号地块与大学城站2号地块,如今前者落入松江区主管城建的副区长陈国邦儿子陈池控股的上海永懋置业有限公司手里,后者进入背叛庄胜的沈伟得与影子人林敏怀里(从未露面的林敏有影子称号,被怀疑与松江区政府关系密切)。
在香港,庄胜不仅生意顺当,而且经常受表扬,而在内陆,生意尴尬,还备受责难。投资武汉,官司不断,投资上海,重蹈覆辙。
庄胜之所以专门不胜,问题是政府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使得制度设计权责不分,为掌握优势资源的权力人士获得好处提供方便。
平时只关注政府官员腐败,而庄胜事例显示,法制不健全,职业经理人素养很容易遭受破坏,极易导致公司内部人员为个人利益损害公司整体利益行为发生。使得委托代理机制深陷困顿,也使得作为我国改革重点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裹足不前,更使得产权清晰成了他人徇私舞弊的工具。
法制不健全下的官员腐败与经理腐败,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中的两块大绊脚石。不仅国企资产面临流失困境,私企资产也面临同样困境。法制不健全的无政府丛林法则是商人的悲剧。“庄胜”失马,揭示外资进军法制不健全之内地市场之危机四伏,揭示大开发商进军法制更不健全之二三级城市之危机四伏,揭示国企改革与私企发展之危机四伏。
法制完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保障,希望对不断变革的中国有所促进。
20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