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文明起源的真实场景蕴藏在“耕”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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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血色曙光:华夏文明与汉字起源》书中指出,华夏文明虽有“农耕文明”之称,但却不是在花开花谢、岁月静好中起源的,而是在“游牧奴役农耕,而后融入农耕”的规律中起源,一部华夏文明起源发展史,游牧奴役农耕是永不改变的主旋律。
这个观点一下子很难被人们接受,因为与祖先崇拜为特征的传统文明起源观太过抵触。这也是笔者文章虽属纯粹的学术研究,却也会不断遭到举报的原因所在。
但问题是,如此大量的考古事实,历史记载,雅言字读音来源明摆着,并不以你的好恶、意志,或者无法正视而改变。笔者以为,文明起源研究需要超脱的胸怀,不要与现实政治扯在一起,否则你的研究必是那种削足适履的行为。
笔者以为,华夏文明起源的真实场景可用一字和盘托出,这就是“耕”字,可惜还从未有人把它说个明白!
“耕”的读音,可以肯定,来自古羌藏语,因为只有古藏语的“kheng”能与之音义皆合地对应起来。在敦煌发现的吐蕃文书中,它属于频繁出现的字符,藏文写作
ཁེང་
吐蕃社会是典型的奴隶制社会,它从部落军事联盟扩张而来。宋代《册府元龟·吐蕃国》言:“(吐蕃)唯以淬砺为业,罕务耕耘。”就是说他们属于典型的高原游猎民,有的部族内部也存在一些种植业,但只是补充。
据《旧唐书·吐蕃传》记载,吐蕃出征掳掠有固定的时节,就像农人的秋收冬藏一样准时。他们总是在秋末冬初集结,开春便鸣金收兵了,返回高原深处游牧去了。获胜就占领城池,派兵驻守,不成就杀掠一番,满载而归,绝不空手而返。第二年此时,吐蕃骑兵又至,如此这般年复一年地重演着,因为这就是他们世代延续着的生存方式。
唐与吐蕃最后是以贺兰山为界了,山以西全归吐蕃版图。《唐建中实录》:“吐蕃既得河湟之地,土宇日广……得河陇之士约五十万人……悉以为婢仆。”
吐蕃自古就有“捉生为奴”的习俗,藏语叫作“弥捉”(mi bzung)。赞普发动战争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掳掠人口,当做财物用于赏赐。如此捉来的奴隶人口与猎获的野兽是一样的,可以由奴隶主们任意处置。
唐《沈下贤文集卷十》:“自轮海已东,神鸟、敦煌、张掖、酒泉,东至于金城、会宁,东南至于上郢、清水,凡五十郡、六镇、十五军,皆唐人子孙,生为戎奴婢,田牧种作,或丛居城落间,或散出野泽之中。”由此可知,陇西地带的垦殖范围当时得到了极大的扩展,从而成了吐蕃最重要的粮食基地和财富来源。
为了管理征战得来的可垦殖区域,赞普在此设立了“通颊五万户”,任命“德伦”(大相)管理,下辖五个“万户长”,藏语叫作“乞利本”(意为“天虎”),地位相当于西周时代的“大夫”,大夫之国就叫“家”(颊)。
藏语的“通颊”是“军国”的意思。被驱掠而来的耕奴被指定在一块可垦殖的土地上,不许自由流动,有严格的隶属关系。
在“捉生为奴”习俗上建立起来的吐蕃“通颊”军国,是真正的奴隶制社会,是完全意义上的西周“井田制”再现,这些都可从《敦煌吐蕃历史文书》的记载中清楚地看出来。
吐蕃王朝中,奴隶主贵族们的土地和耕奴是同时被授予的,他们有“计口授田”的习俗,多少土地搭配多少耕奴有定规,土地的单位是“突”(dor),耕奴的单位是“户”。
这些都是军功的奖赏。吐蕃文书中多有“赞普赏赐娘氏曾古者为念几松之堡寨布瓦及奴隶一千五百户”“赏赐韦义策者……一千五百户”“赏赐蔡邦纳森者为温地方孟氏堡寨奴隶三百户”之类的记载。
吐蕃内部还有“九头领”“七牧者”“六匠人”“五商贾”“三执者”之类的等级划分,而“kheng”(耕)始终是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平时为主人从事农业生产及各种家务性劳动,战时就充当兵丁到前线去送死,或充当后勤人员供使唤。
在那里,各级行政官吏的“俸禄”也是一定份额的土地,藏语叫作“xin”(薪),吐蕃文书中多有“财政官莽布支农田一突半”“门穹俸禄田一突”之类的记载。而僧人似乎是以奴隶看守人身份出现的,吐蕃习俗,奴隶主如果绝嗣了,他的土地和耕奴可归僧人所有。
有严格的等级礼制是游牧民族的共同特点,吐蕃的奴隶身份是永世不变的,奴隶生下的仍是奴隶,藏语叫“羊艮”(yang kheng)或“宁艮”(nying-kheng),地位甚至更低。藏语把这种由血统而来的贵贱等级叫作“查里木”(chae rim),本义是“血的、根本的”,藏语把“血”叫作“查”。
有言曰:阳光下没有新鲜事!不要以为这些都是吐蕃的发明,这些其实早已经发生过,无数次发生过了,并且早就被记载了。因为这是一种文化的“基因密码”,它隐藏在一种古老生存方式中,条件一旦适合,就会毫不走样地再次表达出来!如若不信,请看《汉书·刑法志》关于商周井田制的记载,其曰:
“殷周以兵定天下……因井田而制军赋,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秋治兵以猕,冬大阅以狩……此先王为国立武足兵之大略也。”
殷商时代以十户长、百户长、千户长、万户长为基础建立的“井田制”,难道不是更早时期的“通颊”军国?上文中只不过少了耕奴从何而来的记载而已!
古字“耕”是会意字,由表示黍谷的“禾”,或权利的“耒”,加上“井”组成,可以肯定,它原本就指井田中的耕奴。
六书通中的“耕”字
《周礼》井田制有“百夫有洫,洫上有涂”的记载,规定百夫长的“涂”上要修有路,且“路宽八尺”,要能让马车通过,以便奴隶主驾车巡视。
所有“井田”都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垦殖前统一规划,切割分配的结果,如此才会形成规整的“井”字形。
“涂”的造字方式就可以看出,原本是指用来收“租”取“余”的有水田土,那么,其原始读音就非藏语“dor”(突)莫属。在藏地,这是沿用至今的土地单位,一“突”等于中原汉地的十亩。
敦煌吐蕃文书中的“kheng”译成汉文时,有的写成了“艮”,不是偶然巧合,因为“艮”本义就指奴隶,或曰“小人”。《六书通》“艮”画作“大目下一小人”,此“目”代表猴王,“小人”就指奴隶。藏语的kheng又指脚掌骨以下部位(跟),身体上最“下等”的部位。就是说“耕”与“艮”原本就是同源字。
游牧民族固有的十进位制结构在入主中原后,很自然地就会形成相应占有方式。从《汉书》的记载可知,这些统治者一开始都不事农耕,也不定居,他们专事“税”和“赋”,即索取,他们平时仍以“猕”和“狩”为业,所谓“秋治兵以猕,冬大阅以狩”就是继续祖先的游猎生活,因为这种生活方式即是军事威慑力,而这正是吐蕃“通颊”的情形!
井田制的真实面目早已经被儒家学说严严实实地掩盖起来,敦煌发现的吐蕃文书再次把这种游牧奴役农耕的方式昭示于天下。笔者以为,这些文书已经穿越时空,像镜子一样把“先王”们的民族背景、语言背景映照出来了,其对文明起源研究的价值,是怎么强调也不会过的!
(提示:研究敦煌吐蕃文书,可重点参看《王尧藏学文集》)
附图:
吐蕃大将骑马作战金浮雕,青海都兰县热水吐蕃贵族墓群出土。浮雕风格与中亚出土的斯基泰武士骑马形象相似,身上的袍服与大昭寺银壶上的吐蕃战将相同。注意,此战马头上缀有一个野牦牛毛制作的鸟形球,马尾上打着代表征服的十字结,这是吐蕃特有的习俗。
甘肃武威雷台大墓出土的东汉“马踏飞燕”青铜神马。是为“张氏”国的王陵,出土了上百件青铜制作的王家卫队和仪仗雕塑。注意,所有战马头上都缀有一个球,尾巴上有结。同样的装饰说明,张氏国统治者确是来自青藏高原的羌藏类游牧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