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出土古玉形制超“标”成因初探(九) [转载]出土古玉形制超“标”成因初探(九)](//simg.sinajs.cn/blog7style/images/common/sg_trans.gif)
29山东滕县出土商代有柄玉钺
通过科学的田野考古工作所获得的各种古代实物标本,是鉴定大量流散于民间“古”物真伪的重要参考依据!形制看似偶然的每一件作品背后,都有其必然的成因。至于能否合理解读,则完全取决于鉴定者的水平。故而,从形制的角度去判定散落民间的“古”物的真伪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千万不能以“没见过就是假的”而自说自话,或以某件器物的“奇形怪状”或“非主流”将其武断地否定之!(P29)
从鉴定者的心态上来讲,一定要谦虚再三,不能师心自用。相对于人类明史上几千年的文化积淀,即便将今人所有的科研成果汇聚一堂,顶多是以蠡测海。明代张应文于所著《清秘藏》中说:“博古图、书谱、画谱之外,书、画、古器尚不可胜纪,不当执一而废百也,明矣。”所以,作为一名考古工作者,必须要有“博观前古”的心境,切不可画地为牢、固步自封。
同时,在“古”玉鉴定的方法上要将器形、工艺、质地以及埋藏痕迹等因素相结合,综合考量。在论证的步骤上,要严格按照逻辑推断,每一步的立论都必有充分的证据。如此才能使辨伪工作更科学,更具说服力。
一言以蔽之,文物的鉴定,不是纠结于“标”或者不“标”,而是着眼于“古”还是不“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