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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国、牡国钱铸主新考经过百余年的探讨,钱币界对助国、牡国元宝(见图1、2)这对姐妹钱,定为辽钱已听不到异议。近年在原辽国故地又陆续出土了金银质和当五、当十型(见图3、4、5、6、7、8)助国、牡国元宝钱。这些钱均是与其它辽钱一起出土,为“辽钱说”又增添了强有力的证据。“安南钱说”,“无考品说”至此,也就应该烟消云散了。助国、牡国元宝钱为辽钱似乎已成铁案,可其铸主为谁,何时铸造至今尚无定论。本文拟就这尚未定论的两个问题,从新的角度进行些许考证,谈点新的观点,以抛砖引玉,为最终解开助国、牡国钱这两个世纪之谜做点贡献。助国、
牡国钱铸主、铸期问题,一直有两种主要观点: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老一辈钱币学家,多数把助国钱归于后晋天福二年四月(937年)宣武军节度史杨光远铸。
牡国钱列为无考品。当代钱币学家多数赞同将助国、牡国钱定为辽道宗大安三年五月(1087年)时海云佛寺所铸。两者铸期相差了150年。表面看新旧两种说法性质不同,一为地方官向朝廷进助国钱,一为享有特权的佛寺向朝廷进济民钱,铸期虽相差了几代人。其实骨子里都犯了同样致命的望文生义的错误,让最低级的生活常识绊了个同样的大跟头。懂得最起码生活常识的人,包括后晋节度杨光远,辽国海云寺的和尚,都应该知晓,不管是进助国钱,还是进济民钱,进献的都应是本国境内便于流通的钱。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好花的钱。做为进献者,后晋时的天福元宝钱,辽朝的大安元宝应是进献者首选钱种,其它可以流通的历代旧钱应是再选的钱种。他们只要把收集到的现钱(铜钱。金银及布帛、实物都可视作现钱无需都兑换成铜钱,只要换算成铜钱即可)解送至朝廷即可,根本用不着铸造新钱。五代史上数十起进献助国钱的事例,无一是铸造新钱。直接证明了这种收钱直送朝廷的做法是正确的。可是,我们这些过于聪明的钱币学家提出的两种说法,却是让杨光远和海云寺的和尚在收集到足够的现钱(铜钱、金银、布帛或实物)后,不送往朝廷,而是用这些钱购买铸造钱币的原料(铜、铅、锡、煤、木炭等等)工具,雇请冶铸工匠,然后铸造两种(既使真铸,铸一种即行,干嘛要铸两种?未见解释)谁也没花过的新钱,再送往朝廷进献。先不说杨光远和海云寺和尚有没有铸币权,就这种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的做法,他们只有脑袋让球闷了恐怕才会去做。他们收上来的钱难道不好花?还要费时费力地花钱去铸新钱?而且还要铸两种?莫非铸的新钱能一个顶两个用?!答案恐怕都是否定的。再说,后晋和辽朝都有极其严格的铸币管理制度。(尽管天福三年晋朝曾经下过得许民间采铜开铸,但特规定面文天福元宝旋读,说明后晋铸币权还是掌握在朝廷手中,而不是任何人可以顺便铸的)特别是辽朝,所有金属冶炼,一切钱币(行用钱、纪念币、专用钱、民俗钱)器物(生产工具、生活器具)铸制,都为国家专营。辽朝对钱币管理极为严酷,携钱十贯出境者,私铸钱一贯者皆处死。终辽一代不见任何王公贵族、大小官吏被授予过铸币权,老百姓更是不允许染指钱币铸造事务。尽管辽代佞佛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但也未闻任何佛寺自行铸钱的记载与传说。两个浅显明暸的理由:一无权利、二无必要,决定了杨光远和海云寺和尚根本不可能铸造助国、
牡国元宝钱。那出土于原辽境内助国、
牡国钱是谁铸的呢?而且是铸得是有别于辽代年号钱、纪年钱的金、银、铜三种材质,小平、当五、当十三种形制的非年号非国号钱。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看看辽国境内谁有铸币权。按理说在辽版图内,只有当朝皇帝和他领导的朝廷具有唯一的铸币权。不管是北面官领导的大部落、小部落,还是南面官领导下的京道府县都没有铸币权。在辽境周边的属国虽有铸造本国钱币的权利,如日本、高丽、回纥、高昌、于阗、波斯、大食等国,但因其位置不在辽皇帝直接统治区内,所以不应计算在内。奇就奇在,在辽版图内就有这么一个空前绝后的特例。除皇帝外,尚有一个国中国的国主是享受天子待遇的特殊人物。这个国中国的国主就是东丹国主人皇王耶律倍。耶律倍不仅是东丹国的最高统治者,而且是辽朝的皇太子,是辽国最高统治者天皇帝、地皇后之下的,法律上的“三把手”,他即享有铸币权。《辽史》记载东丹国要向辽国“岁贡布十五万端,马千匹”。辽代货币制度实行的是“钱帛兼行”。布即货币之一种。说明东丹国主不但享有天子冠服,可以建元称制,而且在东丹国内具有大部分天子的权限,如税赋权,立法权,执法权,铸币权等。辽朝皇帝因为铸有千秋万岁行用钱和年号钱,所以不会再去铸助国、
国元宝钱,况且他不会自己助自己,自己壮自己。既然辽朝皇帝不是助、
壮钱的铸主,剩下的享有铸币权的东丹国主人皇王耶律倍就不容置疑地成为了助、壮二钱可能的唯一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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