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ger:力量与速度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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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与速度矛盾吗?
亚锦赛过程中,一著名的评论员在直播解说中针对现代篮球激烈的身体对抗性说过意思是这样的话:现在篮球比赛对抗性很强,得有力量,在篮下的对抗性一强,就打不快了。
按这位评论员说的,篮球运动员一具备力量,篮下对抗性一强,就没法打快了,似乎篮球比赛主要是在篮下对抗,而在篮下对抗就需要力量;似乎力量与速度相矛盾。说实在的,对这位评论员的观点,笔者是一叮点也不能苟同!
首先,力量是指球员个人身体素质的一个方面;篮下对抗性只是篮球比赛表现形式之一。篮球场上的速度决不是单纯指队员的奔跑速度,而是指传球速度、配合速度、快攻速度等等。一支篮球队在场上的速度,是通过战术形式表现出来的。它与单个队员的奔跑速度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众所周知,篮球运动员的身体素质必须具备一定水平的力量、速度和弹跳力,这三项是身体素质的基本保证,要求运动员在这三项上要全面发展。当然,具体到一个运动员,可能有一项突出一些,另外一、两项稍微差一些。例如孙悦,弹跳力很好,但力量差一点;有的球员速度很快,但弹跳力和力量相对弱一点。
既然这三项是篮球运动员身体素质必须具备的基本项目,从这一点来说它们之间就不存在矛盾,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篮球比赛对抗性增强后、运动员力量增强后,就不能打快了吗?说实在的,不客气地说,这简直有点乱弹琴!
举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文革前,篮球运动员由于受前苏联训练经验的影响,存在一种“力量练多了身体会练僵”的说法,所以那时的篮球运动员普遍存在力量差的弱点。文革期间,北京男篮张卫平、黄平捷、王维君等许多年轻篮球运动员没迷信这一说法,打破了这一说法,加强了力量训练,在举重房,他们挺举、推举和负重下蹲的总重量几乎接近举重运动员的水平,由于力量大幅度提高,在篮下的对抗能力也大大增强!因此,后来张卫平和黄平捷都入选国家队,张卫平由于具有很强的力量,所以在一系列国际比赛中,篮下表现出强有力的对抗性,后来被誉为“亚洲的魔术师”。不仅如此,由于力量的增强他们的速度也大幅度提高,身高1.90米左右的黄平捷不仅弹跳力好,能轻松扣篮,而且在场上速度极快!易建联通过特训,虽然力量大大增强,但并没有影响他的速度,反而提高了他的速度。
他们的例子说明,力量增强了能提高弹跳力和速度,因为“力量”是弹跳力和速度的“原动力”!力量增强对弹跳力和速度只有好处,并无矛盾!按理论说,力量越强,跳的就越高,跑的就越快!很难设想,一个肌肉不发达力量很差的运动员能跑得很快、跳得很高。
现代中国篮球运动员仍然普遍存在力量差、篮下对抗能力差的弱点,所以有必要加强和重视力量训练,加强力量训练对提高弹跳力和速度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也绝不会影响速度的提高与发挥。换言之,要想跳的高、跑的快,必须有力量做保证。
以上是从身体素质的角度来分析力量与弹跳力、速度之间的关系。
如上所述,一支篮球队在球场上所表现的’速度”绝不是单纯指球员的绝对速度。一支篮球队的速度是通过战术形式表现出来的。一支奉行推进速度、阵地进攻节奏很慢、很少打快攻的篮球队,即便球员具有很强的力量、很好的弹跳力、很快的速度,这支球队的“速度”也体现不出来!所以说,一个球员身体素质所具备的速度,和一支篮球队打的“速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支球队的“速度”是通过战术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打法与风格。如果场上五个队员都具有很强的力量、弹跳力好、速度快,而且坚持快速打法,这支球队就能很好地表现出“速度”来!也就是平常我们说的××球队打的快。反之,如果坚持慢吞吞的打法,即便队员身体素质很好,这支球队的“速度”也表现不出来,即平常说的这支球队打的太慢。
对抗性主要表现在篮下的攻防动作之中,但对于坚持快速打法的球队来说,即便篮下对抗性增强,一旦获得篮板球或抢断球,这支球队也会通过快速传球、快速接应第一传发动快攻;在阵地进攻中则通过快速转移球表现出配合速度,决不会因为对抗性增强而影响他们的速度。反之,对于坚持快速打法的球队来说,篮下对抗性越强,则越要求打法快速!不等在篮下对抗即结束“战斗”。
总之,一个运动员的力量强,他的弹跳力和速度必然也不错;一支球队的“速度”,是通过战术形式表现出来的。说球员的力量增强、对抗性加大就不能打快,不仅混淆了概念,也是说不通的。
张卫平最近说:“现在中国篮球的最大问题是思想不明确”。其中一个原因就和个别评论员离开中国篮球运动员身体特点,不加分析一个劲地鼓吹NBA的东西,把人们的思想搞乱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