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中华文化之《道德经》第二十九章
(2018-10-22 1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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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德经顺其自然不可强为 |
分类: 道德经 |
第 二 十 九 章
原文: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译文:有谁想强取天下的主宰权,我看这人是得不到的。
原文: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
译文:天下为自然生成,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其变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原文: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译文:想强行改变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一定会失败,如果执着于想要强行改变天下更会失去一切。
原文:夫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
译文:天下间形色各异。有喜欢独行的,有喜欢伴随的;有性情缓慢的,有性情急躁的;
原文:或强或羸﹔或载或隳。
译文:有刚强的,有柔弱的;有喜欢安稳的,有喜欢冒险的。
原文: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译文:所以圣人不强求,不奢望,不过激。
今天我们信仰的是“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既然是客观规律,就必然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那么如果有人忽略客观规律强行按照自己的主观意志行事会怎样?“吾见其不得已”,最终一定会失败,并且还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无论是强行改变,还是墨守成规,只要与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相背离,最终的结果只有事与愿违。
这世界是五彩缤纷丰富多彩的,万物万形,千人千面。多样性带给世界色彩的同时,也因其不同的个性组成了庞大的生态平衡网络。人类社会中,千人千面的个性,同样构成了社会生态。不同个性之间有相互的平衡约束,因此形成社会系统的稳定。而管理者,切忌因自己的好恶扼杀个性。缺乏多样性的相互制约,很快会形成社会的不平衡,并因此丧失社会的稳定。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顺应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不强求,不奢望,不以过激的行为推行自己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