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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挂破鞋说到戴口罩

(2006-12-08 17:45:44)

                        从挂破鞋说到戴口罩

 

 

     近几日,深圳警方把卖淫女(也有专家说不能叫卖淫女,应该叫性工作者)游街示众一事,引发了媒体的热议。在有些人看来,即便是游街示众,也是文明的,没看看那些卖淫女吗,都是戴上口罩被带出来的。比起过去的那种年代脖子上挂破鞋的游街方式,不知道要文明多少倍了。

 

    把破鞋挂在女人脖子上游街示众,可能不少人从电影《芙蓉镇》里看到过。其实,在文革之前甚至是在文革之后的某些地方,用这种办法来羞辱那些所谓的不贞洁或是不守妇道的女人的行为,在中国的这块大地上可以说是屡见不鲜的事情。每次运动一来,这些可怜的女人总要被作为陪衬,让所谓的“破鞋”、“野鸡”来给伟大的运动添加一点带有色情的、暧昧的意味,于是,这样的革命会更加生动、更加饶有兴味的。

 

不过,今天看来,这样戴上口罩的游街示众,与过去的那种挂破鞋的游街方式,该有多大进步意义呢?严格说来,除去形式不同,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这两种方式都是为了羞辱人格,惩罚妇女,都是秉承“万恶淫为首”的千古训诫才实行的封建家法。唯一有区别的是,挂破鞋是一种不讲法制的群体行为,而带口罩游街却是权力部门的执法行为。

 

为什么偏偏让妓女游街?难道说这些卖淫女的行为就这样大逆不道、千夫所指吗?决不是,因为多少年的民调证明,老百姓最痛恨的是贪官污吏、贪赃枉法,可反腐倡廉这么多年了,阵势也够大的,可你见过有把贪官污吏押到大街上游街示众的吗?没有。不但没有,即便是地狱门前,人与人的待遇都不一样,大贪巨猾,他们在可以享受人道主义的死刑,即药物注射,而普通死刑犯,一枪毙掉,血里呼啦的,连个全尸都落不着。

 

普法教育26年了,天天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吗?有些的差距可能还越来越大了。想当年,还杀杀 什么“二胡”、“二熊”的高干子女,做做样子,现而今,这些子女们都在掌控着咱老百姓的生死薄呢!那些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人所干出的这些行为,让我们这些普通人觉得距离所谓的法制社会,是那样的遥不可及而且渐行渐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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