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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中篇小说《太平土》(四题)

(2007-04-20 11:27:28)
标签:

中篇

太平土

评论四题

分类: 我的作品评介

对土地的重新发现

文/张弛

 

评中篇小说《太平土》(四题)

 

民与土地是一个老话题,也可以说是一个文学艺术永恒的母题,古往今来不知被多少文人诗人反复抒写过,一部中国历史说到底就是一部古老的农耕文明史。关于农人与土地的卷帙浩繁的诗文,大抵可分为两类,一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之类,写得很苦,农人陷于土地仿佛陷入了悲惨的深渊,再就是陶渊明式的田园牧歌,“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虽苦中有乐,却不是以农人的视角去看待农事与土地,多少搀杂了些文人士大夫养尊处优的显贵意识,这些作品很少基于人性的反思,而更多是基于对社会的反思。

这样的东西读得多了难免让人产生倦怠感,我常常想问,农人和土地到底有何种关系?农人日复一日地把一块土地耕种下去,难道仅仅只是为了刨食为了活命?难道是完全被迫的?最近无意间读到陈启文的中篇新作《太平土》(原载《十月》2004年第六期头条),我觉得心里一下子找回了许多东西,我甚至觉得这是一部我期待已久的作品,写出真正意义上的农人和土地,这农人不再是匍匐在土地上的农人,这土地不再是重重压在农人身上的土地。

岳太平就是这样的一个农人,他靠着自己最固有的本性去感受土地,同时也感受着人生。土地是深奥的,如果没有这种卓越的感受性,就无法探悉其深处的奥妙。“土地被打开了,土腥味喷涌而出,跟潮水一样往犁铧上扑”,“人和牛都一个劲地往外冒汗,刚翻出来的新土也透出一层很热的汗来,蒸发着白漫漫的气息。人和牛像是浮起来了,像是飞起来了,像民间传说中的神牛和神农了”,这无疑带有某种神化色彩,却又充满了真实的生命气息,超感觉地传达出农人与土地相互之间那种生命意义上的激发和关怀。小说没有把太多的能量耗费在追求别具一格的故事情节上,一切皆是自然地发生,作者似乎更愿意把充满活力的感觉过程作为自己表达的核心,并于这一过程中塑造农人对于土地的体验,甚至包括农人对于自身的想象。他善于在生活中那些最细微最日常的东西中抓取具有象征意义上的意象,藉以展开画卷,从而把读者引向一个更高的审美境界,而且准确传神。从“神农”这一意象,到地里刨出来的那块地界碑,再到上辈人栽下的桑树下一辈才能打成犁辕,这一连串的意象在不经意间以蔓延的方式保持着连续性,成为弥漫胀满时空间的气息,这样的气息就像昆德拉所说,乃至一个标点的变动都会扼杀了这种气息。

也正因为有了这种气息,岳太平耕种的那片土地显得十分深厚,具有历史感、文化感的多重侧面,这深度既是历史和文化意义的,更是生命意义上的,乃至一把锄头,一张犁都被赋与了生命意义和通灵色彩,“这些手里握着的生命和铁,仿佛都有了生命,听使唤了,有人味儿了,它们会模仿人类的动作,会帮你把地里一切活路都干好,该干什么干什么,丝毫不乱,锄头不会抢着去干镰刀的事,犁也不会把耙的事给干了。连地也是这样,她会主动迎合,响应你,你手里挥舞的农具令她感到一种超度,一种神往。岳太平现在可以闭着眼睛种地了,这是因为土地早已记住了他劳动的情景。仅仅只是几个不经意的动作,土地似乎就全明白了。如果不是这样,如果每日里拖着重重的身体,像和土地在痛苦地搏斗似的,谁能搏斗得那么长的时间?”这段话我抄得多了一点,因为这段话正是我们解读农人、解读土地以及解读《太平土》这部小说的关键,它集合了农人同时也集合了作者本人的全部生命体验。作为读者,我像岳太平一样,也被土地中“某种暗藏着的东西深深理解了”。

没有这样一种理解,就会像方孝国和岳太平的儿子水生一样,缺少对农人和土地的基本尊重,也必然会成为土地的掠夺者、榨取者、破坏者。方孝国当村长,“谁把地种好了,他就眼红,想方设法弄到手”,又仗着当村长有权,能搞来化肥,“像撒盐一样往地里撒”,这种掠夺性种植,把那地种得跟一地的乱石圪塔差不多,没有地气了,他就把这烂地扔了,“又去换块好地”。如果说方孝国对土地充满了贪婪,。岳太平的儿子水生则是一种敌视态度,他觉得自己的一切不幸都是土地带来的,出生于农村,高考落榜找不到出路,被迫种地了,也就始终找不到种地的感觉,“一切都在和他拧着干。”这种人一旦找到了机会,就会远离土地,也不会珍惜土地,水生发了财之后就办起了一个砖厂,他夸下海口,“就凭他这个厂子,可以把这个村庄建成一个漂亮的镇子。”就世俗的成功性而言,方孝国和水生都是“成功人士”,一个掌握了权力,一个获得了财富,然而对于土地而言,他们都是失败者。这一点在方孝国垂死之际已经明白了,他对女儿方梅说“种地就得像岳太平那样种。”但水生还没明白,或许要在付出惨重的代价之后才会有所醒悟吧。

方梅是方孝国的女儿,后来成了岳太平的儿媳妇。岳太平从对她最初的敌意到同情、到相互吸引,这一转化过程是通过土地来完成的。“种地种不出好日子,可能种出好男人好女人”,土地是造成农人生命强大和精神强健的东西,方梅“和刚嫁过来时像是换了一个人,那张原来略显苍白的脸,现在看上去格外红润,被日光照亮了的皮肤也闪耀出了健康的色彩。这色彩是从土地和热烈的生命中生长出来的。”而在方梅眼里,岳太平“有的是力气,使不完的劲”,“和这样一个农人在一起劳动是幸福的,你永远都不会觉得累。你会为他不断创造出来的一个个奇迹而惊喜不已”,这两个热爱土地的人互相欣赏,无疑也充满了性的意味。说实话,每读到此处我便提心吊胆,直担心公公和媳妇会弄出什么事来,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事,那肯定是一个大败笔。但直到最后,还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这让我长吁了一口气,也让我由衷地佩服陈启文对文本的驾驭能力,他有足够的深度来隐藏任何激情,懂得节制和内敛,所追求的不是现实生活的表象而是心理真实,令人更加感觉到岳太平内心的强大,如此我们才能更深入地体会其中的内蕴之美。

由此我想到可敬的美国作家辛克莱对乡村的重新发现,他试图借助原生的、原根意义上的诗性,为现代化带来的浮躁、亢奋以及情与欲的困惑找到某种修复功能。陈启文的《太平土》无疑也是对农人和土地的一次重新发现,那些正在被这个时代忽略、遗忘乃至埋葬的东西又被他一一发掘了出来,这并非对现实的抗拒,而是对人类精神源头的一次回溯,它惊醒和印证了我们心灵内的某些东西。这个时代躁心太盛,到处是情绪宣泄的泡沫,小市民的艺术到处泛滥,而且无一不以平民意识为幌子。当诗性被普遍视作矫情,当真正的矫情正在成为文化的主流,陈启文还能写出《太平土》这样的作品,真是令人感到惊讶。但我坚信,社会越是浮躁肤浅,这样的作品越能沉淀下来。

 

永无尽头的土地

文/舒文治

评中篇小说《太平土》(四题) 原载《小说精选》2005年第2期

 

“土地具有意志。”读完陈启文的《太平土》(见《小说精选》2005年第1期)之后,我感觉到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不只是人,也不单纯是牛、土地,他们互为表里,相互发现,相互依存,在绵延的时间和圆形的空间里精彩呈现,共同构成了文本的主体。读这样的小说,已无法依靠传统意义上的情节,必须穿透故事表象的叙述,用生命哲学的某些观念方能作出贴切的解读,并由此而发现作家在智性化叙事中传达出的丰沛审美理想及其丰厚坚实的思想容量。

就这个意义而言,那个叫岳太平的农人既是小说的主人公,也是作者本人。岳太平对土地的感知方式是直觉的,是把自己化进去,置身于对象之中,体察对象自身,“以便与其中独特的、从而是无法表达的东西相符合”(柏格森语)。陈启文一开始也是把自己的三魂七魄融入土地,把土地当作人来写,当作风情万种的女人来写,当作自己的亲人、祖辈来写,构成了一种现代言说的背景,以求写出土地的精气神和藏在土地深层的秘密。以如此的方式写脚下的土地,在文学史上是罕见的。随着作家强烈的主体意识渗入对象,并将对象的一切细微奇妙之处细细体味,无限制扩大,如此被描写的土地终于层层敞开,献出自己的禀性、气韵、胸怀、乳汁、隐私和贞洁受难的灵魂。这一互动的过程,颇像一场灵与肉交融的恋爱,但决非男女之间的激情燃烧和由此衍生的各种死去活来的版本。她是自然深处的彼此倾诉与聆听,是诗意在历史和现实空间的相遇,是柏拉图站在爱琴海边的冥想。所谓“柏拉图式爱情”所指称的对象,不是女人,更非同性,而是大爱者“静观万象,体会一切”时的深入生命和自我感动。艾青用两句诗接近了这种感情:“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常饱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但他的诗情只沿着一种感情的维度向峰顶攀登,饱满却单一,土地似乎只是母亲和受难者的形象。

陈启文把诗意栖居的落脚点放在四季轮回中以表现土地不同的像与韵:土地既被打开也被遗忘,土地既生长着也承受着,土地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土地既是形而下的也是形而上的,土地既可以达到高潮也可以板结冷淡,土地既可以精气神冲得很,也可以像方孝国重病一样气虚血亏。土地呈现的不同的像与韵对应着种田人的不同情绪、念头和类别,和人性深层的各种意态紧密勾连,可以说,《太平土》这个文本是现代的,它的哲学根源却是古老的、本土的,是以土地为载体对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天地相通的感悟和阐发。在《周易》里,地为坤,“彖曰:至哉坤元,万物滋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岳太平种地时与农具和土地高度融合,方梅在丰收喜悦时和果实一道灵魂出窍,都是顺天承运的结果,它们一同奏响了土地与人融为一体的“欢乐颂”。但当代农民对土地的困惑又隐在交融状态之后,使其内涵进一步多义化。

拥有并深入土地,庄稼人才拥有真实的日子和踏实的心情;离开和糟蹋土地,庄稼人身体会残废,精神会被阉割(岳太平的落残和牛的被骟在意义是互义的)———这是贯穿《太平土》的母题。

惟一遗憾的是《太平土》的冬之章收束嫌急躁了一点,雪下的大,土地还缺乏延伸感和纵深感。

 

遭遇阉割的生命激情

文/北乔

评中篇小说《太平土》(四题)原载《小说精选》2005年第3期

 

乡土小说叙事,常常是成于乡土语境的独特感染力,也败在难以挣脱乡土常势话语的桎梏。浓郁的乡土气息,在突出作品个性的同时,阻碍了作品穿透性的生长,束缚了印证人类生命共有体验的步伐。一部成熟的乡土小说,应该能以乡土为出发点,引领我们进入更为广阔的精神世界,探求人类共同面临的困境。

在这个意义上说,陈启文的《太平土》(《小说精选》2005年第1期)显然有了突围的企图。人、牛、土地以及最具特色的乡村生活,我们走进了最为熟悉的乡村风景画,但我们体味到的却是人类共有的成长遭遇。小说的叙事以一个春天开始至另一个初春结束,这是人生长河的一个时间片断。当春天来到时,老农岳太平的心灵和生活正悄悄发生变化。他常常会像耕地样翻起往日的记忆,走回年轻时代的生活。这种回忆,其实是对人生不再辉煌的一种心理补偿,更是他的生命力正经受消蚀的必然结果。

岳太平仍同那逝去的一个又一个春天一样,以耕种的方式生活,与土地进行一种特殊的情感交流。春天,世上的一切都在苏醒,无数的激情在飞扬。然而,岳太平却在生机盎然的春天,开始面临种种危机。这个春天因为岳太平的年龄到了一定程度,因为身边发生了一些事,因此显得特别,也就浓缩了他生命体验的精华部分。这种精华来自于生命的积淀。

与自己差不多大的方孝国,生命在萎缩,直至油尽灯灭。作为同龄人,方孝国曾是村长,占有过一个又一个女人,抢夺过岳太平家的好田地,这意味着他在村里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方孝国的死,说明个体再强悍的生命也无法敌过时间这个对手,这让岳太平意识到生命的脆弱,时间的无比强大。当一个生命,尤其是与自己一同成长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对个体的震撼是巨大的。不但岳太平如此,而且是每一个人的成长之痛。儿子日益勃发的野性,是岳太平希望看到的,可他又从儿子的强壮中感受到了自己的日渐衰弱。

在同一个时间,一个生命结束了,另一个生命在昂扬,夹击着岳太平的心灵。其实人的生命,就是在这种绕不开躲不过的夹击中快乐而又艰难前行的。这就是人生挥之不去的痛,是生命最本真的处境。

土地,是岳太平生存之本。这不仅是说土地能够为岳太平提供生活的粮食,更重要是他与土地有着天然的亲情。我们曾被无数的人与土地的亲密关系所感动,更敬仰农民之于土地的膜拜。像岳太平这样数十年与土地相伴的人,一旦失去土地,生命之根就将飘浮,一切就将不复存在。儿子在岳太平眼前长大,却总是有着与传统相悖的生活理念。儿子外出打工挣了钱,回到村里,办起砖瓦厂,村里的许多土地被他承包了,许多人正开始离开土地,以另一种姿态生活。乡村文化受到现代文明的侵染,一种有别于传统农耕文化的文化形态正在生成。儿子冲破旧文化,成为新文化的弄潮儿。如此一来,岳太平失去的不仅是土地,生活中少了的不仅是耕种,一种营养了他数十年的土地文化正在丧失。如果说方孝国的死和儿子的成熟,是在警告岳太平生命的原动力是有限的,那么扑面而来的陌生文化,意在告诉岳太平,生命的精神支柱已在倒塌。岳太平的人生既承受着生命原始力量的折磨,又得于文化的力量进行搏杀。在这里,作者陈启文笔下的两个细节成了意蕴丰厚的隐喻。岳太平无意中被儿子所开的大卡车撞伤,腿断了;他的那头公牛又被儿子带人阉了。腿断了,无法行走;一头牛被阉割去的不只是肉体上的某样东西,更有生命中的雄性和激情。在牛被一把刀阉了的同时,岳太平的激情也遭到了文化这把无形刀的阉割。土地由沉寂变为喧嚣,牛从狂野沦为安宁,岳太平的生命由躁动走向平静。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岳太平是个失败者。因为细细回味一下人类的成长,我们每一个个体的成长,其实都与岳太平的命运相似。

在《太平土》中,我们体会不到乡土小说惯有的苦难,却触摸到人生之路遭到的种种伏击。面对自然和人为的双重进攻,人类在苦苦地对抗、挣扎,然而最后的命运将是激情的坠落和生命的灰飞烟灭。这是人类无法逾越的鸿沟,撕破不了的大限。不难看出,《太平土》的叙述个性在于,以某一个人的某一段生活体验,折射人类相同的无奈。还在于,让乡村小说的深厚性得到开掘。

 

                                                                                                                                   

暧昧、生机与欲望

文/琬琦

评中篇小说《太平土》(四题)

 

摘自:读《小说月报》2005年第1期-琬琦工作室

 

这是一个充满着暧昧、生机与欲望的小说。

生机在泥土里埋着,在牛蹄下苏醒。人的世界也是这样。内心尘封的欲望与喜悦随着春天的到来而奔腾。这欲望超脱了一般的肉欲,他是生命的喜悦,是翻身的喜悦,是劳动的喜悦。当然,偶尔也会有那久违了的肉体的欲望,像一只小兽撕开内心的封条,迟滞地伸出头来。

故事情节是简单的,简单到几乎可以忽略。然而作者的笔触又是那么细致,细到土地里的每一声微响,细到种子的每一次伸展,细到岳太平内心的每一次微澜。我想,所谓的散文化小说,应该就是这一类吧?简单的情节,细致的描写,营造出一种独特的氛围,甚至接近某一种意境。岳太平犁地、播种、做饭,给村长治丧,与儿媳一起劳作。这是一个近乎完美、惹人怜爱的农民大叔。他对土地的爱已经超越了爱,他与土地、种籽、牛、阳光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和谐与默契,一种平衡。或者说,他本身就是土地与自然的一分子,他的欲望的触须,只有在土地上才能分外敏锐,分外活跃。儿子作为一种象征,一种符号,对他的着墨不多。他是年轻的,叛逆的,土地与他之间没法建立和谐,他在土地上也没有勃发出他的生命力。他离去,然后回来,然后把陌生的卡车引进了土地,开始了对土地的颠覆。卡车这种与土地不和谐的东西把牛惊了,让岳太平的腿受伤了。最终导致牛被骟了,岳太平内心的欲望也终于彻底地安静下来。他真正是一个老人了,世界已经不再在他的手里。但儿子却勃发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在他把土地颠覆、把牛骟了之后。故事完结了,但我有理由相信,~事,仍然在上演着。作者没有说,他对于这样的结局是否会感到心痛?或者他也像岳太平一样,尽管内心无比热爱土地~被颠覆的命运?

读到岳太平的女人被方孝国玷污的一幕,心里忽然有微微的痛。原来,即使土地不被颠覆,这土地上的人,仍然是弱肉强食的,仍然有很多是肮脏的。就算有上帝的审判,那善良者心头的伤痕,亦已无法抚平。觉得作者在描写这一幕时虽是着意一笔带过,为了尽量不破坏小说的意境,但是道德还是不太可信,不信女人竟然不知道这个男人不是岳太平。

 

琬琦,广西青年女作家,诗人,从事多年文学创作,在诗歌及小说创作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短篇小说《到桂林去看雪》获广西青年文学奖;组诗《家里的女子》(包括《洗头》、《晾衣服》、《扫地》、《鞭炮》四首)在《诗刊》“原创新作展示”栏目头条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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