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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黄洋杂谈中国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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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上海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黄洋被人投毒不治而死,闹得全国沸沸扬扬;同宿舍同学林某为最大嫌疑犯,已被公安部门逮捕,虽然尚未最终判决,但黄的父母希望凶手被严惩(严惩的意思无非就是枪决)以告慰死者;民意似乎也以支持对林某判处死刑者居多。
我与黄洋、林某二人均素不认识、毫无关系,并不想为林某的罪过进行推卸,且为黄洋的去世表示难过和哀悼,对黄洋的父母的悲痛心情可以理解;我甚至猜测,法院方面也有很大可能会判处林某死刑的。但我个人还是认为,对林某不宜判死刑。
我的理由有如下主要四大点:
第一,案件并未最终审理清楚,即使林某是真正凶手,但究竟他的动机是什么,他的责任具体在哪里,他是否要为死者负全部责任,此案的详细情形到底怎样,目前还没法彻底知道。又比如说,死者黄洋本人是否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呢?
第二,既然自己的儿子已经死了,黄洋父母也不应该逼人太甚,宽容、理解还是第一位的,“得饶人处且饶人”,“冤冤相报何时了”。千万莫再弄出狗急跳墙、又起风波的事来,那就是你的报应了。毕竟,你的儿子也不会毫无责任,否则人家为什么平白无故要害他呢?再说对方父母也很难过,也有委屈。一旦他的儿子被判处死刑,这世上又多了一对孤苦老者,何必呢?
第三,学校方面制度、管理混乱、麻痹、粗疏,不严肃认真,漏洞很多,给行凶者以有机可乘,所以学校方面也有一定的责任。还有,老师、同学们平时只考虑个人的学习、工作、生活、娱乐,不关心别人的动向细节、情感关系、心理变化,没有提高警惕,没有提前发觉,没有避免被害(包括黄洋本人),难道与此案就毫无关系吗?
第四,此事件虽然只是一个个案,却反映出整个中国社会目前不和谐的状况,人际关系非常紧张,人与人之间冷漠疏远,缺乏交流,竞争激烈,功利急切,“他人即地狱”,这才是大背景,而林某的所作所为、黄洋与林某的关系,只是其中的一个产物和表现罢了。难道这么大的问题,就让林某一个人来承担?公平、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