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学奖与鲁迅文学奖是中国目前级别最高的两个文学奖,是以鲁迅、茅盾两位著名作家命名的,前者是奖励优秀的长篇小说,至今已举办了6届;后者是奖励其他类别的优秀文学作品(如中、短篇小说,散文杂文、诗歌等),至今已举办了3届。
但是,由于种种人为或非人为的原因,这两个大奖都存在着许多不合理、不公正、不权威的现象。文坛内外,许多人均表示出强烈抗议。茅盾文学奖前两届还略好一点,后来便一届不如一届。鲁迅文学奖更差,每一届的结果揭晓,都要引起大家的不满。许多好的作品落了榜,许多不好的作品却“小人得志”。
据说这两个奖都有照顾老资格、考虑主旋律、按性别民族题材地域分配、按发表刊物分配——甚至还有靠关系、走后门、用钱买等不合理公正、不光明正大的因素。
比如茅盾文学奖,第三届时,北京回族女作家霍达的获奖长篇小说《穆斯林的葬礼》就不怎么样,只因为照顾到她的性别、民族,以及弘扬民族团结的主旋律主题,结果有幸蟾宫折桂(对此,我还曾写过一篇论文《〈穆斯林的葬礼〉与茅盾文学奖》,发表在《海南师范学院学报》、《广西民族学院学报》等地)。第四届时,大家明明知道,陕西的两个作家,陈忠实的才华显然不如贾平凹,但因为前者地位更高、资格更老,他的《白鹿原》此前便已内定要颁奖给他,却据说因为其中有些内容不够“健康”,于是临时搞了个“修订本(或曰删节本)”,终于顺利通过。第五届时,张平的《抉择》连初审都未入围,却因为这是部反腐倡廉的主旋律作品,必须要给他一个奖,于是直接进了终审。又比如,第三届的《浴血罗霄》(萧克)、《第二个太阳》(刘白羽)、第四届的《战争和人》(王火)、第六届的《东藏记》(宗璞)等,分明是照顾了作者们的年纪大、辈分高、资格老。另外,第五届的《茶人三部曲》(王旭烽)、第六届的《张居正》(熊召政),据说都是因为作者或作者所在的地方投了巨资(说得更清楚些,就是给了评委不少money的好处),得以获胜。此外还有几部作品,名气并不响、质量并不高,却不知道为什么就获奖了。相反,贾平凹、王蒙、蒋子龙、梁晓声、莫言、唐浩明、张炜、余华、苏童、格非、麦家等人的许多优秀作品(虽说也并非什么一流之作,却还是比不少获奖之作强那么一些),却很奇怪的未能入选。
至于鲁迅文学奖,表现更差。据说其评奖是由几家杂志承包的,如《小说选刊》负责短篇小说、《小说月报》负责中篇小说、《中国作家》杂志负责报告文学、《散文选刊》杂志负责散文、《诗刊》杂志负责诗歌等(其中可能有些不确),于是以少数几家刊物为中心形成了各自的“宗派主义”、“小山头”、“小圈子”,这岂不可笑?莫非一定要发表在他们杂志上的作品才是优秀的作品?另外,鲁迅文学奖的评奖规模非常庞大,分了许多个体裁,每个体裁每届都有许多个作品获奖;但问题是,就像全国新闻界每年的新闻奖、编辑奖、副刊作品奖一样,具有非常严重的“皇家作风”,即那些获奖作家基本上都集中在京城和各中直单位内,而地方上的作家非常少。莫非只有你堂堂首都的人厉害,地方上的人就不行?更过分的是,我听一位写诗的朋友说,4万元钱就可以买一个鲁迅文学奖。因为他是有“身份”的人,他在“那些地方”有熟人,曾问过他想不想买个鲁迅文学奖来玩玩,可他拒绝了。(当时听这位写诗的朋友的口气,似乎他的拒绝是因为清高。可现在想来,我想还是因为他没有足够的money。)看看,神圣的文学殿堂竟然出现了“卖官鬻爵”的奇闻,这岂不就是孔子所说的“礼甭乐坏”?
文学奖啊文学奖,你可别丢了茅盾、鲁迅他老人家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