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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坛中国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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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坛本来是文化人荟萃的地方,应该是一片净土吧?此言差矣。实际上,地方文坛因为沾染了地方上的坏习气,竟与小集团、黑社会无二。本来,各种产品有地方保护主义,则当地文坛有小集团、黑社会也毫不奇怪,外地“异教徒”或初来乍到者就很难进到他们的圈子中。他们总是以老资格自居,觉得你不过是个“雏儿”,于是拦住去路,岂能放你出人头地?比如说你想来些创新,人家绝对不愿接纳。比如说你想投稿,可许多栏目掌握在他们手里,简直是垄断,你就比较困难。又比如说你想参加文化人的活动,人家是想不起你的。还比如说你再有才、再有成果,人家也不会帮你宣传;加入协会、获奖、聚会等等,都不可能有你的份。相反,“文人相轻”,不对你落井下石,不在你后面贬低你就算便宜你了。“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还真是“过瘾”得很呢!而在他们“自己人”圈子里,什么都好说。报刊、出版社、大学、影视媒介、各种协会都在他们手中,可以为所欲为。孩子想读大学、读研究生,容易;想写文章、发表文章、出书,容易;出了书,想找报刊、电视台、电台作宣传(其实就是吹捧),想入作协,也容易。父亲是作家,儿子也成了作家;母亲是诗人,女儿也必定要当诗人;舅舅是学者,难道外甥还愁作不了教授?为啥?可以利用老子、老娘、老舅的名气、关系呗!稿子写不好?我们帮你改。文章发表不了?我们帮你发。书出了,没有人知道?我们还是为你宣传。自有人主动献媚。当然,老子、老娘、老舅出面,则效果更佳。这真应了印度一部老片《流浪者》(这可是一部经典片哟!)中的一句话:“父亲是法官,儿子一定是法官;父亲是小偷,儿子也一定是小偷。”文坛被少数人把持,成为他们任意肆虐的“自留地”,岂不可悲?地方文坛有几个显著的特点是,1、文坛只包括文化宣传出版部门,如宣传部、文联、作家协会、文化厅(局、馆)、文艺处、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电台、电视台、新闻社、群艺馆、剧团、艺术团、影视部、创作中心等;却不包括大中学校,特别是大学的教师们(当然,更不会包括那些愿意单枪匹马“打天下”、不愿意拜倒在其“石榴裙”下的散兵游勇了),不管是搞创作的还是搞评论、理论的,似乎都不是他们一伙人。说明他们根本没有文化(不但文化低、见识少,连智商都很差),便嫉妒高文化的人,内心的阴暗心理非常重。一些本来就水平很平庸、作品很糟糕的“宣传部长”、“文联主席”、“文艺处长”、“作协主席”、“XX杂志主编”(还都是XX族、X族、X族的)之类,带着几个同样写小说的、写诗歌的、写散文的、写剧本的,其中有几个人、有几个作品写得倒还勉强可以,但从整个中国文坛、特别是从整个文学史上看,就不见得有如何的了不起,其中的问题实在太多,只因为在地方内外拿了大大小小的一些奖,被其内部的一些所谓的“评论家”拍了几回马屁后,就夜郎自大、目空一切起来。这些人经常在一起互相吹捧、大肆炒作,不知道又有什么意义?可笑!2、排斥外来人,包括从外地调(漂)来的,外地学校分配回来的,是不会让你打入其集体的;当然,个别外地人与他们臭味相投,成为其走狗与奴才的除外。这个其实就是画地为牢、自私自利、目光短浅的“地方主义”,当地又叫“盆景意识”、“土司情结”,有些单位还称之为“近亲繁殖”。可悲!3、排斥“不合时宜”者、“不识趣”者,即那些与他们“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另类的,耿介的,孤傲的,特立独行的,不愿意遵守他们的“规则”的,看穿了他们的把戏的。“道不同不相为谋”,这个倒是哪里都差不多,“天下乌鸦一般黑”嘛!“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嘛!文坛也是分“官方”与“民间”的,人家“官方文坛”把持着文艺大权,自然要对“民间文坛”鄙视、嫉恨与抵制了。可恨!
鄙人平时也爱写点东西,当然,名不见经传。但鄙人发誓,如今鄙人是已做了父亲,若将来有幸儿子也有点文化,绝不让他写东西——起码是不让他以此营生;天下什么事他都可干,只要不做小偷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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