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性选择法则
(2011-06-29 10: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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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雌性选择法则
自然界的动物,雄性动物能否获得交配的机会,完全取决于雌性的意愿,北方人有句话叫做:“婭狗不调腚,兒狗不敢上”,这就是所谓“雌性选择”法则。为此在自然界,雄性动物为获得交配权,就要拼个你死我活,比出个高低输赢,从而来获得雌性的青睐,胜利者就可以拥有与一个以上的雌性进行交配的权利,而失败者只能灰溜溜地退出竞争的赛场。所以,获得交配权的雄性一般都具有强壮的体魄,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这个物种繁衍的后代有良好的基因。当然雄性动物之间的争斗,飞禽和走兽,有不同的方式。飞禽当中的雄性,主要靠展示自己美丽的羽毛、嘹亮的歌喉或者优美的舞姿,来赢得雌性的好感,所以飞禽动物中的雄性一般都比雌性漂亮、高大、强壮。而走兽中的雄性,不仅体态优美,而且体格强健。这可能就是千百年以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结果吧。
现在让我们回到人类的社会生活当中。
毋庸置疑人也是动物,我相信在远古时代,当人还处在类人猿的时代,雌性选择这个法则还是普遍适用的。但是随着人类不断地进化发展,从野蛮走向文明的时候,也在一步一步地打破这个法则。自从人发掘了自身的智慧,创造了第二信号系统,人类当中的雄性——男人,获得和雌性——女人的交配权利,可能就不仅仅是靠英俊的脸庞、发达的肌肉和健壮的体魄了,可能还有卓越的领导能力,渊博的知识、雄辩的口才等因素了。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男人获得交配权的因素,就更是增添了人类社会所独具的因素,如:权力、金钱等等。但随着人类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雌性选择法则似乎又得到了回归。如在法律层面上,如果是违背女方意愿的性行为,就叫做强奸,那是要获罪的。但如果是双方愿意的婚外性行为,则叫做通奸,一般只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再如,流传在百姓口中:“女追男,隔层纱;男追女,隔重山。”的说法,就是雌性选择法则的口语版。我们看到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是女方主动示好的恋爱,那么一对男女步入婚姻殿堂的速率就会快许多,成功率也会高许多。现在可能是出于让青年男女有更多的互相认识、互相了解的机会,许多地方电视台都开设了相亲类节目,但无一例外,都将优先选择权赋予了女方,可能也是出于雌性选择法则的考虑吧。而且此类节目都有极高的收视率。可能是出于人类的本性吧,此类节目不仅吸引那些为寻找真爱的未婚男女,而且也受到很多中老年的欢迎,我可能也是其中之一,因为从中不仅可以分享那些青年男女牵手成功后的喜悦,还可以从节目主持人和嘉宾的连珠妙语的点评当中获得许多启迪。我们可以看到有些小伙子,从资料上来看不可谓不优秀,但长得困难一点的和长得英俊潇洒的比较起来,第一轮被灭灯的数量就要多许多,这可能就是人类原始的雌性选择法则在起作用吧。但如果那些俊男、帅哥仅仅是个绣花枕头,或者举止失当,最后失败离场,那么就是雌性选择法则现代社会性的体现了。至于有些男嘉宾宁肯放弃已经得到的权利,也不愿放弃自己的初衷,而导致无果而终,在局外人看来可能是女方过度地挑剔,但这可能就是雌性选择法则女方理性的体现。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当今社会出现的所谓剩女现象了,也可能就是人类的动物性,在一个更高层次上的体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