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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置业住房双轨制 |
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已经确定,双轨制是个大的思路,至于实施步伐的快慢,还要在实践中证明和尝试。如果政府的实施力度大,地方政府也把其列入一个基本国策,实施的步子会更大些,反之,从这方面来看,这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钱”的问题是隐忧
《城市开发》:双轨制的实施,对保障性住房的财政来源将产生什么影响?
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是个相对的定量,土地出让的净收益在新政策下则成为一个变量。在土地出让收益方面存在一个困惑:我们知道,保障性用地在以后将达到70%,这样,用于市场用地的土地将会减少到30%,土地出让的净收益也将随之大大减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10%的土地出让收益,较之以前的5%,比例增加了,但绝对值不一定提高。比如一个城市的土地出让收益是300亿元,双轨制实施以后,土地出让收益可能会降到100亿元,这样,用于保障性住宅建设的100亿元的10%只有10亿,比原来300亿元的5%还要少。在这个问题上,政策的确有些模糊。这样的话,保障性住房的财政来源,只能依靠财政的资金安排,但这是不现实的,政府财政资金的安排在地方一直有很多其他的用途,将其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投入,显然会引发新的矛盾。财政资金的落实将成为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最大难题,也是最令人担心的一个方面。
“夹心层”人群值得关注
《城市开发》:随着保障性住房利好的凸显,会不会出现大批公众奔向保障性住房而难以监控的现象?
国家对个人收入情况的跟进和认定,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在这一点上,现在国家对这方面的控制还存在着不到位的现象,但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这方面的问题将会逐渐杜绝。
另外,保障性住房小区只是为了满足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需要,居住品质不是很高,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居住到这样的小区,并不能满足他们的居住要求,申请保障性住房也就没有什么必要。
《城市开发》: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人群和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人群如何划分?应如何处理其中的“夹心层”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