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新早年哲学与逻辑的思考札记(一)

何新早年哲学与逻辑的思考札记(一)
逻辑笔记(一)
本文是何新早年研究哲学和逻辑问题的思考札记。写作时间在80——90年代。]
【前导的三点说明】
1、关于“逻辑”,诸家理解不一,语义纷繁。
我以为较恰当之语用意义是规则、规律或秩序。
从具体语用学的意义看:
(1)逻辑可被用以指称一种本体秩序(逻格斯/道),
(2)可以指称一种语词秩序(泛语法),
(3)也可以指称关于“类”(“集合”/概念)的秩序。
这三者事实上常常被混淆不清。(甚至罗素、维特根斯坦对此三者之别也不甚了了。)
2、所谓“演绎法”,基础来自秩序(1)。“归纳法”近似于由元素到集合——类的生成。例如还有类推及拟设(假说及试错)的逻辑等等。实际上现代逻辑早已发展成一个多类型逻辑的语法森林。
3、康德认为通过秩序(2)及(3)无法认知秩序(1)。简单说,这就是其“不可知论”的根据所在,罗素等亦作如是观。
而黑格尔则认为,秩序(2)应与秩序(3)相区别。秩序(2)是人类主观之设计物,秩序(3)则是秩序(1)的某种映射。
我的泛演逻辑,试图提供对“秩序”(1),到“秩序(3)”之间关系的一个说明和演示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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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
符号并非人的专有。鸟鸣、犬吠,是动物借助音响符号所进行的沟通和交际。语声符号,比视觉的文字符号更为原始。与人的动作、表情语相似,动物也有形体语言。
2
语言与文字,是人类是发明的两个人工信号系统。文字以书面或刻划符号记录语言。语言以声音符号记录意识。逻辑既是语言符号建构的产物(秩序、规则),也是语言分析的产物。
[孰先孰后并不重要。光和声两种物理媒介,也许同步。当意识形成时,就可能一面用口声一面用手之描画向他人传递心意。]
3
语言文字建立成信号系统后,其功用包括:
(1)描绘现实(对客体、对象)
(2)祈使、支配、传递某种操作指令(对人类)
(3)抒情、表述、描述自我感情(对主体、内心、心意、自我)
(4)作为认知工具(类的归并和析离,置换,所谓演算)
4
人类精神活动领域属于所谓“灵魂”(个性、人格化的精神)。
抽象之精神(非个人、超个人),属于人类集体。
历史,是一个民族的集体记忆,即呈现在集体记忆中的自我与世界。
所谓“物质”,所谓客体或本体,不过就是在某种秩序中变动着的时间、空间本身。
5
关于悖论,就是差异、矛盾或对立之概念被归为同类,以至互相定义;从而就导致自我矛盾——即悖论。
[例如,我是非我,我不是我。]
康德已经知道,悖论之所以发生,是由于人类思维及语言本身的根本性弱点(认知工具之先天局限性,所谓“先验的”“二律背反”);因为我们必须用、不得不用割裂(意义被分割)的、静态的符号去描述(表象)和把握整体活生生的、变易着的存在世界本身。
例如,时间本身(假定其是客观存在)是流动的、连续的,但在这种状态下时间就是不可理解、不可表述的。我们必须使用符号将其割裂,例如将统一的时间之流分裂为现在、过去、将来,或如时钟的分别时刻:1点,2点……24点。
当我们使用“现在”、“过去”、“未来”这三个语词符号仅仅作为表象在模糊语用的水平上处理时间问题时,它们的定义是明显的,是无矛盾的,并且是能够互相连结和融合的。
但是,当我们试图使每个语词(例如什么是现在?)得到确切定义从而要求其定义非常明晰、非矛盾化时,时间的概念即立刻呈现出悖论:因为一切过去曾经就是现在,一切现在曾经就是将来。每一概念都成为必须互相定义因而不可定义的。
卡尔纳普、罗素提出的以形式语言消除悖论的目标,试图制造某种彻底形式化的工具语言消除悖论,但这种形式语言使得对活的客体所作描述成为不可能的。
(这也是哥德尔所证明的。)
6
人们把“工具”(即科学的工具)(organon)一词应用于逻辑学说,并最终用于亚里士多德逻辑著作的汇集(工具论)。
“逻辑”这个名称,亚里士多德并未使用。据说这个语词最多只能追溯到西塞罗时期。即使那时,“logica”一词的意思与其说是逻辑的,不如说是论辩的。
亚历山大是在逻辑的意义上使用λογιχη第一位著作家。亚历士多德本人在逻辑领域中,或至少在推理的研究中是以“分析”著称的,这主要指推理分析,以及相关的一些三段论的格。(W.D.罗斯《亚里士多德》)
7
康德批判(分析)认识工具,划分为三:
(1)感识(旧译感性)(建立于感官知觉上);
(2)智识(旧译知性)(分类与概括之抽象力);
intellectualism(智识主义,何兆武)
(3)理识(旧译理性)。
康德将想象力称为判断力——严格说这是一个会产生歧义的错误名称,因为想象并非判断。综合印象及联想力,也就是所谓“形象思维”,处在感识与理识之间。将思考的始点(感知)与终点(借助抽象符号的思维)连结于一体。
[事实上,人类的思考有多种形态,包括:抽象的、想象的、直觉的。]
8
所谓系统论其实就是理性主义,其中包涵自组织论、整体论和目的论。
9
演绎(德文Deduktion),来自拉丁文deductio,指推理或推论的程序(动词根词deduco之本义为:引出,表明)。
康德所理解的演绎,实际是一种论证(A84-B116,p.s126)。[14]
10
(1)汉语所谓知道,知,就是能用语词(符号)叙述(描述)一个对象。道,就是陈述、说道,向他人传递某个信息组合,信号。
(2)以语词作为描述,就是把对象符号化,形式化,即“建模”(建立一个语言模型)。
(3)认识,就是从概念(符号)的普遍性上把握一个对象,“思维成为认识,即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性的认识”(《小》,P.38)。
(4)矛盾。
德文中的两个词都可以译为“矛盾”:
(1)Antimomie(悖论,对立命题),
(2)Paradox(似非而是,反论,反语,反话)。
11
在古希腊,最早在思维规则的意义上使用“逻辑”这一术语的,是原子论者德谟克利特。
此人也是类比、归纳及定义的早期研究者。
12
什么是“逻辑”?
“逻辑”一词纯粹是一个外来名词。
[中国古无逻辑学。但先秦诸子中有“名家”(公孙龙、惠施)及辩者一派。
中古佛学中有“因明”一学,相当于古希腊之“工具学术”(亚里士多德冠以“逻辑”之名)。
19世纪严复译英国人穆勒之“逻辑学”一书,名曰“名学”,即名辩之学。
似为章士钊著《逻辑指要》(1920?)首先采用日人之译法,将思维学术之逻辑命名为逻辑学。]
但在汉语之实际语用中,“逻辑”一词颇多歧义。实际上,除作为思维学术之逻辑学外,尚有如下语用意义:
1、作为本体论的逻辑,即宇宙发展的逻辑(“道”)。
2、作为泛语法的逻辑,即句法逻辑。
3、作为类群(集合/概念)演算及规则的逻辑,即演绎逻辑。
4、弗雷格—罗素认为,探讨永真语句或命题的联系和自然秩序,就是逻辑。纯逻辑包括推论与论明。论明即对关于语句的真值之间相互连锁性的认知。
总的来看,言说“逻辑”一词,在汉语中的实际语用意义相当于规则、规律、秩序的体系。
应区分两种逻辑:(1)自然逻辑。本体逻辑。类发生及演化的逻辑。(2)人工逻辑。语言及符号的逻辑。
13
“逻辑”一词总是指谓着一种有规则的秩序,这种秩序也就是“理性”。有序的活动,特别是当其呈现出某种方向性及目的性时,我们称之为“有理性”的。否则即称之为非理性的。
事实上,符号逻辑学的根本问题是:
1、建立类(类理论),
2、类的演算/推演,包括:
(1)置换(交换),(2)归化(确定归属,建立同一性),此也就是所谓交换律和分配律。
14
泛演逻辑基本原理,确实包括一种独特的悖论三段式:
肯定 A→A(自类 ,A∧A)
否定 A→-A A∨-A(异化,分类)
否定之否定 A→-A∧A(大类化)(A→-A→A∧-A)
15
自我对分(异化、对立化),某物在发展中自我异化,矛盾和对立化,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客观辩证法(恩格斯的所谓“自然辩证法”)。
《小逻辑》(贺译本)第51页:
“思维自身的本性即辩证法,思维作为理智(智识)必陷于矛盾,必自我否定,这一根本见解,构成逻辑学的一个主要命题。”(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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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形式化与建模:
形式化其实就是建模或符号化,是类的自我建立。
一个类包涵两种意义:
1、类别;
2、类属。
(类别,即自类与他类元素之区别。
类属,即自类与同类之所属。)
[注意,以上定义是语义叙述定义,而非种属定义。]
3、建立一个类的过程如下:我们以某一符号记录某事物,并把所有的类型(某一现象或属性相似)这种事物均记录于此符号。这个符号就是此物之“名”。
这个名就关于此物的一个符号模型。
4、这个“名”,由于其与此类事物并无实质性的关系,因此,它只是一个“形式”化的某物。
种差定义,实质就是类的演化的概念反映。
17
黑格尔《有论》之内容:描述所谓“本体秩序”。
现象的发生、存在、演化、消亡,皆服从一定的规则、遵守一定的秩序、规律。
这些制约现象的规则、秩序、规律,就是“道”、“逻格斯”。
例如,水加热到C.100°则沸腾,降温到C.4°以下则结冰等。
这两个数量关系之“尺度”,导致水的形态变化即“质变”。所以黑格尔说:“异态之质”潜藏在定量之“尺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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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的自我演化(自体与异体),实际上就是由实态而虚化,即不断“形式化”(符号化。由某物之实存而虚化为符号)的过程。
[举例:黑格尔此人曾经是一个实存者,现在只是一个符号的虚拟存在。]
什么是“概念”?概念原是人类虚拟的一种语词记号。
人用一个语言记号指记某人(名号)或物(名词)。后来发现这个记号可以推广,而可用以标记同类、同族之物(私名成为公名),于是类名词即得以发生。
于是,一种记号成为一个模式、范式(Idea)。
柏拉图称概念模式为“意缔”——Idea(理念)。
19
建模亦即建“类”,或曰建立“集合”。
数学之集合论将类与集合视为同一。但从逻辑学立场看,类与集合不同。
类也是一种集合。但在类的集合中,同类者就其客体的实在性看,乃是有亲缘关系者。换句话说,定义类,涉及类的实质,所谓“实质蕴涵。”因此,集合包涵两种:
1、主观集合,无亲缘意义的集合。(如“红色物”的集合)。
2、客观集合,有亲缘意义的集合。(如“马”,如“鸟”,如“人”的集合)。
前者是人为给予的符号规定。
者是自然发生的同类分化。
20
(1)建立一个共名作为模型,同类物归属于此模型。
(2)建立一个共名作为模型,具有某种相同式相似特征者归属于此模型。
(3)类与集合之差别,实质即概念与语词之区别。
21
黑格尔提出“纯有/纯存在”。
[存在悖论]
黑格尔《逻辑学》之第一章之“有论”是对“有”的概念分析,讨论本体之生成,即“有”之自我否定。
黑格尔所谓“纯有”,即抽象之有,绝对之有,乃是历时态之有。
从历时态之观点看“有”,则“有”乃一系列不同质之新“有”之更替。由于在历时态下,“有”的质态不断变易,因此纯“有”犹如一个空之容器,可以容纳无数不同质态之有,故“纯有”或“绝对之有”本身乃无质之有。无质之有,亦即“纯无”,亦即绝对之无或一无所有。
故:纯有=纯无。
(黑格尔云:“绝对就是有,上帝是一切实有之总和。”古希腊埃利亚学派讨论“有”,谓宇宙中只有“有”,存在就是存在。老子言“有、无相生”。都本于此。)
二、纯有分析之第二层意义,是黑格尔以纯有作为万有之有,始源之源,潜质之有,亦即万物发生开端之初有。谓“纯有”乃是“先于一切规定性的无规定性,最原始的无规定性,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有’(纯有)。”“开端之有”。
纯有的分析导致著名的“存在悖论”。
[“有之为有并非固定之物,也非至极之物,而是辩证的,要过渡到对立面的,有的对立物,就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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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语中“有”与“在”之关系:有、在是同义词。《诗经·东门之墠》:“有践家室”,于鬯《香草校书》引郑玄本作“在践家室”。于鬯笺云:“有谐又声,在谐才声,古音才声与又声同部,故相通假借。”
在/有同义,古音相近,故可互代。有,即在、即存在也。
有、在、存在,即亚里士多德之所谓“范畴”(谓词),καγηγορια。(范畴,汉语出于《尚书》之洪范九畴。)
判断是归类。亚氏认为,万物所归入之总类无非十类,即十大范畴:“实体,数量,属性,关系(联系),场地(位置),姿态(模样),状态,动作,遭遇。”一切判断无非与此十大类之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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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的悖论:绝对者存在/绝对者不存在。
[黑格尔:“自在之物是无规定性的东西,完全没有形式因而是毫无内容的。上帝也是同样的否定性。佛教徒认作本根的‘虚无’,也是同样的抽象物。”(《小逻辑》,贺译本,P.192)]
[第87节:“有是不可言说之物,其与无的区别,仅仅是指谓的区别。”]
[“通常认为‘有’为可变中之不变者,把有表象为绝对实有,无表象为一切空无,为可以容受无限的规定(形式)之质料(素材),或主观地指认有为个别的存在,任一主观的表象物。”]
[由有到无的推演,就是逻辑的推演。或按照逻辑次序阐述的思维过程。]
[‘无’是比‘有’更高的范畴,‘有’是规定,‘无’是否定,是自由。]
[‘有’向‘无’的发展,就是类的划分。]
[联结“有”与“无”为同一性的,是“变易”(Daswerden)。]
有与无是对立的,但两者包含有一共同点,即同样无规定性,因此推导出有与无的统一性,乃是一个分析(概念分析)的命题。
抽象有或无的区别,不是实质的,不可言说,只是名词的区别。
人们在现实中所面对的只是有物,某物或某些物之有,即具象之有,而非抽象之有、作为概念之有。
对“变易”这一过程的概念分析,必然导致有无悖论。即有者变为无,无者变为有。
此外还有“发生”(贺麟原译“开始”,似不确)。发生者是由无到有,无转化为有。
无转化为有,即思维(意念、信息、基因)转化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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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拉克利特与老子都是存在悖论的发现者。他们认为“有”与“无”是同一者,有即是无。
有无同一性的认知是泛神论的基础。
无是神秘种子,有是其显现。(鸡生蛋抑或蛋生鸡的悖论,也是发生与存在的悖论。鸡与蛋皆从“本无”中发生。)
万物有灵论是泛神论的原始形态。自然神论,自然本体神论是泛神论的高级形态。泛神主义的理性结构,导致理性主义有神论。
与泛神论相对的,是拟神论。
25
黑格尔哲学中一个重要概念是“真理”。
关于“真”,相关的名词和意义有三种:真相,真实,真理。
(相,事相,现象。实,实质、本质、实体。理,理性之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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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质态”中,蕴涵着信息与基因,蕴涵着能量。因此没有绝对体之“无”。无中充满着变异与运动。
[黑格尔云:“宇宙间没有任何事物,我们不能在其中指出矛盾或相反的规定。抽象的理智坚持某种片面规定性。一旦发现矛盾,便否认对象的可能性。如芝诺否定运动之可能。”]
“变易”与“死亡”之不同,在于“在无中保持自我之有”即本体、本质之延续,此谓变易。否则,实质、实体之变更,即旧质之死亡——“在无中不能保持自身之有。”
具体之有,即有质之有,是“定在”(Dasein)
自在之在与他物之在(它有之在/他在)
潜质=自在之在
实质(实存之质)=他物之在
一根火柴(本质:磷,炭化物)=自在之在。火,即炭化过程之发生,乃是其潜在之质,即作为概念之在。
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即存在物作为概念(思)之在与作为实有质之在(存在)的统一体。
27
黑格尔说:“法权是自由的实在。”(什么是法权?法权即法定权利。合法的、法律规定的、法律保护的权利。)
这话的意义即:法律限制,乃是对于人的自由程度的现实性(实在)规定。
法律限制自由,但也因此规定了自由(未被法律所禁制的)。自由是潜质,无限活动的可能,而法权则确定了现实中的自由。
[其根据是西方法理性的基石:凡是法律未规定禁止的,都是合法即自由的。]
因此,“规定就是否定”。界内确定就是界外否定。
确认,也就是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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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sein,是概念。虚拟质态向定在,即向实有质态的转化;等于潜概念的自我规定(呈现),即由概念出发而建立一种判断。
所以黑格尔说,某物的一种发展,就是建立一种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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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与命题不同。命题有待证明,判断则是潜概念之实在化。
一个概念中,可能蕴涵众多命题。
例如:火柴具有木柴性、具有磷性、具有可碳化性、可腐烂性、可折断性等等,都是蕴涵在“火柴”概念之内的命题。(可分析的命题。)
但是,只有当它的一种属性成为实相即现实质态时,这一相关命题才成其为判断,即由“具有”成为“实在”从而成为“是”。例如:
“这枝火柴已经炭化了。”(这已不是一个命题,而是一个判断。)
[“异在者(变化者)并非外在者,而来自存在者自身固有之属性。”黑格尔:“定在中所包合的否定成分,最初只是隐伏着,只是后来才自由地出现。”]
上述分析表明,抽象之有=抽象之无=“自在之在”(Ansichs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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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发生的局面,都是先在者所本已蕴涵的。未发生前只是作为可能性之命题,而后来则由于外部条件(例如火柴被人手划着)之诱导,从而演变成为现实性之实在质态。
换句话说,在这种意义上,变化就是由作为某种概念自身所蕴涵之命题,成为概念已被确定、限定、认定或规定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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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思维之奥秘及力量(预测性、操作性),即在于可以通过符号建模(概念化),分析概念获得命题,到识知条件从而建立预测事变之未来的(概念)模型(判断→推理)。
康德提出概念的实质蕴涵是分析命题的起源。康德认为由此发生的分析命题不提供新知。例如火柴本身即是炭质,蕴涵火柴可炭化这一分析命题,因此作出对这一命题之判断并不产生对火柴属性之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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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说:否定性与存在自身是直接同一的。限质(确定性,确定之质)就是否定性。存在自身则存在于限质之外,自在之物或自在之质或自在之潜质。
因此发生悖论:
“限有”使物自体成为实在者,同时“限有”又否定了实在者的物自体。
因此只有建立在经验现象之观察与归纳基础上产生的新命题,才是对概念获得新知的源泉。例如人们发现了火柴的某种新属性。但是康德所说的只是人的认知分析和概念,而无知于存在自身作为概念的“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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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之变异及产生就是潜在由命题向实在判断的转化。
因此限有与物自体相同一(合一,统一),这种二重性使物体成为“彼”与“此”,本我与他物。
换句话说,“一中”蕴涵“多”,统一物(统一性)中蕴涵多元物(多元性)。
由质向量的范畴过渡,蕴涵在由统一物自身变异(异化)为他物、多物的实在过程中。
34
这种由一向多之量度,包涵两个环节:
1、同一质之自我增长。同一质之量变,这种量变也是质的异变,但未使某物成为另一质态的他物。
2、某物成为他物,即一分为“二”,即以链式反应生成之“多”。
某物成为他物即质变,质的裂变。
上述两种变化都可在同一抽象数量变异的序列中建模,即:
1→2→3→4……∞
但由0至1,即由虚质到有质,则是质变的量述。
35
(弗雷格的自然数论)数是一个虚构。[彭加勒:在数学及相关的学科中,可以看出自由约定的特征。我们在所有可能的约定中选择时,要受经验的引导,但仍是自由的,限制只是来自不矛盾律。]
数并不实存于自然界中,是人类利用符号虚拟的表象和模型。数的模型来自纯质的抽象,正如绝对点不实在,绝对直线也不存在。
黑格尔指出这一无限悖论即有限如何过渡到无限?
(康托悖论)其答复是所被认为是互相间离的有限及无限本身乃是虚妄的概念。一切有限物就其自身之潜质言本来就是无限物。(质态的跃迁,即实变。宇宙保持同一状态的各个瞬时不能区分,以及在质变跃迁时的间离,导致时间的非连续变化。
故发展、变异之过程正是将有限物展开为无限的实在过程。(P.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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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类化过程,就是“自为存在”。(Fürsichsein)
某物(异化)→他物(共类化,统一性)
[概念的划分,判断,以及类属的回归。](P. 269)
猿→人{灵长类}(理想性问题,P.211,人是猿的理念性存在)
37
[有限性、限定、规定、实在、质,是永恒地在不断的被扬弃中的,因此只有无限性才是绝对真实的实存。]
[P.212/黑格尔指出必须区别空想妄想与理想性。后者以实在质为基础的理念性,因此是具现实性的理想。否则只是妄想而已。]
[一分化多,高异,即斥力。一统计表摄多,即引力。]
[康德定义物质非“质”而是“力”,即引力与斥力的统一体。](P.216)
唯能论。微粒论(原子论)。
引力——同化力,聚合力
斥力——异化力,扩张力
引力十体力=能量
38
黑格尔认为,量的概念本源或蕴涵于存在自我异化的进程中,通过对质的扬弃,这一进程即可逻辑地生成关于数量的概念。(P.217)
[量变:“一物虽在量的方面有了变化,变成更大或更小,但此物仍保持其原有的存在。”(P.217)]
时间与空间,即抽离质态作为“增长”。增长的间离,导致一个新的“数”,一个序位。实在者的纯量(Reine guantitat)。
“有”的静态量度直观,即空间。“有”的变异性动态量度直观,即时间。因此,时空的本质就是抽象之数量。
时间呈现为抽象的代异性数量流系序列。(自然数)
空间则为并列性的数列。(由一个数位到另一个数位,是质的间断。1,2,3……n)
39
[逻辑是时空的绝对抽象序列。
时空的拓扑关系以及划分与综合交错关系,即数字的树状分枝。]
时间与空间并非相外的两种存在形式、而是一元的存在形式。空间与时间的边缘相连,因此存在是四维的。演化过程的数字解释就是由一维到二维到三维到四维、无限维。
40
语用学与语义学之区别,在于语用学研究语言实际运用,即活动中的语言。语用学承认歧义、多义、误义在语言实践中的效用。而语义学从定义及规范定义出发,要求规范语言的确定意义即单义性。
语言学:语用学,语义学,语形学(形式语言学狭义语法学),语法学(泛语法学)
语形语法学→逻辑学(超语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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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一维
二维(平面),前进与后退,
三维(立体),平面到无限维
(演化的几何解释与数学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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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时空观念
(1)绝对时空(独立于物体世界之外的表象)
(20主观虚拟时空(康德时空)
(3)相对时空
(一)黑格尔时空
(二)爱因斯坦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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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系统是人类设置用以衡量变迁的主观虚拟抽象。这一抽象建立于假定上。如时间:
1、连续,2、匀速,3、单向流动
这一抽象时间观成为测量流动的尺度,借助某种物理模型而得到标记,即如格林威治时间。
实际上物理时间是具体的,不连续的,有树的时间(年轮)、细菌的时间(微秒)。
康德指出:我们所有的感知和认识手段都无法感知实体本身,而是经过多种客体和仪器所折射的对象的模型。
例如:当我们看见太阳的时候,这就意味着来自这个天文客体(太阳)的光线通过视网膜进入我们脑中的视觉信号分析器,在这里光信息通过脑细胞复杂的理化运动,被解析然后形成太阳的主观表象。
康德认为,时空形式是主观想象的产物(自由构造)。是先验的,因为若先无这种想象形式,我们就无法表象任何事物。
(时空仿佛头脑中先有的两张照相底版。世界万物被表象地映现于其上。)
44
奥古斯丁关于时间的悖论。
关于过去现在将来:
过去=不存在(无)/未来=不存在(无)
只有现在实在,但总只有现在是实在的,它就意味着现在是永在,而永恒存在的“现在”并不是同一个“现在”。
事实上,人们都知道“现在”并非永在,因此“现在”也是不实在的。
每一事件都是未来事件、现在事件和过去事件的三位一体。—A→+A→±A
a→b→未来、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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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深通几何学。在欧氏几何中,点线圆在现实中都并不真实存在,现实中(包括人手所划)的点线圆等纯几何模型仅仅在抽象的意义上存在。即作为理念,理想,意缔(Idea)。
离开感知的抽象作用,我们无法感知和想象事物。
离开符号的抽象作用,我们无法表述和理解事物。
因果性是时间的本质。
理性的根本认识是认识因果关系。
人类的力量在于认知因果关系。
(上帝无非是宇宙的根本原因而已。)
被认识的因果关系依赖于解释而明白。
8点是未来
——是现在
——是过去
46
三位一体的根源
三段式,三位一体,三一性,否定之否定的本质,即在于时间的三维性:
未来→现在→过去
之所以称之为三维,是因为这三维同时统一于每一维中,三位一体,即“未来”也是“现在”和“过去”。
(未来事件合成为现在事件并合成为过去事件)
47
“一生二,二生三”。
(未来成为现在→现在成为过去)
三段式也是对时间的三一性的模拟。
普遍/特定(限制)/单一
(未来)(现在) (过去)
(可能)(现实) (不可能)
“现在”本身就是一个抽象物。
什么是“现在”?现在是一切时间,是永恒。
(现在)现在(现在)
过去←现在→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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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并非存在的流动计量(外于存在),而是存在本身。
如果没有时间,则认识只不过是分类和记忆,事实上,理性已无必要。
理性的本质是理解和预测 。
预测的根本在于认知因果性。
分类,分析(区别)。组合/综合/统合/归类(认同)
本体意义的因果关系就是“类生”关系。
如母鸡是小鸡的原因。
事实上,也只有类生关系才是真正的因果关系。其他定义的因果关系只是导因的关系,生成条件的关系。
类生关系就是理念蕴涵的必然关系。四因论:形式因,目的因,动力因,素材因。
形式因是类生因,是本体的原因。(形式,又作Idea,意缔,又是类型,理念。)类生因,亦即斯宾诺莎之自类因,自因。目的因也是自因。致动因、素材因则是他类因,外因,诱导因。
(Causa-sui,自因)。
因此,每一后出状态都是先在状态之必然,都作为类生物,依附于先在状态的母腹之中。发展与变化,只是使必然发生者得到分娩而已。最终所剥离出来的才是必然要出现的。
49
爱因斯坦相对论所蕴涵的悖论:
(1)相对论摧毁了关于“时-空”度量结构普遍的神话。按照广义相对论,宇观世界的“时-空”的度量性质,包括其曲率,都是多样性的,随运动关系及其进度的不同而呈现为不同的“时-空”度标和尺度。
(2)但是,光速不变被视为绝对定律。
速度本身不过就是动态的时-空托普(拓扑)关系。光速不变即速度不变即光运动的时一空关系的不变性,乃是对前一原理的否定。
50
关于“芝诺悖论”,其一是移动悖论:
移动是不可能的。因为移动即由│a→b│,但在a→b之前,a必须先到│a→b│的中点即1/2,以至……无穷,这一分析是无限的。分割无限化意味着找不到移动所到达的第一点,因此,移动在理论上是不可能的。
这个命题也就是后来数学分析中的无限小问题,即:一个设定的有限整体何以可能包含无限多的部分。因之对任何整体线段的超越,都意味着必须首先跨越某种无限性,而无限性是不可能被跨越的。这是由于:
在概念上,先设定了整体与无限的歧义,无限不可能转化为有限的整体。
但在事实的跨越中,所谓“无限”即被概念分析认定为无限的集合,却是作为一个有限的片段,而可以被一步就跨越的。
无限即有限。因此,尽管在概念上这是矛盾,但在事实上却并无什么困难。
每一个“1”的整数都内涵着小于0.1的无限大的非整数(小数或者分数)集合——因此穷尽(数清楚)这一集合是不可能的。因此,1是不可能存在的——存在也是不可理解的。
51
关于逻辑三律:
就语义学涵义看,同一律,即自我定义性——要求语词的单义性。
矛盾律,即作为否定性之非定义性——歧义是不允许的。
排中律,即对立选择性。
(充足理由律,实际涉及因果问题即决定论的问题。)
逻辑规律涉及本体定义及认知意义:
本体意义是对立统一性。
认知意义是逻辑统一性。
语义意义是语义统一性。
形式意义是语形(符号)的同一性转换。
52
关于形式化。
形式化即建模,即符号化,亦即建“类”。形式是类集的符号。类:即类别,类群。类群亦即集合。类别对他类(异类)而言,类群对元素(同类)而言。
客体中有“类”,类化,即理性化。
人是一种宏观世界的动物。人的活动局限于一个中等(不太小也不太大)规模的世界。
小于这个人感知世界的是“微观世界”。大于这个人感知世界的,是“宇观世界”。
基本粒子是我们的感官所不能感知的,而天文客体也只能非常小部分地感知。
事实上,任何非宏观的客体都不能被我们直接地感知。我们的感官属于宏观的系统,只能以“宏观世界的语言”传递着关于这些现象的信息,此后,这种信息才成为我们能够知道的东西。
例如,当我们说看见银河的时候,这意味着来自这个天文客体(银河)的光到达了我们的视觉分析器中,并引起了一系列复杂的反应过程,然后信息被传入大脑,被解读。
我们所直接感知的都不是客体本身,而是经过各种器官和仪器折射后,变形并被加工因而扭曲了的信息。
54
知觉的空间和时间(来自英语的perception——知觉),就是主体的各种感觉和其他各种心理行为的共存和更替的条件。
按照康德的理论,时间和空间并非实存,而仅仅是我们的感知形式。
55
康德否定了“客观”(即不依赖于主体知觉)的空间和时间的存在。
按照康德的意见,真相宇宙,即所谓“物自体”是超空间和超时间的。空间和时间乃是一种主观的框架,我们的感觉和知觉就生成在这个框架中。
凡认为物是以呈现于我们面前的那种样子绝对地存在着的人,都是站在素朴实在论的立场上。
例如:我看见树上的绿叶。事实上,实在地存在着的不是我们感知到的“绿叶”,而是叶子表面一定波长的光的反射。我们所具有的空间和时间的“感觉”,正如绿色的感觉一样,只是光的反射、投影。因此,关于空间和时间实在性的问题,远不像初看起来那么简单。
56
第一个得出时间并非客观存在,认为时间是只处于我们心灵深处的信仰这一结论的西方哲人是圣·奥古斯丁。他从时间流程的悖论引出:过去的已经不存在,将来的现在不存在,现在的又只是虚幻、幻影的存在。因此:时间不具有实在性。
57
和其他科学的真理相比,数学真理最具科学的严格性和充分的完善性,它依赖于认识主体的程度也更小。但是,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都曾讨论过这个:理想的几何客体,例如:抽象的点、抽象的线、抽象的面、抽象的体——总之,抽象的空间并不实际存在。如果我们用粉笔在黑板上画圆周或直线,那只是一个不圆满的观念象征,点不是真正的点,直线不是真正的直线,圆周不是理想的圆周。理想的几何客体仅仅存在于观念中。
柏拉图考虑到这一点,得出了以下的结论:理想的几何客体(欧几里德空间图形)并非存在于经验的实在中,而仅存在于“观念(Idea)的天空”中。环绕我们的感性世界只是观念(Idea)世界不精确的摹本。
58
物理学家彭加勒从约定主义的立场出发。
他认为,一切数学空间都是平权的,其中的任何一个空间都不比其他空间占有某种优先权。所有这些空间都是某种抽象的模型,都依赖于我们的感知意识中。因此,提出空间实际存在着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数学模型开始被称为观念的(即概念的)空间。
彭加勒的观点可以用下列形式表达:在描述自然现象时,我们选择这样一种观念的空间,因此对于我们来说是最方便的。
59
换句话说:追问这些模型中的哪一个是真理而真实存在,是没有意义的。物理学家从它们当中选择一种比较简单,并且对于描述物理现象比较方便的理念,如此而已。
因此,彭加勒认为,追问实在空间的几何学究竟是什么样的——是欧几里德的,还是非欧几里德的,这本身就是不是合理的。这两种几何学是不矛盾的,在数学中两者都是可以接受的。
然而在自然界,既没有作为欧几里德也没有作为非欧几里德空间中的几何客体之准确摹本的数学客体。
按照约定论,自然科学的一切基本原理,都是学者们为了方便和合目的性而采纳的假定性的协议。
任何一种科学知识都必然包含着假定性即约定性因素(选择初始定义、测量单位和计算系等等)。
在古典物理学中,空间和时空是分离的二元。而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中,空间和时间结合为统一的空间—时间流形。
60
一个物体,可以忽略它的体积,而把它看成是一个几何点。欧氏几何的全部原理,建立在这个几何点上。但这样一个点,仅是人脑对知觉的抽象物,而非物理世界中的实在物。抽象之点,就是抽象之“1”,就是自然数列(1~∞)之起点。
61
空间——时间流形,可以定义为世界的一切可能事件(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不定性流形。
如果空间由“点”组成,而时间由“瞬间”组成,那么,各种事件就是统一的“空间—时间”的元素。
这类事件的无限集合(连续统)即形成“空间—时间”的流形。
62
“1”是一个抽象点,但“1”本身是一个无限多实数的集合。(1=0→0.9+0.99+0.999……)
那么,在失去个性的各种事件的“1”这一集合的内部,存在不存在某种秩序?这些事件是形成某种结构,抑或是彼此完全没有区别的呢?
63
“0”是过去。“1”是现实。“∞”是未来。
在相对论中,事件0的过去,乃是能够成为0的某些变化的原因的一切事件的集合。
另一方面,事件0的将来被理解为一切这样的事件的集合,即0能够对这些事件发生某种影响。而现在“1”,则是这种事件的集合,即它们在原则上不能和0发生相互作用。
64
将来的事件仅是“逻辑”的存在,即在“超时间”意义上的存在者。这绝非荒谬。尽管在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必然性,并且有偶然性和意志自由的操作空间,但世界仍然只有唯一的一个将来。
通往这一将来的道路,经历着许多偶然和或然的过程,然而那现在看来是将来的东西,迟早必将变成过去的东西,而过去的东西却总是唯一的。
因此,在环绕我们的各种现象、各种过程的偶然性、或然性和随机性之间,只能生成唯一的未来——必然的未来。
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整体,就是命运或宿命。
65
时空之四维性、不间断性和有序性乃是宏观空间-时间基本的拓扑性质和顺序性质。
宏观空间是三维的、不间断的,具有欧几里得拓扑性质。
宏观时间是一维的、不间断的、线性有序的和单方向的(矢量)。
1911年,荷兰数学家L·布拉维尔证明,空间的维数乃是它的拓扑性质,即在可延续的、相互单值的空间变换下不发生变化的性质。
空间的四维是空间的三维和时间一维的综合体。
66
世界上一切事件的集合具有“连续统的性质”,即和实数集等效。
宏观时间是瞬间(点)的连续统,而宏观空间则是抽象物理点的连续统。空间点和时间瞬间不可能换算:它们是不可数集。
空间-时间流形的有序性是从其事件分为较先或较晚而得出的。流形中的任何两个可能有因果联系的事件,总有一个在先,而另一个则在后(X/Y)。但是,并非对于流形中的任何一对事件都可以确定“早—晚”的关系。如果在两个给定的事件之间,原则上不可能有因果联系,从“早—晚”关系的观点看来,则称它们为不可比较的。
它们处在流形的秩序之外。因此,流形仅仅有部分有序性。注意一下就可以看到,事件Y和位于流形光锥之外的任一事件Z就是不可比较的。
67
让我们用顺序概念的观点,来考察不同的惯性计算系的时间轴和空间轴:t,t';X,X'。时间轴t,t'等是事件的有序集。
在数学中,把这类集合称为线性有序的。
线性有序乃是我们关于时间最重要的认知之一。时间瞬间彼此相对地分布在类似于空间直线上的点的顺序中,但时间顺序的特殊的性质在于点与点的非对称性。
非对称性是时间区别于空间的主要特征:X≠Y。
时间之单向性。这一性质表现在:(a)时间轴的两种可能的方向中只有一个,是现实的;(b)这个方向是从过去到将来、并且是不可逆的。
68
德国数学家艾米·内特在1918年年证明内特定理:可以把空间和时间的每一种对称性与任何一个守恒定律相对照。
69
从时间的均质性得出能量守恒定律:封闭系统的能量在该系统内的一切变化和转化保持恒定。
70
亚里士多德的《论天空》一书中称,三维的存在足以保证世界的完美和完备。亚里士多德推断,一维形成线;若给线增加另外一维,就得到面;再用一维补充面,就形成立体。但不可能再超出立体的界限而达到某种另外的东西。
中国老子也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
71
为什么刚好三维立体具有完善性和完备性?伽利略嘲笑性地说:“为何3是完善的数?因为三位一体性是完善的。”
72
亚里士多德提出三段式。
黑格尔提出正题——反题——正反综合的辩证发展的三段式。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书中将黑格尔关于三段式的深刻思考,庸俗化地解释为所谓种子——植物——种子,完全误解,荒谬至极。)
73
康德的证明,乃是以自然科学资料为基础,对空间三维性所作出的最早的科学证明之一。康德的推理方式如下:既然在n维空间中整个世界范围服从于万有引力定律。而万有引力定律的内容是:引力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那么,这就是说,空间应当有三维。
为什么在我们的世界上引力刚好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康德认为,这种依赖关系来自神的自由意志的制约,神也可以选择任何其他的可能性。
74
时间瞬间为什么是有序的,就像直线上的点一样?为什么时间的秩序是非对称的,并且时间老是从过去经过现在流向将来?
时间概念和因果性概念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75
时间秩序归结为因果秩序。事件的因果秩序和时间秩序彼此精确地相符合。这一原理构成了“闵可夫斯基世界”结构的基础。
该结构的全部历史可以被想象为一个线性的因果链条:即互相联系着的各种事件的一个非闭合链,其中每一个事件都表现为一个事件的原因和另一个事件的结果:—A—B—C—D—。这一因果秩序和一定的时间秩序是同形的:-tA-tB-tC-tD-,而后者以“早—晚”关系和时间间隔的概念来说明。
因果关系是时间关系的基础,并制约着时间关系。
这种观点的奠基者,还是莱布尼兹和康德,以及二十世纪的物理学家H·莱辛巴赫。
莱辛巴赫从关于事件时间顺序的下列定义出发:如果E2是E1的结果,那么,E2晚于E1而出现。但是,这里马上就产生一个新的困难:若完全不借助于时间的顺序性概念,怎样区分原因和呢?
76
波尔兹曼提出:从熵增加定律引出时间的单向性环绕着我们的一切宏观过程,严格地讲都是不可逆的,即不能在相反的方向上进行。假设我们把一小杯茶水中的糖搅匀,糖在溶解,均匀地分布到液体的全部分子中。
而相反的过程则是不可能的:糖由液体中自动离析。有机体的衰老是我们在日生活中所碰到的无数不可逆过程的一个例子。这些不可逆过程都可以用一个特殊的物理量——熵来表述。
熵增定律和时间单向性之间的联系被称为“时间的热力学之矢”。
77
对于宏观世界来说,时间的生成是“原初的”,即不能通过任何更深刻的宏观概念来表达的,因此,它不可能有不矛盾的概念表述。
时间是点状的(瞬时),时间不可分,因它是无形的,“无象之象”。
但时间又是可重叠的,是叠加的。
对时间的流动速度的直观表象作出严格的科学表述和定义如此困难,正是由此而造成的。
78
在力学的世界图景范围内,空间被看作统一于整个欧几里得世界的三维广延,原来依赖于计算系的速度。例如,产生于高层大气的基本粒子(介子),以它自身的时钟计算只存留几亿分之一秒,而按照地球上的时钟计算,其存在的时间则要长数千倍。
79
在具有强大引力场的空间区域,一切过程的速度都减慢,而物体的长度则缩短等等。
80
爱因斯坦相对论摧毁了关于空间和时间的度量结构的万能性的神话,这早已为人们所公认。按照广义相对论,巨大世界的空间-时间的度量性质,其中包括它的曲率,可能是多种多样的,这种多样性质映射出宇宙中各种物理条件的丰富性。
81
彭加勒想象,我们的世界被放在一个巨大的球内,并且在从世界的中心O向边缘过渡时,一切物体的尺寸均按同一个规律减小。在边界上,即在球的表面,任何物体的尺寸都变为零。
82
假定我们不知道这个世界中的空间几何学是什么样的。在从中心向边缘过渡时,一切物体其中包括我们本身和我们所使用的那些测量标准尺的尺寸都在变化。米尺也按照完全相同的比例缩短。因此,实际上根本不能发现我们的棒在转移中有任何变化。在这一基础上,允许采用全等性(平等)的公设,这就是:当远离世界中心时,棒的长度没有任何绝对的变化。
83
在彭加勒看来,空间的欧几里得性或非欧几里得性,仅仅是学者间一种协议(约定),是纯粹约定地被采纳的,因而也谈不到这种或那种几何学的真理性,而只能谈它的方便和简单。
84
英国数学家威里亚姆·克里伏罗德在广义相对论出现很早以前,即在1870年,他就曾经设想,物质及其运动只是在时间中变化着的空间曲率的表现:在世界上除了复杂的弯曲的几何形之外,什么也没有。
类似的观点最近在J·威列尔的几何动力学中被发展了:几何动力学把各种物理现象完全几何化。
85
康德在他的主要著作——《纯粹理性批判》中表述了在哲学中和宇宙学史上曾经起过重要作用的四个悖论(“二律背反”)。令人特别感兴趣的是第一个悖论,他在其中证明了下列两个对立的判断:
正题:世界在时间上是有开端的,在空间上也是有界限的。
反题: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端,在空间上没有界限。
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端,那么,在此一瞬间之前已经过了一种永久性,这也就是说,世界在这个瞬间之前,已经经历了彼此相继的事物状态的一个无限系列。
但是,系列的无限性恰恰在于它不能通过继续的综合而终结。
可见,完成了的无限的世界系列是不可能的,亦即世界在时间上是有开端的。
现在假定,世界在时间上有开端,那么,就应当存在没有世界的时间,即空洞的时间。
然而其结果是,无论任何东西的产生都成为不可能了,因为这种(空洞的)时间的无论哪一个时刻,都不比其他时刻具有任何优越性。可见,世界在时间上不可能有开端,并且相对于过去的时间来说,世界是无限的。
用类似的方法(尽管更复杂些)康德得出了世界在空间上既是有限的,同时又是无限的这一悖论。
康德悖论的证明,由于存在着推理中的逻辑循环,因而常常受到形式逻辑者的批评。但是,如果全面地分析一下康德所使用的那些术语的意义,这些证明中所存在的那种表面上的循环就会消失。
86
这些悖论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康德认为,悖论的根源在于把只适用于现象领域的概念应用于“物自体”的世界。
“物自体”是不可知的,对于“物自体”只能说它们存在着,再不能说别的什么。
而当我们开始把我们的日常感知或概念附加于它们的时候,立即就会陷入自相矛盾。
因为我们的感知方式是有限的,我们的理性工具和语言工具先天地是有缺陷的。
87
在构造性数学中,客体只有在按照构造性方法被提出,即只有在它的构成具有有限算法(方法)的条件下,才被认为是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排中律失去作用。我们知道,π值近似地等于3.14159……,数学家们算出的位数无论怎样更多,但被算出的位数终究只是有限的。
试问,在π的展开中的任何一位数后面,还有接连一百位吗?从通常逻辑的观点看,这个问题应当这样回答:“或者有,或者没有。”从构造逻辑的观点看,这种判断是不正确的,因为对于这一展开中的接连一百位的存在,我们既不能证明,也不能反证。
事实上,假定康德悖论的矛盾律和反题都可以看作是被证明了的,那么,不仅逻辑上的矛盾律失去作用,而且排中律也失去了作用。在对反题的证明中,康德证明着正题的不真实性,反之亦然。结果不论正题或反题,似乎不仅都同样真实,而且也都同样虚假。
88
黑格尔《逻辑学》之本质论。
“有论”是对存在直接形态的概念分析。(对应于现代物理学之“相变”理论。)
“本质论”是对存在间接性质的概念分析。
“尺度”就是潜本质。
什么是“尺度”?即“质量统一体”(P.238)。
临界线(knotenline,贺译“交错线”)。
旧质的量性生长(发展),长大,达到某一突变点或突变线临界,发生质的突变,旧质被扬弃,突变为一种新质。
因此,这一与新质相关的量(物理学之“突变论”的模型),就是“尺度”。
概念或理性或精神作为物的内在灵魂,具有一种“狡猾”,它放任质的自由生长,让它达到一个界限后发生突变,使旧质自我毁灭。一瞬还是亿万斯年,这一突变的尺度始终存在。从而证明一切“存在”(有)本身是一种不断生长变易中的生命活体。
一座山,经历风吹日晒,亿万斯年,总有一天会瓦解为泥土。泥土就是新质。
因此尺度作为“质量的统一体”,就是在存在或有之内内化存在的第三种新“有”,也就是有的内在“本质”(本来之质)。
“有”的生长,是外化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有”是变动的,相互取代的。而本质是不变的,本质内的概念是相互联系的,相互规定的。
本质与概念的区别,是非目的性。本质对应反思的智性,而非系统化理性。
89
关于思维与存在的一致性。
巴门尼德说:
“思维vóηua和思维对象voηróv是同一物。因为若非可思维化的存在,就不可能有思维。”
深刻。存在的本性是思维化,即物相的符号化,而有的内在意义(本质)逐渐呈现在时间序列的演变中。
(系统主义就是理性主义)。
从逻辑看,有的领域,即判断(简单判断)领域,感知的领域。
判断:有/非有(无)
是/非是(yes,no)
本质的领域,是反思的领域。仍是判断的领域(反思判断,复杂判断、复合判断)。
命题,一切语句都是命题。
有论是感性的领域。(命名语即描写语句。)
“有”直接呈现于感知中。
(我看到有——,我听到有——,我知道有——,陈述。)
90
“本质”是反思(被动思考)的领域。(判断语句)寻求把握不同之“有”的统一性。
(反思也就是“想”,“认为”。主观性之设定。
如:我认为那个坐着的人和那个睡着的人是同一个人,同一个人,即本体,同一本体,同一本质。)
通过主观的设想,建立不同有的统一性即联系。“(我认为)启明是与长庚是同一颗星。”
这主观性的假定,也就是判断。
黑格尔说:有是直接的,可直观的概念。而本质则是人所设定的(虚拟的、假定存在的、非直接经验的)概念。“本质是设定的概念。”(P.241)
由于本质被确定,直接存在的东西,被贬降幻相(schein)。(参阅P.242)
91
本质,在汉语中又译作本体。体就是质。
同一律,统一律,来自存在与本体的统一性认知。
[坐着的人a,行走的人a,站立的人a,睡着的人a,是同一个人a,即本体同一者,而非不同的人,并非不同的本体。
因此,本体认识,首先是统一性认识,同一律认知。]
(反思,即经验思考,是被动思考。理性,是自由思考,创造性思考。不须凭借于经验。)
本质与现象的离异。本体与状态,显现表现,相分离。
[坐着的人(a)与坐着的人(a),虽呈现矛盾的状态,仅仅是现象的区别,但仍是同一本体者,即本质相同。]
(因此,并无矛盾。矛盾者是同一本体,但非同时性。)
92
本质是“自我”(我),现象是“自我”的不同状态。不同状态即“他我”。诸多“他我”即心理学之所谓“面具”,所谓“人格异在”,人格分裂。有论是名、命名的领域,以及命题的领域。本质论,是反思、智性的领域,判断领域。
93
判断的构成,关键词是“是”。
“是”意味着:
(1)在/有(有论命题,A=A)
(2)统一性(异在之统一,a=A)
(3)集合性(类归性,a<A)
[同一律,统一律,应当叫同名律,是有论的规律,而非本质论的规律。
同一律的两层意义:(1)同名律(2)(异名)统一律(P.249)]
(认识不是认识同一(已知),而是认识不同(新)。)宇宙统一于上帝。
差异即非我。本质相同下的不同就是差异。非我。(ā)
(一切事物都是不同的,都有不同性。并且同一事物也是时时不同的。)
(a是ā)
本质不同者就是对立者。
(a/b a非b)
事物之发展:
由同名性,到差名性(非我),到对立性即异名。
鸡蛋→毛蛋(受精卵)→雏鸡
雏鸡→成鸡
排中律:异名择一,选择律。
94
形式根据:
木头之所以燃烧,是因其有可燃性。“可燃性”是其燃烧的形式根据。理由。
95
本质是存在的根据。
存在之所以发生,源于本质。
鸡蛋之所以孵出小鸡,因鸡性是鸡蛋的主体,本质,根据。
存在就是结果。根据就是原因。
充足理由律的实质是因果律:必须寻找一切存在事物的产生原因。
(a→b)
建立因果判断。因果性就是释义性,或是解释性。就是复杂(复合)判断。
“最坏的行径并不缺少最好的理由或动机。”(P.264)
本性即潜性。事物之潜在(自在)。
植株潜在于种子之中。
种子是植株之自在。(P.268)
植株是种子之发展。
物与特质(殊相)的关系,即由是Sein到有Haben的关系。
96
黑格尔论必然性:
条件,实质,活动(变动)的结合。
实质,形式(?),有限目的。
因果性的认知是有层次的:
(1)根性(根据,内在性,素材因)
(2)致动性(被动性,多元内在性之所以有一种被激活)。
(3)目的性(自我目的,主观目的形式目的)
(4)理念性(统合理念,客观目的,最高目的因,终极意义)
97
根据即属性,即性质,是存在呈现于反思中的形态。
认识事物的属性。内在性,自在性,自在之物。
自有性,自性,本性,本身,本相。(Das Ding-an-sich)
因/果→本体
乌云→下雨
(因)(果)
水(本体)(概念Begriff)
“概念是宇宙的本体、实体和主体,是推动宇宙自我活动的生命原力,是解释宇宙的存在和本质的终极意义。是由因果的解释到必然因果的解释。认识的目的,就是认识存在中的概念。(P.325~326)”
98
在本质论中,黑格尔综合了康德的先验范畴论。
形式逻辑这个概念是康德创造的。
思辩逻辑与形式逻辑的对立。(P.328)概念的演进被理解为发展。(P.329)
概念是有内涵的概念,而非纯形式的概念。作为实体的概念。(P.328)
不是由某物过渡于他物(有论),也不是于某物内隐涵着他物(本质),而是设定他物同时设定同一性,从而每一被区别的概念被设定为整个概念类族的自由的存在系列或系统。(P.329)
先验概念(先蕴概念)之展开、现实化就是发展。
例如一粒种子,由萌芽到植株,到结出果实到回归于种子的全系列发展。
在种子中,已蕴涵了后来展开的全部形态序列,最初只是“概念”地内蕴着的。
统一性——普遍
差异性——特殊
根据——个别
(实性)
99
逻辑形式是现实事物存在及演变的普遍形式。
换句话说,存在(本体)的逻辑(自然辩论法)也就是概念逻辑的原型。(P.331)(P.330)
100
[列宁《哲学笔记》(38卷~P.186)]
概念三性:
(1)普遍性,活性,思性,绝对否定性。——“非”。
(2)特殊性,质性,特定性,肯定性。——“是”。
(3)单一性,限定性。(个体物)。
个体之物本非概念。但实际上就是概念:一个群类的最初发生之点。由个体而滋生为一个族,由一族到多族而衍生为一个群。
特殊性即特征,差异。普遍性即种性,共性。定义即种性+种差(特殊),成为一个类。
101
“无论概念也好,判断也好,均不单纯是在我脑子里做出的,也不单纯是我们造成的。概念乃是内蕴于事的本身之中的。把握一个事物,就是意识到关于这对象的概念。”(P.339)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说:“我把普遍物的特殊化理解为辩证法。”
判断就是规定概念。判断的基本形式:
个体是普遍。
(例:张三是人。)
概念是无限丰富的形式,概念的判断是特殊化。
张三→是→人
(①张三,个体。②张三,概念)
(特殊化)
事实上张三不仅是人,也是蛋白质,是碳化物,是无限丰富的概念。作为人是这个个体的特殊化,他的演化会展示为普遍性。发展就是一系列判断:
张三是人,是蛋白质,是碳化物,是……无
(a→A→B→C→……n)
这个过程是其演化史。(P.339)
102
我们观察一个事物的演变,就需要用一系列历史性概念去描述这一过程。这个事物演变的各个阶段,被标记于它所归属的一系列不同的概念——由此一个初始概念随发展进程而自我区别,并使自身类属化,形成一系列不同的判断。
A{a1→a2→……→an}
103
在主观的思维中,判断分为两类:(1)主观的情状判断。(2)客观的类属判断。
现代逻辑将一切判断归属为命题,是错误的。
104
在本质论的范畴内,判断的演进,可以达到产生式系统的搜索性认知。直接(形式化)推论。
105
反思的推论(归纳法及类推法)。
物理关系是外在的相互作用的机械力运动关系。
化学关系是相互渗透结合溶合以及分解转化关系。
(纷繁的物质现象被归化为n种基本元素、原子以及正负电子、基本粒子。)
生物关系是组织和目的性活动的关系。
106
辩证的推理:目的论活动。
目的(主观性)→条件(中项)→实现(客观性)
(大前提) (小前提工具) (结论)
(P
.349~395)
偶然性
实存条件 必然性 新现实(概念、结论)
可能性隐概念
107
客体是内涵无限潜在特性的客体。这些内在特性客体的存在是客体概念的实现,同时也是进一步实现的条件。
现在的条件决定内在特性的实现。内在条件被诱发,成为现实。新的现实又成为更多的条件并创成更高级概念实现的可能。
这一无限过程,就是宇宙进步的“方法”。——产生式系统。
108
康德的范畴论
量:一,
多,
整体
有
质:非有
限定
依存(根据,生成)
关系:因果
互生(鸡、蛋循环)
偶然性
模态:可能性
必然性
109
110
演化构成判断组:
a1这(棵树)是一粒种子,
a2这(棵树)是一棵树苗,
a3这(棵树)是一棵大树,
a4这(棵树)是一棵老树。
这棵树是单一概念,(这),又是普遍概念(树,四个判断的主词)。{种子,树苗,大树,老树}是特殊概念。(实际上是一个复合判断:这是一棵树,而且这是一粒种子。)推导:
如果:这是一棵树,而且这树是一粒种子。
那么:一粒种子是一棵树。
中项是“种子”,殊相。普遍物的特殊化,即辩证论。
亚氏:“种的划分就是弱式三段论。”(分析篇)
111
概念——语词
“苏格拉底”的歧义:1、人名(代码)2、四字(记号)组成的一个名词。3、一个名叫苏格拉底的人
概念的内涵即意义、指意。其来源是事物具有之属性。(限有)(由多到一)
外延是可归属于其下的分子。(由一到多)
内涵愈丰富,适用外延愈少。概念愈特异。
112
形成概念的过程,是建模的过程。概念是一个模型。
例如:“苏格拉底”是那个叫“苏格拉底”的人的语言模型。
这个语言的模型是一个语词,以四个汉字为记号。所有叫苏格拉底的人,都属于这个模型,因此是一个“集合”。也是一个“类属”(分子)。
类属与类属关系的推导,是狭义逻辑的对象。
语词与定义的广泛语法关系,是广义逻辑的对象。(语义学,语形学,语用学)
特殊语言的语法(范式)关系,是语法学的对象。
113
内涵定义。
单一概念,特殊概念,普遍概念
(单独) (殊类) (总类)
114
集合概念(森林,工人)
定义:类属定义(种差定义,实体定义)。语释定义(释义)
115
外延的二分及无限划分
肯定与否定。是/不是。
苹果是一种水果(属性,归属)。水果是苹果及(非苹果的其他水果)。外延,指谓。
产生性即周延性:
a1→a2→a3……an
由单独之名(概念)向外类推(产生、增衍)的过程,就是其外延即周延性不断扩展的过程。
外延扩大,周延性
a1……an
内涵紧缩,确定性,定义。
外延即概念的指谓对象(词)。
苹果是一种水果。
苹果→水果
水果是苹果及……
外延,指谓。
(完全归纳)
116
关于说谎悖论的原始形式(柏拉图:欧蒂德莫篇):
“说谎是不可能的。”
因为说谎就是陈述不存在的东西。不存在的东西是无法表述的(表述也是一种存在),如果能够表述,也就是使不存在的东西成为一种存在,而这是自相矛盾的。
因此,说谎即陈述绝对不存在的东西是不可能的。
后来欧布里德提出说谎悖论:“如果某人说他在说谎,那么此人之言是否说谎?”
——是,则他在讲真话,而他却说在说谎,因此是在讲假话。
——否,则他在说谎,他承认自己说谎,因此他在讲真话。
117
亚氏:
“种的划分可以说是弱式的三段论。(分析前篇)
T:奇数不是偶数(划分)。
┴:某数是奇数。
┣:某数不是偶数。
118
归纳认识法(培根)与归纳推理不同。
亚氏认为,归纳推理与定义法是苏格拉底的发明。
例如,问:什么是正义?
答:
柏拉图发明了演绎法,即划分法,三段论的原型。把种分类的辨证划分,特别是二分法,就是演绎推理。
人是生物,生物是会飞的与不会飞的。因此,人或是会飞的或是不会飞的。(利用“是”的同一性可以形成诡辩推论。)
普遍(大词)
特殊(中词)
单独(小词)
A(根据)三段论反映因果关系:┣B(原因)
B┣C(因果关系)
A┣C(结果)
C,大词。A,小词。B,中词。
119
黑格尔的理念化思维根源于亚氏的形式(意缔)主义。
意缔与物质在存在中结合,便形成实体的东西。意缔(形式)即“类”性。是第二本质。物理存在,是第一本质。
意缔(形式)是第一推动者。
三段论不仅是词的联系,而且是本体的联系:
中词是原因,结果是大词,因果关系中介是小词。
三类判断:
A是B
A非B
A是非B(不定判断)
(A不是……)
模态/状态:可能/不可能
偶然/必然
范畴的概念产生于亚里士多德
范畴即大谓词,基本谓词,共十类:
(范畴karnropta即谓词。谓词是普遍者。)
实体(人)
数量
性质
关系
地点
时间
状态
存有性
主动性
受动性
亚氏说科学的最初原则是用归纳法或感知认识的。(尼各马柯伦理学,1098a3,后分析,78a34)
亚氏认为:
从普遍到特殊是演绎。
从特殊到普遍是归纳(归类)。
从特殊到特殊是类推。
归纳法实际是归类法。
120
三种归纳:
1、逻辑归纳(特殊到普遍)
2、经验归纳(个例到普遍)
3、数学归纳(归纳与假设的矛盾求证。归谬法)
121
人类认知发展的进程:
类推→归纳→分类→演绎
(符号建模)(寻找共性、普遍性、统一性)(划分)
普遍性概念的不可能(休谟)导致先验普遍性假定(康德)。
事实上,单独异体导致的普遍性缺失,是变异性演化和新类形成的基础。
122
普遍性佯谬,使现代逻辑放弃普遍性的类概念,而以“集合”取代概念。以机械加减取代推演和演算。
123
归纳法也是三段式(亚氏):
猿、人、猴、猩猩都长寿,
猿、人、猴、猩猩都是灵长类,
因此:灵长类都长寿。
当灵长类完全外延=猿人猩猩时,上述归纳可以成立(完全归纳法),否则不成立。
对于归纳法的休谟质疑,来自于对普遍性缺失的认识,即不完全归纳——完全归纳的不可能性。归纳佯谬。普遍性的成立基于完全归纳。
普遍性是不可能的,因为无穷概括是不可能实现的。而非完全概括,则任何一只黑天鹅都足以否定天鹅皆白的假设(证伪法:一万条论据不足以证实一条规律,而一条反证足以否定一条规律)。
124
论证,证明,就是从普遍性原理出发,推导出个别命题。
中项,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本质原因,是一个“定义”。
A是B(对A的定义,导致中项的存在)
B是C,
C=A
人都有心脏
人是动物(定义)
动物有心脏
推理演算实际是一种逻辑集类的置换。
同一物的演变过程形成“一”与“多”的关系,这一点柏拉图已经知道了。
(time)a{a1→a2→……an}
(space) (多)a{a1/a2/a3/an}
a=1 a1…an=多
预测逻辑是三段论:
特殊(归纳或类推)→普遍(规律认识)→单独(未来事件)
培根归纳法,是寻求对自然的层级性归纳解释。放弃本体性的演绎说明。
严格来说,关于类比及归纳的问题,不是逻辑问题,而是认识论问题。
125
语言的认知作用:
1、描述。描述就是符号建模。诗化。
2、解释。解释就是描述因果关系,说明对象的存在由来和变化。
3、论证。形式化的必然因果关系。演算(交换和分配)
126
语言的非认知作用:
1、情感交流。(感叹、抒情)
2、意志交流(指令)。
127
芝诺悖论的简化形式:
每一个有限线段,都是无限小的点空间的集合,这些无限小的点不可数,不可穷尽,因此,超越这些无限小的点完成这个有限线段是不可能的。
│a……b│
无限多无限小的点,无法穷尽。
黑格尔认为,发展是对称关系:
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变异) (肯定)
既然亚里士多德对归纳有明确理解,为什么他要把并非他理解意义下的苏格拉底的归纳法称作归纳法呢?同时,如果苏格拉底的归纳法也说是下定义的方法,亚里士多德为什么要把实际只是一件事却称作两件大事呢?(列举外延的方法,即归纳法)
有的作者也认识苏格拉底的归纳法是伦理定义的方法。但却有另一番解释:苏格拉底总结出一些逻辑论证方法,它们是在希腊演说家那里用到的,这是揭示概念内涵的初步方法。例如,“不正当”这个概念是怎样定义的呢?可以说,说谎的人,对别人施加暴力的人,使人遭受损害的人是不正当的。但这一命题需加以精确化:并不是任何使人受损害的都是不正当的。事实上,损害敌人就不算不正当。也并不是所有说谎的人都是不正当的。例如,大夫有权欺骗病人。结果我们就得出一个最后的定义:凡是想损害朋友而对朋友使坏的人是不正当的。
苏格拉底为了寻求特殊的伦理定义,还提出一种归纳方法。归纳过程是在研究者相互对话中展开的,所谓归纳就是从已经形成的概念出发,通过对话弄清该概念的不足,以便补充成为完整的定义。
我们认为,这些作者都没有从亚里士多德的原意上去解释苏格拉底的定义方法和归纳方法。要弄清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意思。
128
归纳推理:
若:磨菇没有叶绿素, a非b
香蕈没有叶绿素, c非b
地衣没有叶绿素, d非b
而且:磨菇、香蕈、地衣都是菌类植物, acb=m
则:所以,凡菌类植物都没有叶绿素。 m非b
铜加热之后,体积增大;铝加热之后,体积增大;铁加热之后,体积增大;铜、铝、铁都是金属;所以,金属加热之后,体积就膨胀。
人们并没有对所有金属毫无遗漏地进行观察,而这种观察是很难做到的。如果我们对金属体积膨胀的原因加以分析,知道金属体积的大小取决于该物体分子之间距离的大小。加热于金属会引起金属分子之间凝聚力减弱,相应地分子之间的距离就会增加,金属的体积就会膨胀。经过对金属体积膨胀原因的科学分析,经过演绎推理,得出结论是:对任何金属加热,体积都膨胀。这样,论据与论题之间就具有必然关系了。
129
演绎论证是论据与论题中导出必然关系的论证。
康德。名称:逻辑——关于理性的科学。(科学,第1692号)
判断分类:
主量词:合称判断,特称判断,单称判断
主质态:肯定,否定,不确定(无限)
结构逻辑关系:直言,仿方,先言
逻辑状态:或然,实然,确然(必然)
分析判断:主义(内涵)引申、外延引申BCA
综合判断:主词B与谓词B无关
中世纪布里丹(Buridan),将逻辑推理称作推演comseguentiae。形式推演与实质推演。
130
用归纳法发现一个悖论
如果问什么是“现在”,那么可以用归纳法导出一个逻辑悖论即合理存在的不可解除的逻辑矛盾。证明如下:
(1)设现在是2000年,(即当2000年时,我说:现在是2000年。以下同理)
——现在是2001年,
——现在是2002年,
——现在是2003年,
…………………
——现在是2010年,……
——现在是20 nn年,……
用归纳法得:现在是2000年及200n年,即现在是n年。
(2)当2001年时,我定义现在:
现在非2000年
现在非2001年
………………
………………
现在非200n年
用逻辑归纳法:现在非2000年→现在非2000n年,即现在非n年。
则现在是n年与现在非n年等价(同时性),现在是n年即现在非n年。
反驳者说:否,当你说现在是2000年时,与现在是2001年并不等价。因此应对现在加上时标(t)或矢量(→)。
答:“现在”是一个语词。
这个语词的定义是:此时间的存在曰“现在”。
此时(t2){2002
此时(t3){2003
此时(t4)…………
此时(tn){n 我(tn)
换句话说,从观念上我们尽管可以给“现在”或“此时”加以t1→tn瞬间分割,但事实上,宇宙中并不存在已被分割而被保存于异处的无限多个过去的“现在”或“此时”,正如,同一个“我”,并未因时间的异化,而分裂为不同的我。
131
时间流只是一种观念的虚拟,我在时间中之形相异化尽管是人人都可见证的事实,但这些异化之相下,“我”仍为同一个“我”,而非分裂的无限多我。所谓“时间机器”建立于这样一种假设:那些无限多不同的我已随时间一齐收藏到另外的现实(阴间)。但这事实上是不成立的。
我们所真实面对的永远只是同一个“现在”、同一个“此时”,换句话说,当(t1→tn)消失之时,同一个现在并未消失,并且正是这个同一个“现在”面对着事实上也并未被分裂的存在演变之流。
132
连续性=同一性
分裂性=差异性=多样性
存在之流同时是一并且同时是多:关于“一”与“多”的存在悖论,是柏拉图在“费多罗”篇对话中讨论过的著名问题。
133
事实上:现在(t1→tn),我(t1→tn)在(t1→tn)的观念时区内,是呈现自我差异即时时不同的,因此存在的我并不是同一个我,昨日之我非今日之我,我确实是一个自我异化、自我分裂的存在。由此可归纳出新的悖论:同一个我非我。
既变又未变,我是我并同时是一个非我。
134
赫拉克利特:我们进入的是同一条又不是同一条河流,我同时是存在又是不存在。(逻辑矛盾)
亚里士多德主要为反驳赫拉克利特的本体(语用)悖论和诡辩学派的语形悖论、语义悖论,而采纳巴门尼德的“同一律”,(有=有)建立了“工具论”即“形式逻辑”。但逻辑矛盾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上述论题,也就是《谈玄》中所论述过的“一体多相”或“多相一体”,“存在就是自我抽象”,“差异的不同存在归结于统一即同一性存在”的问题,也就是“对立相的同一性”或“对立相的统一性”问题。列宁在《谈谈辩证法》一文中指出,这个问题既是逻辑也是客观辩论法的根本问题,是宇宙存在的根本规律。
135
关于一体多相的问题,一个更直观的实例是受精鸡卵与雏鸡。二者是同一物,受精卵演变为雏鸡,但二者是分裂的,虽然卵灭鸡生,但鸡并非卵。既是,又不是。既是同一物又是离异物。
A≠A/A≡A~
同一个A在不同的时间态内是不同的A(即A1t1→Antn)。换句话说即同一个A是不同的A(不断地变,使自己不断成为不同的A)。
136
什么是哲学?
哲学是关于宇宙终极存在性质和意义的思辩探求和解释。
解释意味着主观性。解释的分歧,导致对方法和语言规则(前者是思辩工具,后者是表述工具)的探求。由是发生认识论,方法论和逻辑推演语法(包括名字、修辞学规则)的讨论。
逻辑起源于语言的分析,但终结于正确推理公式的建立。
逻辑推理作为演算,实际就是选择。建立多样性的模型,而达到单一之必然性。
137
化归与选择,即演算。
加法:5+1,归并(叠加,建立)。减法:5-4,选择(排除)
演绎:选择。归纳:归并。
分析:选择。综合:归并。
定义,分类:(选择)。判断(a是A)
结合律与分配律(统一律同一律是逻辑公理)。
全部演算可以归结为结合与分配。合与分。
逻辑是运用语言符号进行的演算。
P∧Q P∨Q
(析取) (合取)
(选言组合) (联言组合)
P→Q
(蕴涵,条件因果。如P则Q)。
138
心理过程:
信号→刺激→反应
意象阶段:
感觉→内映象综合的形成:印象
印象→观念、意念→语言分类处理→语词—概念
人类逻辑思维的形成。
139
语言的功能包括三类:
1、描述性语言(形容性判断:山上有绿树。沟通、交流:美丽的山。我肩痛。我痛苦。我恨。)
2、使动性语言(陈述意愿、请,我希望。表达意志:你去!你滚!我去!我要去)
3、演算性语言(归类性,认知,证明)
描述是建立模型
4、象征性语言
(间接描述/语言游戏/诗)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5、虚拟性语言
(艺术创作,虚拟世界)
语言是表述工具。逻辑思维是认知工具。
140
数是思维的虚构,自然界中并不存在。人类利用符号虚拟的序列,用以表述可度量的关系的模型。论点不存在,纯直线不存在,纯数也并不存在。
弗雷格《算术基础》指出(1)自然数是一个序列(2)定义1的关键在于定义0。序列,即演化的模拟,时流的模拟。0,即无,1即存现。
141
最基本的逻辑范畴,亚氏抽象十类,康德抽象为十二类(四组,4×3),黑格尔更多。
实际上只有三类:
1、结构(空间性)
2、序列(时间性)
3、关系
(在以上三类中统括亚氏—康德,如因果性属于关系。)
142
经验主义的局限:
康德断言,我们不登上火星,实证地经验之,就永远无法知道它的化学成分。
但科学家通过光谱分析法测定了(P.Bunson,G.kicchh。)火星的化学关系成分。
(经验推理——直接推理(归纳)
(借助内涵)(实然推理)
非经验推理——间接推理(类化)
(非内涵及外延,而是现象之可能性(或然)推理,相似点的猜测,拟想)
演绎推理——必然推理
(借助外延)
认知逻辑发展过程:
1、识别与分类(有论),建模(概念化)
2、类比与归纳
3、演绎与证明
143
概念定义树的形成,例:
命题:什么是好司机?(概念:好司机)
条件:1、有驾证,2、健康,3、无事故记录,4、驾驶经验丰富(涵义,意义)。
定义:一个有驾证且健康且无事故且驾驶经验丰富之司机即好司机。
144
一个概念(名)的三种意涵:
1、一个文字(符号序组),
主观:2、一个心理意象(表象、印象),
客观:3、代表的事物本体(定义、本质),
但是,概念始终不是本体。
145
两种归纳法。
概念之归纳法创始于希腊,苏格拉底已成熟运用。亚里士多德论述了两种方法。概念归纳法。
(数学归纳法实际也是概念,类集之归纳法。)
培根提出归纳法,直接归纳法——经验归纳法。
146
布尔代数。布尔(1815~1864)。(1847:逻辑的数学分析,论演绎推理的演算。)
在讨论真假问题时(真理),提出真理标准为“三真”:
1、语法真(可容纳矛盾、有意义)(悖论)
2、逻辑真(不容纳矛盾)
3、事实真
147
西方人(欧洲)哲学与科学的系统化进步,优于中国。
泰勒斯建立了自然哲学,本体论。
芝诺以矛盾分析的辩证法,对自然哲学中的概念可信性提出怀疑。
148
巴门尼德建立了同一律。
赫拉克利特建立了矛盾表述的本体辩证法。
苏格拉底以概念内涵追究和概念归纳法,实现了希腊哲学的方法论(由语法到逻辑)转向。
柏拉图发现了概念的周延性。
亚里士多德建立三段论法。
培根提出以经验归纳寻求因果的新自然哲学。经验主义。
开始了由逻辑学向认识论的转向。
康德实现了经验与理性的综合。
费尔巴哈,人本学存在主义转向。
罗素,形式语法学转向。
149
体现在不同语言系统中的泛语法结构。
或思维体现的普遍语言结构。
(托马斯·瑞德,1710~1796)
150
布尔和弗雷格创立了数理逻辑。而不是罗素。
151
思维三阶段:概念(命名,建类)、判断(定位),推理(置换,加与减)
152
康德认为思维就是判断。因此康德先提出普遍判断形式,判断的基本种类。
153
什么是数?
数是事物舍弃了一切具体特征之后所残存的抽象意义的质。
当这个质作为整体时,它是“一”。当这个质作为“多名”分析的离散时,它是“多”。
任何最初的计数,都是借助于这一抽象质而实现。
例如在桌上杂物中,我发现一种独特的质(印象),一个杯子的Iaea。如果有两个杯子,我就发现了这个抽象质的一个映射物,1+1=2。“+”加法,是一种投影的关系。
如果我把一个杯子和一个香蕉合成“2”,即意味着舍弃掉“杯”性和“香蕉性”后的两个可合而为一的抽象质。
154
判断:
1.量 (1)单称 这S是P、S1=P
(2)特称 有些S是P
(3)合称 所有S是P
2.质 (1)肯定(S是P)
(2)否定(S非P)
(3)无限(S是非P……)
3.关系 (1)直言(S是P)
(2)假言(如A则B)
(3)选定(或A或B)
4.状态 (1)或然(S可能P)
(2)实然(S是P)
(3)必然(S必是P)
范畴:
量 1、单一
2、多样
3、整体
质 1、实在
2、否定
3、限制
关系 1、实体和属性
2、原因和结果
3、主动和被动
状态(所谓“模态”) 1、可能/不可能
2、存在/非存在
3、必然/偶然
155
1、理论理性(认知与论证)
2、实践理性
什么是决策?
决策,即选择和决定目标以及行动方式。
决策是通过理性认知后确定的实践意志。
决策,意志(决心),是行动,实践的领域。属于实践理性。
156
根据是某种普遍性的东西。证据是某种经验的东西、个别的东西。
“概念”(意缔)蕴涵在存在中,小鸡的概念蕴涵在鸡蛋中。
德文中有一个不能译成英文的表达,“Im begriff stehen”。它的字面意思是“在概念中”,用英语表达它的意思是“处于某种事物将要发展或出现的状态”。
“当事情正处于萌发状态,它们刚刚发展起来,据说它们就在其概念中。”
157
判断。判断之元素:主词,动联词,宾词。
一个判断是一个进程的模拟:
主词→行动→宾词
(t)始元→发展→结果
始元(主词)是一个概念集合。
158
任何存在物都是高度“唯心”的。一方面,它是一个“历史概念类集”。另一方面,它是一个“存在概念类集”。它在时间中的实存就是“判断”。它与过去未来的联系和关系就是“命题”。判断,根据主词的类属关系,分为两类:
1、演绎(分类)判断:(分析):从属到种。(选择)
例:何新(我)是一个孩子。
何新(我)是一个成人。
句中“我”,“何新”,是一个属概念,孩子,成人是从属于此属下的子类(种)概念。
孩子,即成人本身(集类),说我是孩子,即将我归入孩子的集类中。这是不合理的。实际上,作为一个描述语句,“我是孩子”此句的涵义:
我的存在曾是作为孩子状态。(本体存在涵义。)
2、归类判断(综合):由种到属。(两种归纳:1、概念归纳,2、事实归纳)
例:苹果是(一种)水果。
此外还有非类属性判断以及命题。
159
一般来说,凡分类判断,都可以指示一种可能的历时态演化关系。
水果{a→b→苹果→}
160
因果性,是一种递归性。现象b生成于现象B,现象b因此是现象B的子集。
因果性有两类。第一类是伴生的根据性。如下雨作为现象b,在此之前有气候之闷热,大风暴,乌云满天等。单一或整体都是现象b产生的依据,所谓“因”。
第二类是本体因。乌云转化为雨。
161
计数,数数,实际是归类,归属于一个集合:1,2……n。
离散的信息可以整合为板块(模型)。
模型的整体识别,即模型建类与归类。(直觉与此有关。)
模型识别即“拓扑”。
162
歌德尔定理的发明,摧毁了罗素——怀特海构建的数理逻辑大厦,迫使其放弃不包含矛盾命题的《数学原理》的写作。但对于这一定理的逻辑意义和哲学意义,至今仍甚少被中国哲学界理解。
哥德尔数理逻辑定理的基本涵义是:
“在任何包含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中,都必定存在至少一个作为最终点或初始点的不可判定其为非自相矛盾性的命题。”
有了图灵机概念之后,上述定理的一个等价命题是:任何定理证明机器,都至少会遗漏一个最终的或初始的预设为“真”值的数学命题不能证,这就导致数学算法的不可穷尽性。
这一性质被许多哲学家用来作为“在机器模拟人的智 能方面必定存在着某种不能超越的逻辑极限”的论据,但是其实,排除这一悖论图灵机做不到,人的智力也同样做不到。
实际上,歌德尔定理的另一种简化表达就是:在任何形式逻辑系统中,彻底无矛盾性是不可能的。换句话说,不矛盾律是受限制的,而这正是黑格尔逻辑的结论。
163
思维的三种形态:
1、经验思维(感性,感知)
2、公理思维(智性,理智)
3、辩证思维(理性,起理性)
在本体论上,心是物源。在认识论上,主体意识能动地反映存在。以模拟理性重构本体理性。
探索一种局面的未来可能,常需要在现实的基础上,抛弃主观的意愿,预构一个或多个模型或者模态。这不是那种语词化(数模化的)的假模态逻辑,而是通过全模态的逻辑预建,最终找到唯一模态也就是必然演化的归宿。这就是理性预测的方法。
164
Hellas是古代希腊地区的通称,与后来的Greece不同。古代希腊人自称阿该奥人或达那奥人,到公元前八世纪以后才自称希腊人(Hellenes),这是当时希腊部落的总称号。现代希腊人则自称Greek。
古希腊地区的面积比现代的希腊王国大得多。现今希腊王国位于巴尔干半岛南端,辖地仅十三万一千九百多平方公里,而古希腊地区,特别是希腊全盛时代,却拥有爱琴海峡诸岛,巴尔干半岛,小亚细亚西部,黑海沿岸和意大利南部近海地区等。西起西西里,南抵地中海,北邻马其顿,东达黑海沿岸,拥有许多城邦或小国,其中以雅典,斯巴达,科林斯,米利都,底比斯,奥林匹克等为最著名城市。希腊大陆是古希腊地区的中心,其余大都是殖民地。希腊大陆可以区分为三部分,即(1)以帖撒利亚和伊比鲁为中心的北部,(2)以伯罗奔尼撒为中心的南部,以及(3)以阿提刻为主要城市的中部。雅典在古希腊史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雅典文化几乎就是古希腊文化的同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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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氏所用“逻各斯”一词和现代西欧许多国家称呼为“逻辑”的学问具有词源的关系,所以特别值得我们注意。从语词方面看,logos首先发展为希腊语logikos和logike,随后是拉丁语logike,再演变成古法语logique,中期英语logike以及德语logik,英语logic等。另一方面,logos又演变为希腊、拉丁语的词尾logia,后来再演变成英语的许多语词的词尾,如physiology、philology、sociology等词的词尾—logy,意指其中原理形成系统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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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称芝诺为“辩证法/论辩术的发明者”,就是因为芝诺首先使用了一种特殊的论辩技术。他喜欢从对手的论点出发,从它引申出一系列荒谬或自相矛盾的结论,也就是使用了归谬法和矛盾律,以证明对方的论点不能成立,从而反过来证实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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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诺提出了一系列在哲学史、逻辑史上有名的反论(或作“悖论”),主要论及运动与静止、时间和空间等问题。其中主要的有:
(1)“运动是不可能的”——因为当某物从A点移动到B点时,必须通过A和B之间的中点C,而它从A点移动到C点时又必须经过A和C之间的中点D,……如此继续,以至无穷。可见从A到B必须经过无数的点。这种进程在有限的时间之内是不可能办到的。
(2)“长腿善跑的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因为当阿基里斯跑到乌龟所在的地方时必需花费一定时间,而在这一段时间内乌龟也必定走完一段路;而当他再次走到乌龟所在的地方时,乌龟又必已前进了,……如此类推,可见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
(3)“飞箭是不动的”——因为任何东西(如飞箭)都一定占有空间,并且在那个空间是静止的。因此,在箭飞行途中的每一顷刻,它都必定停留在不动的空间中,所以实际上飞箭在每一顷刻间都是静止的——不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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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释义到定义确定概念(语词)之涵义。
苏格拉底还往往结合运用一些其他的逻辑方法。其中比较显著的有下定义法、“归纳法”和归谬法。
苏格拉底经常结合使用的另一种方法,亚里士多德称为“归纳法”。也就是说,先从个别特殊事物着眼,对它进行研究,然后找出概括性的判断。
苏格拉底经常结合运用的第三种方法是归谬法或反证法。也就是说,当发现对方的立论不正确或有问题时,不直接反驳他的论点,而是以它为出发点或前提,合乎道理地推出一系列或某一荒谬的结论,从而证明对方的论点不能成立(归谬法),或进一步反过来证明自己的论点的正确性(反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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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希腊,所谓dialectic是通过问答以明确有关概念或问题的一种技术或方法,可以译为“辩证法/论辩述”。后来,这种技术或方法逐渐发展成为有系统的学问,便可以称为论理学。它和逻辑学大体上是同义的。这个词也可以译作“辩证法”。
苏格拉底使用的具体方法主要是下定义、概括和归谬法。对肯定和否定,名词和动词,分类和归类,概念间关系,命题的真伪等问题的讨论以及演绎和归纳、证实和反驳等问题的初步接触。
特别是从类往下推到种,或者相反,从种往上推到类时,便分别构成分类和归类。在分类中所运用的方法是分析的方法,或者说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方法,接近后来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演绎法或三段论。相反,从种到类是用综合的方法,或者说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方法,接近后来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归纳法。
《泰阿泰德篇》有些学者认为它是保存至今的第一篇逻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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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畴”(Categories)一语源出拉丁语Categoriae,又源出古希腊语Kategorein,意即叙述、断言,本由Kata和agorenin合成,意思是向会议宣告。汉译系意译,兼取《尚书》中的《洪范》和《九畴》得名,大意是指(九种)大法。从逻辑上的涵义说,它是一切知识都可以类集于其中的基本概念。
主要是因为想找到使主体和属性发生联系的原因(或中词),而某一属性的真正定义就是陈述该属性的动力因或目的因的定义。证明是制定定义的工具,是揭示另有原因的事物的基本性质的手段。除了这种关于属性的因果关系的定义外,还有关于原因名词的不可论证的定义以及某一属性的释名定义,它们是互相联系着的。
亚氏所重视,所着重研究的定义是“实体定义”(或作“实质定义”)。这种定义的构成是:种概念=种差加类概念。(所谓种差,即种与种间的本质差别)。所以,在下定义的过程中,不免要牵涉到分类(为种)或归(种为)类的问题。亚氏认为分类法是避免忽略事物的基本性质的任何因素的唯一可能方法。把一个类加以划分,所得的各小类(种)之和应等于该类的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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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后篇》中,亚氏坚持说,科学的目的在于寻找普遍的命题,也就是其中主词和宾词外延相同、因而可以互相交换的命题;而且它的前提也是可以交换的命题。从原因推定结果,同时又从结果推定原因?原因和结果是否也能互换位置?他的回答是:真正的原因的涵义是,原因的出现可以从结果的出现推定。如果结果出现了,而所假定的原因没有出现,这就表明那个被假定的原因并非真正的原因。
附录:苏格拉底、柏拉图关于词(名)与概念的形成论(《克拉底鲁篇》)
“谈论事物和给它们命名是一种活动,我们刚才说过的因而也适用于命名。如果我们要给事物命名,我们必须不是按照主观想象而是“按照客体性质许可的并用性质容许的工具”给它们命名。给事物命名的手段或工具当然就是名称本身。“我们可以说一个名称是我们用以相互告诉实际的事物并区分它们的工具”(388b—c),这些工具是“社会习俗”制造的。我们可以说,它们是“立法者”——社会习俗创立者——的产品。说任何人可以任意地给事物命名是不正确的(386d—389a)。(因此,到此为止的结论是:因为语言的功能是对各种事物认识的精确交流,所以“社会习俗”的语汇只有当它提供符合于各种命名的事物之间真正异同的名称时才会令人满意。)
那么,确立习俗的专家在确定名称时有些什么想法呢?我们可以通过考虑木匠为织布工制造一只“梭子”时工作的方式找到答案。他“密切注视着”预定“梭子”在纺织中要做的工作——它的功能。如果他的一个作品在制作时坏了,他当然重新制造一个,而在制作过程中,他不是“把目光集中”那毁坏和断裂的“梭子”上,而是“把目光集中”在他曾在制造那个坏掉的梭子时所期望的“形式”上(389b)。正是木匠在制作所有那些不同的木制“梭子”中保存在他心目中的这个梭子“模型”,才最应该得到“恰好的梭子”——“就是这种梭子”——的名称(389b)。
(功能与目的=原型。原型/形式=Idea。)
这里有三点要掌握:(1)木匠不能随自己喜欢的任何形状为织布工制造工具;“梭子”的形状或形式不依任何人的想象转移,而是由预定它要做的工作决定的;(2)严格地讲,照一般的说,木匠要制造一个梭子,他所做的,就是把“天然的”或“真正的”梭子的形式,放进他正在加工的木料;[15](3)虽然梭子的形状多少是固定的,但是木匠按照织不同的布所需的工具,用不同的材料再造它。
尽管希腊词的语音和“野蛮人”对应词的语音可能迥然不同,但是如果每个词充分履行一个名词的功能,它们就都是真实的名称的原因。”(概念与词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