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外交部有神圣责任维护中国在外国民尊严
(2012-10-24 22:52:23)
标签:
杂谈 |
网文:外交部有神圣责任维护中国在外国民尊严
作者:丁冬
来源:中华网
转帖:ws
柬埔寨一家中资服装厂女性主管在制止工人怠工过程中,撕毁了西哈努克太皇第肖像画报。她随后遭到了工人们抗议。并将其解雇移送柬政府有关部门。在当地警方和民众的逼迫下,这名中国女人被迫向西哈努克遗像焚香跪拜。10月23日,这名中国人由当地民众诉至法院并被判刑。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回应记者有关提问时表态,西哈努克太皇是中国人民的伟大朋友,深受柬埔寨人民爱戴。个别人的这种行径是极端错误的,将由柬方依法予以处理。
发言人对维护中柬关系无比重视,但对当事者作为中国在外国民而遭受人身侮辱则无动于衷,这种态度过于冷漠。虽然已故西哈努克太皇是“中国人民的伟大朋友”,中柬邦交关系很重要,但是作为在外中国国民的尊严、安全和利益,同样是值得外交部考虑和需要予以维护的。
邦国之交服从于国家利益,国家利益统一于国民利益。邦国关系与国民利益两者都是外交部应当维护的神圣国家利益。维护国民的尊严、安全和利益,理所当然应是一个正常主权国家外交的重要出发点和归宿点。
在上述事件中,中国籍主管按照工厂有关规定,对怠工者进行管理,是其职责所在。很显然,柬方工人依恃西哈努克大丧,拒不服从管理,导致双方发生冲突。在情急之下,中国籍主管撕毁了西哈努克画像,虽然违反了柬埔寨法规,却并非主观故意。即使据其进行惩罚,也要考虑此事件的曲直经过,予以恰当妥善处理。
但实际情况是,这位主管遭受了极大的人身侮辱,被柬埔寨警方暴力强行拖走、逼迫其向西哈努克遗像焚香跪拜。他所在的工厂解雇了其职务,将驱逐出境。
不仅如此,她还被其祖国的外交部发言人予以严词切责,如同无情抛弃。作为弱小的个体,她的尊严、安全和利益被完全践踏到地上了。要求她下跪还在她身上踩脚的,不光有柬官方和民众,她所在的工厂主人——难道也包括她的祖国?
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这是党和国家对全体中国国民包括境外国民的神圣承诺。难道外交部只对外交关系服务,不需要承诺维护中国在外国民的尊严和利益?为什么在实践中把国民视同无物,把为人民服务的誓言竟然束之高阁?
既然是“中国人民的伟大朋友”,既然是中国的友邦,既然接受了中国那么多无偿援助,难道作为友邦国家不应该更加尊重中国人?中国已经培养了N个养虎遗患的白眼狼国家。一些白眼狼国家是喂出来的,惯出来的。对此,难道外交部不应当有所反省?
如此作为,难免让人怀疑中国对柬埔寨所做的一切究竟值不值得?!
【附录】
维也纳国际领事公约规定各国驻外机构有保护本国在外国民的职责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中国同外国签订的双边领事条约都确认领事官员有权帮助和协助派遣国国民(包括法人)。
当派遣国国民在领区内遇到困难、麻烦,以及被逮捕、被拘留或被监禁等情况时,领事官员可会见该国民,视情况需要向其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和协助,或请求领区当局给予必要的协助,以使该国民能享受或获得根据国际法、双边条约或接受国法律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这种帮助和协助可包括提供信息、翻译、必要的证明文件、法律协助、协助解决经济困难,以至提供必要的经济资助等。领事官员通常还通过同领区当局建立各种友好合作的渠道,使派遣国国民能获得并充分享有应享有的各种权益和利益。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