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一批拟任用的干部公示于报端,每当此时都是对拟任人选的评价与反映信息量最大、意见最集中的时候,是一道民意关口。
这对我们选人用人正确与失误也是一次重大考验。怎样全面准确地获取信息?怎样分析研判这些信息?又怎样运用这些信息不致用人失误?这需要组织部门、市委常委特别是书记出以公心,坚持原则、遵守规定、民主公正,严格把关。
有人会说,我曾经反映某人的问题,你们为什么没有重视,也没有回答,还坚持要用。特别当某人以后出了问题,负有用人失察失误的责任。
其实,市委用干部的每一步都伴随着民主参与、发表意见的过程,都必经尊重民意,处理信息的程序。
在民主推荐中,我们将拟任职位、任职条件、选拔条件告诉大家,尽可能广范围内进行无记名“公推”,将得票情况作为基本依据。不一定是得票最高的(有时工作推进力度大,工作做的多,也会得罪人),但一定得票在前列,充分尊重这一民意基础。
在组织考察中,尽可能多的找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德能勤绩”方面情况,由于贴近调查,有问题也能发现。对问题突出、民意基础差的不会考虑使用。
在纪委征询中。主要看考察对象平时有什么人民来信,有什么举报线索,反应什么方面问题,调查情况等。如果查实有问题的,或者受过处分不符合规定的就坚决不用。
在任前公示中。经常委会讨论或差额票决后的人选,都必须登报上网,将其拟任职务、简历、工作实绩等情况公示,在一周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组织部门反映。
对这些来自方方面面的意见与反映,组织、纪检部门决不会漠视不问,任何疑点都不会放过。从这几年的任前考察中,确实有平时不暴露,一经考察或公示而发现线索,再深入调查以后受到处理的,还有二三个干部被查处法办的,这归功于考察中的举报线索。
即使对一些一时难搞清,也不属重大疑点的匿名来信,我们也不会含糊过关。要求干部管理的党组织经过核实写出负责的报告。或者直接用函询的办法,明确要求当事人将某某事情讲清楚,而且强调必须是个人手写,签字画押,一般说来他会相当重视这一函询形式的,郑重其事详细说明的。我们只是作为一个阶段性的了结,相信你对组织的诚实。当然如果欺骗组织,以后也会暴露,严肃处理的。
在选拔作用干部问题上,我们希望更多的人参与“德能勤廉”的民主考察考核,本着对人民和事业负责,积极地反映问题,监督干部工作,认真把好关口。
我们则全面审慎地分析和处理来自方方面面的意见。一是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有时干部被调查,写函询,说明受到关注,这是对人民负责,也是对事业负责。正确的态度是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信“是金子总会闪光的”。二是考察干部也不可能全部准确无误,而且人是在变化的,可能这次过了关被提拔,但“有罪恶总会暴露的”,除非己莫为。每个人都要警钟长鸣,自律自省,一生操守,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无愧党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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