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建房要“统一规划,集中居住”的话题,大家十分关注讨论热烈。大多数网友支持、盼望实施,也有网友难以理解、提出反对。网友“梦之凡”3月6日批评我说“你知道下面老百姓的疾苦吗?……你知道有多少老百姓盖好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吗?都是偷偷摸摸盖的,这滑稽吗?自己花钱盖房子还要偷着盖,这是什么事啊!”网友“刘静怡”5月13日评论“
为什么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翻建房还说是违法呢。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网友“丁香花”5月13日评论“农村的道路建设越来越好了,一些农民开始沿着路建设两层商住房,这种现象值得提倡。沿路建设房确实可节约土地。”还有网友建议政府对农村建房应“无为而治”,不要过多干涉,“农村几千年都这样不是很好吗?”
这涉及到当下农村建房的“控制”与“放开”问题。
“控制”的是规划,没有规划不成方圆。无论城乡规划都有统一性、强制性,严肃性。没有规划“头一点一栋楼,手一指一条路”,想到那里盖到那里,这是多年的习惯。我们常常在一些发达地区看到这种没有规划留下的“后遗症”,让人唏谓不已,我们还能走这样的弯路吗?现在历史性的机遇摆在我们面前,宿迁农民住房正处于由平瓦房向楼房发展的阶段,我们已经严格限制5年不准在原宅基地上建房,为了就是统一规划,集中居住,节约土地,方便生活,长远发展。如果现在还是“偷偷摸摸”地盖,“放任自由”地建,就会丧失这个机遇,政府在此时“无为而治”,将来杂乱无章的楼房堆砌起来肯定被指责为“不作为”。
“统一规划、集中居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需要政府的大量投入。如修建村内的水泥道路、增加电力容量、配套自来水供给、埋设雨污下水管道、进行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建设村民服务中心、开设商业超市等,一般需要几百万元才能解决,让村民能在新村里享受到跟过去不一样的便利舒适的生活条件。而继续维持分散的原址建房,肯定无力配套这样的设施,一部分自然村落被撤并是必然的,再放任自由建房,就是对农民的不负责任,毕竟农民建新房可能就是一辈子的血汗。
“放开”就是应允许农民在规划点上自主建房,只要农民有建新房的愿望与能力,但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房(落实到“丘号),必须严格宅基地的置换(分配新的交出旧的)。对一时没有能力建房的农户也不强求,总体平稳有序地进行。
按照这样的思路与做法,我市已经建设了100多个康居示范村,但凡已建成并享用的农户都说好,看见过这样新村新貌的农民也心生羡慕,这就是引导示范的作用,只有用事实说话才能统一认识,带动大多数人一道齐心去做,相信康居示范村一定能成为新农民新生活的重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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