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问责必须动真格
(2008-09-28 08:03:36)
市纪委9月26日发出通报,泗阳县卫生局原党委书记、卫生局长董振明因系统内党风政风行风混乱失职失察及违规借车购车的问题,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党委书记、卫生局长职务,罚没超标准的购车款。
这是近年来我市第一次对带队伍、抓行风失职而进行的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长期以来,极少数领导干部工作平庸,小问题不断,干事业无成,威信不高,群众不满,威信较低,但只要不犯如重大事故、突发事件、贪污受贿等大错误,一般不会被免职(最近两个月中国刮起的“问责风暴”也是因重大事件),顶多职务变动,调整岗位,照样当官。有的还因祸得福地被安排既轻松清闲,责任又轻,待遇不低的岗位。即使作为我这样的管干部的市委书记也会常常感慨不平,却又奈何不得,因为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有时套不上。
这次动起真来就不一样,既不是当事人贪污受贿,也不是重大事件,是工作范围的失误失察,违规还有集体研究的前因,但处理并不为过。
该县卫生局2007年月11月份以来先后有3个下属单位负责人(包括主持工作的县“合管办”副主任,两个乡的卫生院长)分别因贪污受贿、骗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违法行为被查处。黑手竟伸向农民看病救命的钱,而且不是个别现象,难道卫生局长没有难辞其咎的失察之责吗?
该县卫生局上半年全县行风评议倒数第三,年底倒数第一,群众这样评价单位的工作与形象,难道不是工作不力能力平平吗?
被管理单位有意购豪华轿车送上,在汶川地震期间堂而皇之地用上,直至有人民来信查处时才归还。即使是局领导集体研究也不行,“借用”的理由更站不住脚!
购买车辆超标的1.8万元,用两张发票变通处理,自以为聪明,即使过去在少数人看来是“潜规则”,这次就得被喝停!
希望这次问责能起到警示和警醒作用。各级干部在各自的岗位和职责范围内必须勤勉地工作,不能无所事事,得过且过。要有极大的责任心和压力感,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地对待事业,满腔热情全力以赴地从事工作。在领导干部队伍中树立“平庸也是过,失责要追究,渎职必处分”的明确意识,如果树立了这种导向标,无论是用人还是奖惩都会令人心服口服,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推动我们的事业朝气蓬勃地向前进。
希望今后不要发生类似事情,不要重蹈得复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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