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坐篇(二) 人有恶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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宥坐篇(二) 人有恶者五
(荀子)
原文:
原文:
孔子说:“坐下!我告诉你原因。人有五种罪恶,但是并不包括盗窃:一是内省通明但用心险恶;二是行为邪僻却又顽固不化;三是说话虚伪却还善辨;四是记述稀奇古怪而驳杂广博;五是赞同错误而又进行润色。这五种罪恶,一人只要有一种,就不能逃脱君子的诛杀,少正卯却同时具有这五种罪恶。所以,在他居住的地方,足以聚众成群,他的言谈足以掩饰邪恶,迷惑众人。他刚愎自用,足以反是为非,而独树一帜。这是小人中的豪杰,是不可不杀的。正是这样,商汤杀了尹谐,文王杀了潘止,周公旦杀了管叔,姜太公杀了华仕,管仲杀了付里乙,子产杀了邓析、史付。这七个人,虽然时代不同,但内心同样邪恶,是不能不杀的。《诗经》上说:‘我忧虑重重,被一群小人所恼恨。’小人多了,那就令人担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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