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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碧”与“兔崽”齐飞,“黑匣”共“红胡”一色

(2007-06-30 17:46:22)
标签:

社会语言研究

街头

恶俗店名

眼球经济

语言文明

分类: 时事评论
 

“牛碧”与“兔崽”齐飞,“黑匣”共“红胡”一色


——街头恶俗店名谈片


谭汝为



店号如人名,为了拉动眼球,不少店铺为让人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竞相在“恶俗”上打主意。结果造成许多恶俗店名充斥街头。


长沙岳麓区咸嘉湖路有“问客杀鸡”饭店,为表示饭店的特色菜是“鸡”,店名的“问”字用符号“?”来代替,“杀”字则用一把刀表示。梓园路一家服装店,为引人注意竟取名“小兔崽子服装店”


  在北京新街口南大街有一家兰州拉面馆取名“牛碧拉面馆”,让人联想脏话“牛B”;重庆一家新开张的火锅店,店名居然叫“滴滴味”,咋一听就好像是农药敌敌畏;郑州一家新开的服装店,店名叫“她奶奶个熊”,引起不少顾客的争议。


   各地报刊揭露出来的花里胡哨的俗名、怪名还有:“二奶菜馆”“鬼子火锅点”“阿二靓汤馆”“柔媚客栈”“小野花发屋”“夜猫子台球厅”“仁肉包子店”“黑匣子歌舞厅”“五鬼闹叮当餐厅”“塑料炸弹精品屋”“南霸天饭店”“刘文彩酒家”“海盗船夜总会”“集中营大酒店”“孙二娘酒店”“红胡子大排挡”“小痞子餐馆”“鬼冢服装店”“老妈捧火锅”等等。

    为了迎合少数人不健康的消费心理,一些商家逐利忘义,挖空心思地采用邪门歪道去投其所好,却把道德文明准则抛到九霄云外!某大城市有一家酒吧命名为“椰露”,从中文的角度衡量,此名并无问题;请教店主,答曰:“本店名乃是英文
YELLOW(黄色)的译音。”这家酒吧欲以“黄色”之名招徕顾客,但又怕太露骨;只好以这种曲线点拨的方式作某种暗示——真煞费苦心!

商家看重“眼球经济”无可厚非。一个好店名就是一块招牌,一笔资产,似锦上添花,在无形中给商家带来商机。但好店名除易懂好记,有广泛认知度,富有亲切感,能吸引眼球之外,还应具有一定文化含量,可雅俗共赏。昔日商家苦心孤诣地在店名上绞尽脑汁,吸引眼球,绝不是比拼恶俗,而是比拼高雅,比书卷气。


   可见,恶俗店名是“眼球经济”畸变催生的一个社会怪胎,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和谐的音符。最终给商家发展带来麻烦,甚至陷入门庭冷落的尴尬境地。这种“恶俗”的另类店名,是对民族文化的亵渎!


  刹住店名“恶俗风”需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工商、公安、文化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用语言文字法》《商标法》等相关法规,在严格审批中将那些与精神文明、道德风尚格格不入的文字、商标和店铺招牌及时挡在“门”外。商家也应加强自律,不要盲目跟风,切莫取那些玄乎恶俗、稀奇古怪的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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