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知青我的第一笔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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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散文随笔 |

当知青我的第一笔收入
李晓东
1970年9月2号,我下乡到辽宁省开原县三家子公社前三家子大队。
经过一个秋季的“战天斗地”,到年底,干了四个月农活的我挣了960个工分,我们生产队当年的分值是:0.117元/分,年底分红,我分到了112元。这便是我当年的第一笔,也是我的全部收入。
当我把这笔钱,纸包纸裹地交到妈妈的手里时,妈妈看到儿子挣来的钱,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她显得特别的高兴,她一定会觉得儿子长大了,能够自力更生养活自己了。她微笑着告诉我:“妈妈就不要你的钱了,自己存着吧,以后买一件你自己喜欢的东西……”。
那时在年轻人的眼睛里,手表是最为时尚的一种奢侈品。几乎所有的人都以自己手腕上有一块上海牌手表而感到骄傲和自豪。曾几何时,国人谈起来手表竟然如数家珍。北京产的“北京牌”、上海产的“上海牌”、天津产的“海鸥牌”、南京产的“紫金山牌”、广州产的“羊城牌”等。
那时,手表不仅是时尚和经济财富的象征,也是年轻人结婚的标配。七十年代,谁家若是有了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和收音机的“四大件”。那就是“小康之家”的标志,同时也是吸引女孩优先择偶出嫁的重要条件之一。
当时一块“上海”表120元,相当于普通家庭的一年的积蓄。未婚青年若想买一块手表,不仅事先要掂量掂量家里有没有积蓄?更要三思考虑后再咬牙并下决心买下来。除了经济上的拮据之外,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买手表也不是有钱想买就能买得到的。需要凭票供应,需要限制自己购买其他生活必需物品,省下并攒够了较多的购物券才可以买到一块手表,实属不易。
手表是那个年代时尚的标配,是家庭和本人经济状况优越的象征。谁要是戴了一块手表。哪怕是在天寒地冻的冬天也要把衣袖往上衣服袖子往上面拽一拽。故意露出锃明瓦亮的手表显摆一下。一块手表,寄托了无数年轻人的梦想。
当时的我把这112元钱纸包纸裹起来,一直舍不得花掉它。我觉得这笔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而又是我进入社会后,用自己的劳动和汗水赚到的第一份报酬,因此格外的珍惜。
直到一年后,我去北京亲属家串门,在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的手表柜台,看到了一款日本进口的西铁城牌手表(价格偏高的进口手表不需要工业品供应券)。于是,我才拿出这笔钱给自己买了一块心仪已久的手表。因此,我成为生产队里第一个戴上手表的知青。
为此,我赢来了许多同龄人羡慕目光,我的虚荣心也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如今回忆起这件事,我心里仍然对当年的自己有一种自豪感,因为那是我到农村劳动获取的第一笔收入,也证明,经过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我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