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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有《炸弹》:要自由更需有法

(2012-06-12 13:21:19)
标签:

微博立法

微博有鬼

彭宇

李好

分类: 娱乐圈—娱乐八卦影音评论

微博有《炸弹》:要自由更需有法

 

作为十足的微博控,一直很关注“微博有鬼”系列微电影,每一部短片都有自己的深意所在,在让我们欢乐大笑的同时,也会感受到世态的温暖与炎凉,看到人性的闪光和灰暗。

 

微博是新时代的产物,他的出生很伟大,人们在迎接它所带来的便利和新鲜感的同时,却没意识到我们在网络上了的盲目轻信也滋长了一些不好的事件发生。有利有弊是必然的,但可悲的是,我们却没有办法去阻止这样的事件发生。一条微博一旦具有新闻效应,它就会像“炸弹”一样,轰的一下扩散开来,具有强大的杀伤力和反应力,处身其中的人一个也别想逃脱。这在“微博有鬼”系列的第一部《目击者》中就展现过,因为微博上的轻信和盲目跟从心里,让那些早有预谋和想趁机谋取私利的人轻易得手,也让这些本是事件之外的围观者都可能成为悲剧的帮凶。这些后果也让我们反思,在要求自己自约的同时,更需要具备法律意义的规则来限制网路言语。

 

而在新上映的微博有鬼系列《炸弹!炸弹!》,通过啼笑皆非的荒诞故事的同时,也是向我们展示了这个连锁反应有时的荒谬性和可怕性。将子无虚有的一盒骨灰想象成炸弹,招来了刑警也招来了一场荒谬的审判,且不论李好的不男不女是不是型到爆,李想的结巴是不是萌到死,马可的装酷是不是依旧搞笑……微电影里的搞笑和娱乐元素是应有尽有,但更有很沉重的东西值得我们深思。在这个短片的故事中就是由名人微博引起的纠纷,似乎短片在暗示它就是我们现阶段正应该去谴责的对象。作为有身份有地位的名人,在所有公众场合以及平台都是应该为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任的,因为明星、名人的微博无疑是最有话语权和最具煽动力的,但他们也是人不是神,无法预知一些事是真是假,他们也想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也想像平常人一样跟朋友聊聊天表达一下对生活的不满,而这样的微博一旦经人一居心颇测,就可能真的会成为一颗炸弹。名人也随之被成为了恶果的元凶。

 

微博本是个让人补充信息量传递生活快乐的平台,虽然在这里言论是自由的,凡事都要有个度,自由得太过于度了,自然就会有负面的事情出来,这也正是《炸弹!炸弹!》带给我们的启示力量。微电影里那场看似荒谬的审判实际上相当具有评判意义,对微博自由的评判,我觉得微博应该立法,通过法律的力量对一些居心叵测的恶势力进行约束,也对微博名人、明星这样极具号召力的个人帐号进行规范。

 

当我们在微博里尽享娱乐欢畅,感受信息带给我们力量,被温情的画面感动的一蹋糊涂,被朴实的文字感染的心里生出一支花来时,我们更要意识到微博里有“鬼”更有“炸弹”,随时有可能炸裂无辜人的生活,炸翻温情露出罪恶的一面。网络上的各种新闻、爆料,也许会有我们知道的一些是谣言,但更多的是我们所不知道的,因为有些看似非常真相的背后其实也隐藏着惨不忍睹的阴谋,所以要求我们在发表言论同时也应具备清醒的辨别意识,当我们面对让人愤慨的社会现象时,请先别急着转发、评论,用心去判断下事件的真伪,莫因一时之快而成为网络谣言的制造者与传播者。

 

虽然在微博发展过程中屡次平台上屡次尝试各种制约,但这永远不够制止那些谣言的诞生,“微博辟谣”的力度显然还不够!真正想阻止那些谣言所带来的不良反应,“微博立法”也未尝不是一种制约快消信息平台合身利益的必然性产物。

 

微博要自由更要谨慎对待,没有绝对的自由,只有被规范了的自由才能走的更长久!老子说的好“人法道,道法天,天法地,地法自然”,有法才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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